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萧
近日,在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大桥桥头出现这样一块环保宣传牌,其内容竟然是:“严禁乱丢垃圾,如果不听劝告你不是人养的,如果不听劝告你不尊重你‘母亲’”,落款为“龙水镇人民政府”。
宣传环保本无可厚非,但宣传内容出现如此“骂街”字眼,不仅显得素质低下,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这让笔者联想起,前不久江苏南京出现的咆哮体“预警”事件,当地派出所为了达到提醒市民防诈骗的目的,宣传文案大量使用咆哮体语言,让市民大有被“忽悠”之感。如果当地政府立牌属实,那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民意的藐视,如此“变质”的宣传,也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然而,大足县龙水镇政府矢口否认,称宣传牌并非政府所立,而是附近居民所立。真相到底如何,我们无从得知。即便确如镇政府所说,是附近居民所立,据记者调查,不少居民对大桥周围的环境卫生状况充满了愤怒,如此情境下冒用镇政府名义立牌也情有可原。因为当地政府对环境整治不力,居民的意愿长期无法得到实现,居民只好“铤而走险”,不仅用“骂街”宣泄心中愤慨,也希望通过宣传牌的提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不过,镇政府的话只是一面之词,不能排除政府立了“骂街”牌,引起媒体关注后为逃避责任,对外坚决否认,附近居民因此当上了“替罪羊”。其实抛开这些不说,无论“骂街”牌是谁立的,当地政府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如果牌子是镇政府所立,政府的执政方式就值得商榷,如此“骂街”至少显示了当地政府官员整体素质的低下,其执政水平也可想而知。其次,如果牌子是附近居民所立,同样从侧面折射出当地政府的不作为,试想环境卫生差到让居民无法忍受的程度,政府部门“执政为民”还从何谈起?再者,不管牌子是谁立的,占用了人行道不说,距记者采访时已存在了3周以上时间,当地政府为何视而不见,以至于非要等到媒体曝光时才表示将进行拆除,政府的办事效率和责任感由此可见一斑。
一言以蔽之,重庆大足县龙水镇出现的“骂街”牌,是对政府部门“执政为民”的有力拷问。在民众普遍感叹办事难的当下,面对广大民众诉求时,有多少政府部门能够真正做到立足为民,扎扎实实为民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