当前社会潜规则盛行的原因探析

2011-12-24 21:17王世涛陈士福
理论导刊 2011年3期
关键词:潜规则江湖秩序

王世涛,陈士福

(泰山医学院社会科学部,山东泰安271016)

当前社会潜规则盛行的原因探析

王世涛,陈士福

(泰山医学院社会科学部,山东泰安271016)

当前社会潜规则的盛行,既与我们的历史文化传统相关,也与当前的改革及其发展现状相关:高度发达的传统日常生活世界,使得当前非日常生活世界(公共领域)的现代制度嵌入困难;名实分离的传统秩序观,为潜规则的盛行提供文化心理基质;明清以来因人口流动所形成的江湖文化,与当前社会变迁相感应;更重要的是,中国改革及其当前的发展现状,是社会潜规则得以盛行的直接现实因素。

潜规则;盛行;原因;历史文化传统;政治体制改革

当前,潜规则的东西不仅在公共权力运行领域,就是在人们所从事的各行各业中,都普遍存在,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它严重地制约着中国制度现代化的实现,影响着民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认同。党和国家也一再下大力气去整治和规范,不能说没有效果,但效果要么是暂时的,要么根本就没预期的那么大,以致潜规则的东西还是在不断发展。人们不禁要思考,潜规则为什么这样难治,其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可见,全面而深入地分析和探讨其原因,对于我们采取科学而有效的措施去规范和治理,无疑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一、高度发达的传统日常生活世界

传统的力量是巨大的。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1]585当前我们社会潜规则的东西之所以特别顽固,在于其背后历史文化传统的强力支持。这种历史文化传统源于并以自在的方式渗透于社会的日常生活之中,人们日用而不知,或即使知了,也不意味着很快要改变,因为它往往又关涉到民众的天然情感和现实利益。

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的早熟性造就了高度发达的日常生活世界。一般而言,农耕文明总是表现为对土地、自然周期高度依赖,生产发展缓慢,加之采用农业兼及手工业的自给自足生产模式,抑制了社会分工、商品交换乃至社会化大生产的形成,将人们的全部生活局限在吃饱穿暖等与农耕家庭相关的自发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以致在这样的社会中,家庭是人们日常生活世界的中心,家庭生活凸显的是人的原始朴素的生存本能、血缘关系和天然情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被称为“礼俗”的自足的文化规范体系和行为调节体系。世界上的民族在其农耕文明时期尽管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但总的特点往往如此。与家庭生活不同,国家政治生活则是后来出现的,它属于人们非日常生活世界(公共领域),它直接与人们的实践发展、社会交往和理性设计相关,它是以体现理性的法律作为自己的文化规范体系和行为调节体系的。在一般情况下,随着社会交往的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将会缩小,而非日常生活世界则不断拓展和发达,而后者的不断拓展和发达,则带来对作为理性体现的法律规范的必然要求,以取代原来靠“礼俗”的规范和调节。这比较典型的是西欧各国。然而,由于中国文明的早熟性,它在形成过程中表现出其自身的特殊性,即传统的日常生活世界不仅没有缩小,而且其中的社会心理内容还不断被“文化轴心期”以来的知识阶层进行概括和提升,以致上升为民族的社会意识形式层面,并成为国家政治建构的观念指导,最终表现为日常生活世界向非日常生活世界的强力扩张和渗透。这样一来,源自家庭及其放大的家族、村落、乡里等日常生活的一套思想观念、组织方式和调控模式却被投射到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生活之中。传统社会的“礼法一体”、“家国同构”也就是这样形成的。

中国现代化背景下的日常生活世界与非日常生活世界的矛盾和冲突,致使当前社会潜规则盛行。即使在传统社会,其“礼法一体”、“家国同构”只是从根本原则来说的,由于“礼”与“法”、“家”与“国”毕竟分属于日常生活世界与非日常生活世界,以致二者的矛盾和龃龉还是存在的。朝堂上论国法,私下里论人情,各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中饱私囊等体现潜规则的事例也就不胜枚举。近代以来,中国开始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又开始了向现代社会全面而快速的转型,在非日常生活世界也要求全面适用体现理性的现代法律规范体系。然而,无论是源自西方的现代法律体系被移植到中国,其自身还有一个适应过程;还是原来扩张和渗透于非日常生活世界的日常生活世界的思想观念、组织方式和调控模式却不会立即淡出,还会作为惯习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存留,都必然导致当前潜规则与显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交替出现。加之,现代法律与传统惯习二者到底何者被适用,又是与社会生活中主体人的利益直接相关的,以致传统惯习作为潜规则多数是以“恶”的面目出现的。这样,人们生活中对这些事件的否定性评价总是伴随着对其进行放大性传播,这也是“潜规则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可见,适用于非日常生活世界的传统制度规范与日常生活世界的高度契合和原则同构,是当前社会潜规则难以根治的根本原因。我们虽经过20世纪的“五四”启蒙及后来的社会革命,但直到今天,很多与日常生活相联系的传统制度规范仍然以新的形式顽强地存在着。而作为现代性重要表现的理性的法律制度,尽管被一再强调着,却往往难以在现实中被人们看重和遵循,可以说仍没有真正摆脱“无根”状态。对此,国内著名学者衣俊卿教授指出,“在中国社会运行和制度安排中作为‘潜规则’的经验性和人情化的文化图式和机理,一直是现代性的致命的阻滞力”,“全方位地突破传统日常生活世界的文化图式对于现代性的严重阻滞力,将是中国社会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2]

二、名实分离的传统秩序观

以上只是从跨文化的角度来论及近代以来源自西方的现代制度在中国嵌入的困难,以致与日常生活相联系的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自发作用导致潜规则难以被根治。其实,当前潜规则难以被根治,还与中国文化传统内部的基因相关,即名实分离的传统秩序观。可以说,名实分离的传统秩序观,构成了潜规则盛行的文化心理基质。

国外学者郝大维、安乐哲在研究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不同时,认为与西方理性的或逻辑的秩序观不同,中国的儒家主张审美的秩序。理性的或逻辑的秩序观的目标总是脱离具体的特殊性而指向普遍性,它的实现需要有单一的逻辑和统一的意志、法令,并以强制的方式推行于社会,从而达到社会行为的整齐划一。无论是古希腊哲学的“逻各斯”,还是古罗马帝国的法律;无论是中世纪一元化的上帝,还是近现代西方追求的资本逻辑及其理性秩序,都说明了这一点。然而,中国儒家所主张的审美秩序则与此不同,它在强调表面上统一的同时,更容忍事实上的多样,它在表面肯定大一统的整体的同时也容忍部分对整体的一定程度的分离。由于所主张统一和整体都是形式上或表面的,对多样或部分的承认和容忍则往往是实质上或内在的。因此,能体现中国人的智慧、表现为成语或时常挂在嘴边上的话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遇事不能太较真”、“看透别说透,才是好朋友”、“水至清则无鱼”、“人无完人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遇事想开点”等等。与这种审美秩序相联系,中国哲学不是像西方哲学那样追求唯一的世界本体和始基,而是追求“和而不同”,阴阳的互补、互动和创生;中国艺术不像西方艺术那样明晰、绝对和真实,而是追求含混、相对和意境;中国在帝国秩序的建构问题上,不像西方那样一味地诉诸武力而建立一体化的单级秩序,而更强调在德治教化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讲究礼节、形式重于权辖内容的朝贡体系。

与这种审美的秩序观相联系,传统中国的制度规范是富有弹性的,以致容易走样。由于审美秩序注重的是情境性、个人性和主观体验性,相对缺乏一个刚性的标准,对秩序正当性的认定总是依照主观的、内心的动机,力图通过动机的“善”,来去除事实的“恶”。因此,儒家建构社会的秩序总是希望通过努力修正自身的内心而建构一个和谐的天下秩序。儒家对动机、德治极端重视的同时也意味着外在程序、制度规范并不被看重。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这种重动机、轻程序的观点,也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法律制度,使得中华法系在呈现出以人为本、德主刑辅、执法原情的温柔面时,也存在同罪异罚、忽视程序,甚至为满足实质正当而临时调整、牺牲法律的消极面,从而为潜规则的制造或产生打开了方便之门:行为的‘不守规矩’,并不能一律视为不合理,而要分析其背后的‘隐情’与道义;当人情与规则发生冲突时,不是选择服从规则,而是选择变通规则或改变规则。”[3]可见,传统中国人对法律的东西不会太较真,在他们看来,相对于与当权者的人情关系,法律制度不过是一种权益性的工具。中国人谈起法律,总习惯于评价说,“咳!法总是人制定的。”言下之意,法律相对人情,总是第二性的东西,只要你搞好与当权者的人情关系,什么规章、制度和法律,都会服务于你,相反,如果搞不好,则所有的规章、制度和法律则是针对你的。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中,就会出现“阳奉阴违”、“名不副实”、“说一套,做一套”、“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合法程序不实际,实际程序不合法,体制名存实亡”、“冠冕堂皇说得,做不得;下三烂做得,说不得”等事情和现象。针对这一点,有学者指出,尽管“‘潜规则’这一概念的盛行只是20世纪末以来的事,但这种现象的存在却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4]

三、明清以来因人口流动所形成的江湖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尽管体现为以儒家为代表的道德理想主义,但传统在一定条件下也是会变异的,特别表现在明中叶以降,中国传统文化向江湖文化的衍生和蜕变所形成的江湖文化传统,这为当今潜规则的盛行提供了相对适宜的文化土壤。

江湖文化的形成源于传统社会的矛盾所导致游民的不断出现。儒家思想长期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意识形态,它以追求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道德美好的“小康”、“大同”社会为目标和理想。对于如何追求和实现这一道德乌托邦,孟子深刻地认识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5]116为此,他强调“制民之产”的重要性。而且,后来的封建统治者,也无不努力防止土地兼并,以防止大量流民的增加,危机其封建统治的社会基础及观念体系。然而,官僚贵族等富裕阶层对土地财富的无限追逐,以及儒家“多子多福”的思想理念和对包括科学技术等在内的“奇技淫巧”的贬斥,使得农村过剩人口增加,为图生计,不得不沦为流民群体。就此,《江湖中国:一个非正式制度在中国的起因》一书的作者于阳指出,这发展到明中叶以降,相对于中国农业生产关系的承载力,全国人口总量已接近饱和,很多地区人满为患,过剩人口溢出乡村,流落他乡。又经过300年的发展,至清乾隆末年,人口终于突破了农业生产关系的极限,四处逃难求生的饥民犹如洪水蔓延全国。这些脱离了传统定居农耕生活模式的移民群体,包括秘密教门、会党、行帮、商帮等等,逐渐生成了一个脱离帝国制度控制的江湖社会。清末至民国初期,天地会洪门、哥老会、青帮等江湖势力借参与推翻清帝国之机,全面渗入军队、政治、商业和文化等上层社会,黑白两道渐行融会,江湖社会的价值观和习俗规范也从道上扩散至整个社会,导致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的“江湖化”。此江湖社会的价值观和习俗规范既有对包括儒家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又在很大程度上对其亵渎甚至否定。江湖文化的灵魂在于“江湖义气”,“江湖义气”之“义”既包含儒家的“仁义”,也体现着墨家的“侠义”,但较之于儒家和墨家的道德理想主义,它更突出地带有浓厚的匪气、功利性和奴性,更强调为了小团体的利益而牺牲社会的公益。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贫困问题时曾指出,在极端困苦的情况下,人们为争夺生活必需品而展开斗争,一切陈腐的东西就会死灰复燃。大量无业游民的坎坷经历和生存困境,使他们突破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实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向江湖文化的衍生和蜕变。

“今天,形形色色的江湖组织不在了,但江湖的价值观和习俗规范衍变成的隐性惯例制度仍然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6](封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度被抑制的私人关系网络再度兴起,加之社会人口的广泛流动,一些改头换面的类江湖组织——各行各业的“圈子”大量出现,甚至曾经销声匿迹的黑帮——“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也初见端倪,乃至以不同的方式参与社会的再分配体系。究其原因,就在于当今社会的转型所带来的人口大规模流动,为江湖文化的复燃和滋生提供了在某种程度地相类似的社会环境。众所周知,从建国至改革开放初期的30年,中国人口开始了历史上新一轮的高速增长阶段,由原来的4.3亿,发展到近10亿,年均增长速度为历史之最。尽管国家重视利用科学技术以提高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但我国人民在这一时期尚未解决温饱问题。不过,由于当时户籍管理制度的严格实施,大量农村人口无法向城市流动,自然不会出现类似于游民社会的特征,与江湖文化相联系的潜规则尽管在体制内也一定程度地延续存在,但缺乏适宜的文化土壤以及政治意识形态的高压使其不会也不可能盛行。然而,今天就不同了。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温饱问题已经很快解决,但长期以来城乡的二元格局,使大批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而且各城市间各行各业的人口流动也在不断加剧,这种人员流动的低层次、生存本性及逐利特征,使得当代中国的确具备历史上游民社会的部分特征。加之,社会管理及其制度创新的相对滞后,以及政治文化氛围的相对宽松,导致明中叶以来内化于民众文化心理层面的江湖文化再次遭遇相对适宜的文化土壤,以致在当代社会普遍泛滥和全面盛行。

四、改革的模式选择及当前改革现状

无论是高度发达的传统日常生活世界,还是名实分离的传统秩序观,它们都是作为文化传统而起作用的,连同这一文化传统的变异而形成的新的江湖文化传统一起,总是要通过一定的社会现实条件,才能导致潜规则的盛行。这一社会现实条件就是我国改革的模式选择所逐步体现的局限性及当前改革的发展现状。

我国渐进式改革所体现出的局限性使潜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矛盾转化为潜规则。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我国选择了渐进式的改革模式,这一模式的最大好处是使我国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首先将“蛋糕”做大,从而为社会中的每一个体分享“蛋糕”提供物质前提和秩序保证,它使30多年来我们的改革取得巨大成功。但是,渐进式改革自身的局限性也是不容忽视的,并且愈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局限性会因缺乏持续深入的改革而愈加严重地表现出来。对此,有人曾明确指出,“经济决策的地方分权、双轨制市场化和集体所有的产权形式,这些要素既提高了官员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也促使许多官员以腐败的形式分享经济增长的红利,而以‘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央政治权威的稳定性有助于减少官员在抽租过程中对经济增长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7]我们知道,在原计划经济体制下,不仅在生产领域存在着中央指令性计划的普遍性、绝对性与基层地方实际的特殊性、相对性之间的矛盾,而且在分配领域还由于物品的短缺,存在着意识形态的公平宣传与实际分配过程的等级化体制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一定程度上的名实分离,不过所有这些,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不仅由于对个人利益高强度的社会抑制,而且对传统的家族裙带关系也进行了相对有力的阻抑,所以尽管潜规则的东西会以一种特殊的形式进行和表现,但不会导致潜规则的盛行和泛滥。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权力对私人和民间的相对淡出,传统的家族关系的复现,以及因社会流动而形成的江湖化的准家族关系大量滋生,特别是遭遇计划和市场的双轨过渡以及政府主导的投资和稀有资源配置模式,导致一些官员或官员群体在为人民而行使公共权力的同时,也会因私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而在公共权力和市场交换之间游刃有余。而且,官员与民众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性、冗长的权力委托—代理链条、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离以及有待完善的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所形成的对地方竞争状态的鼓励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当前潜规则的盛行。

当前改革的不平衡性,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是导致潜规则盛行的最直接现实因素。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中心内容就是要全面实现社会的现代化,不仅要有经济层面的现代化,而且要有制度和文化层面的现代化。考虑到文化现代化的持续性和长期性,相对而言,制度现代化则具有直接现实性和关键性。当前社会潜规则的盛行从一个侧面说明导致潜规则盛行的社会条件并没有得到有效根除,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眼下,特别要加强政府自身改革的进程,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政府行政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来自国外的现代化经验告诉我们,政府主导的现代化要想得到持续而稳定的推进,必须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政府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切实实现社会“大”的公正,而不是通过道德恩赐实现有限的“小”的公正;政府在推进现代化过程中为结合实际的需要而重视传统,但不是简单地去顺应传统;腐败的治理固然需要体制内的权力监督,更迫切需要来自民间顺畅而规范的社会监督。当前,持续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将我们推向的一个新的十字路口,它一方面会保证通过培育新型的企业家阶层促使大量资源由市场配置,这有助于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市场化进程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了经济中的租金总量,这成为诱发寻租行为的因素。到底会向哪一方向发展,是顺利实现中国的现代化?还是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发生衍生和蜕变,以致陷入“内卷化”和江湖化?只能取决于包括政府改革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能否在当下得到快速而有效的推进。

总之,从文化传统和现实改革两方面深入探讨当前社会潜规则盛行的原因,一方面使我们认识到治理潜规则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也使我们认识到当前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治理潜规则的必要性、现实性和迫切性。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信心,又要积极应对;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近期突破;既要持续推进,又要巩固成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潜规则的盛行,全面实现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4-689.

[2]衣俊卿.论中国现代化的文化阻滞力[J].学术月刊, 2006,(1).

[3]汪新建.名实分离的传统秩序观:潜规则盛行的文化心理基质[J].社会科学战线,2010,(1).

[4]汪新建.作为惯习的潜规则:潜规则盛行的文化心理学分析框架[J].南开学报,2009,(4).

[5]孟轲.孟子·滕文公上[M].//徐洪兴.孟子直解.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16-118.

[6]于阳.江湖中国:一个非正式制度在中国的起因[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

[7]张威.奖章与陷阱:渐进转轨中的腐败[J].当代经济科学, 2007,(2).

C912

A

1002-7408(2011)03-0034-04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齐鲁文化传统、潜规则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2009RKB264)的阶段性成果。

王世涛(1975-),男,河南睢县人,泰山医学院社会科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制度现代化;陈士福(1968-),男,山东沂源人,泰山医学院社会科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律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责任编辑: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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