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忽悠

2011-12-24 19:46李经纬
检察风云 2011年18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法范伟赵本山

文/李经纬

谁在忽悠

文/李经纬

赵本山小品里的一句台词让我们记忆犹新:“商人,就是让别人受伤的人”。而成为了商人的赵本山,恐怕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这句话的含义。

挂着“重点保护院落”牌子的不可移动文物——晋翼会馆建于清雍正十一年,目前已成为赵本山经营的刘老根会馆。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必须惠及全体人民”,“坚决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无论是谁,都没有特权把文物作为附庸风雅的招牌,用之谋利。

将不可移动文物改造成最低消费18万元的“刘老根会馆”不仅背离文物保护的公益性质,且与我国法律及国家规定背道而驰。艺人利用明星效应进行市场经营,实现资本增值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不应违反法律,侵犯公共利益。

然而,相比于赵本山方面,文物保护部门在这一事件中不作为,甚至起到“反作用”的表现,才最令我们痛心!纵观整个事件进程,晋翼会馆管理、保护第一责任单位——东城区文物部门不仅失于监管,推波助澜,甚至在收到举报时还帮助赵本山方面试图“联系举报人谈一谈”!在这一事件中,他们对《文物保护法》以及《信访条例》的漠视令人难以接受。我们不禁要问:“管理部门若只为特权服务而不为老百姓说话,文物保护部门若只图短暂利益而置百年文物于不顾,要之何用?”

所以,真正值得我们思考和反思的是如何对有法不依,不依法行政的职能部门进行追究、问责?对他们的乱作为如果没有体制和机制的制约,不进行问责,那么又由谁来捍卫人民的权利?

可以肯定,这一事件绝不是本山传媒的“独角戏”,而是一出货真价实的“二人转”。本山传媒与相关部门将舞台从春晚搬到了现实,向我们演示了一出真实版“忽悠”。当然,这次上当的不是范伟,而是一手把他捧红的公众。不过在春晚“忽悠三部曲”的结尾,范伟最终战胜了大忽悠。现实呢?我们拭目以待!

编辑:卢劲杉 lusiping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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