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亚明
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目标*
郝亚明
从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内在构成来看,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可以定位为“民族认同文化”,其建设目标在于弘扬和强化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过程中,要把培养和强化中华民族认同意识作为导向和目标,要注意确认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应有地位,要注意消除影响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地方主义思维和民族主义思潮,要加强对中国“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与现实的宣传教育。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认同;建设目标;建设途径
Abstract: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inner structure in the system of socialist culture,the primary goal of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land is to construct common culture shared by all the nationalities,which will enhance and propagate identity of Chinese nation.In order to achieve this construction goal,we must insist on some construction paths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of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land for the Chinese nation.
Key words: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land for the Chinese nation,identity of Chinese nation,construction goal,construction paths
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伟大目标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形成了一股“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研究热潮。《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系列文章,其中《光明日报》还开设“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专题讲座”,连续刊发十多篇学术大家之作对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均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给予了重点课题立项支持,如南开大学陈洪教授主持的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究”,华中科技大学欧阳康教授主持的2008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马克思主义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此外还有一系列的一般课题获得立项支持。国内期刊杂志上以“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相关文章已超过百余篇,一些学术机构还专门组织了以“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为中心的学术研讨会。
总体而言,现有研究基本奠定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框架,丰富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内涵,初步勾勒出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立体化形象。然而通览相关研究成果,我们也能发现现有研究存在的诸多不足,主要体现为:重复性内容较多,创新性内容较少;零散性内容较多,系统性解读较少;各学科 (文化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民族学等)的解读自说自话,对一些核心概念缺少统一认识。这些缺陷不仅使得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体系建构方面进展缓慢,而且对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践方面的问题如建设目标和建设路径等也很难做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这一主题研究上的混乱局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缺乏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目标、构成、内涵和外延等方面的准确定位。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目标定位,即对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目标缺乏清醒而统一的认识,使得相关探讨既思路不清又缺乏共同基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定位迷失有其客观原因。一方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一个宏大抽象的概念,在体系上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对其进行科学定位殊为不易;另一方面相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而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党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提出的一个新命题,其理论建构过程尚在进行之中,同时在十七大报告中对其内涵外延未作深入的阐述和规定[1]。这样一种理论与现实的困境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目标的集中探讨,从而推进相关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工作。
所谓定位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确定某一事物在特定环境或体系中的位置。定位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概念内涵与外延廓清的过程,它将直接影响到相关理论的实践过程及实践效果。因此,在理论建构的过程中对研究对象进行准确定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何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目标进行准确而科学的定位?我们认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建设目标必须在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整体框架中进行定位。具体原因有二。第一,从理论体系从属关系上来看,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属于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众所周知,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并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了阐释。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建构和目标定位必然首先要回归其产生的话语体系,通过对其系统分析,来探寻研究对象的定位。第二,从理论建构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来看,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定位上非常容易混淆于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其他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报告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部分将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归结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以及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三部分内容。之所以要强调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定位问题,是因为相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意识形态文化)和和谐文化 (社会规范文化)两者而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民族认同文化)是一个新的概念。这样一个新概念的提出,事实上反映了一种特定的社会现实需要,也反映了党在文化建设上的新认识。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学者们在注重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各部分之间关联解析的同时,忽视了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组成部分各自内涵和外延的廓清。我们在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指导作用,在承认和谐文化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内容的基础上,更要细致挖掘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内在结构,通过科学定位确定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内涵、结构、对象等,并在此基础上探寻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途径。因此,从理论体系从属关系和理论建设现实需求两方面来说,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目标定位必须回到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中去,回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理论纲领中去。
十七大报告以近2000字的篇幅专题论述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问题,提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决议,并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战略部署:“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三是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是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2]。十七大报告在总结继承已有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形势发展需要阐明了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建设途径,“表明党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有了新飞跃”[3],并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面有一系列的理论突破和理论创新[4],事实上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因此本文尝试从十七大政治报告入手,从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入手,以系统分析的视角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行功能定位。
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功能定位离不开对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其他构成部分的定位。在解读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文本框架的基础上,本文尝试提供如下分析框架。
第一,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及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三个主体内容。三者之间是一种“三位一体”的关系,既各司其职、功能有别,又互相关联、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以定位为“意识形态文化”,其建设主旨在于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与社会主义性质相对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表现为先进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可以定位为“社会规范文化”,其建设主旨在于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配置相应的社会规范。由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功能主要体现为对社会生活领域的调节,参与主体具有普遍性,故大众性是其根本性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设内容包括“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这三个方面。
第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可以定位为“民族认同文化”,其建设主旨在于构建和强化中华民族民族认同意识。文化与认同的主体和单元均以民族作为边界,因此中华民族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根本性质表现为民族性。其建设内容包括“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根基、中华民族共同的时代精神、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目标”三个方面。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整个中华民族可以共同依托、愿意共同传承、乐于共同发扬的文化精神、价值观念和情感态度的总和,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5]。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是要构建一种全体国民共享的认同文化,这种文化有利于全体国民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认同,有利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提升,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使得各族民众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共有的一致的精神归依。在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中,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可以被定位为“民族认同文化”建设,也即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目标在于弘扬和强化中华民族认同意识。
首先,国际文化竞争和国家文化安全需要民族认同文化。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政治舞台的主角,就本质而言民族—国家是文化与政治相结合的产物。当今世界各民族—国家之间的较量不仅体现在政治与经济上,更体现在文化领域之中。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文化构成国家或民族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遗传基因,是一个社会或国家的精神和灵魂。文化是认同的根基,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必然要以一定的文化作为基础。国际文化竞争中的失利将会危及国家文化安全,对国民的国家认同或民族认同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并进而产生远大于政治和经济竞争失利所带来的冲击。中国作为一个源远流长而又自成一体的民族文化体系,在汹涌的“全球化”大潮面前也在遭受冲击和煎熬,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来自价值观层面的剧烈碰撞和冲突[6]。在以变迁与融合为特征的现代社会,作为认同主体的个体和群体非常容易陷入认同冲突难以自拔,而作为认同客体的社会组织与系统则可能无法避免陷入认同危机之中。江泽民曾指出,“一个民族只有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持和发扬自己的民族文化特色,才能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能不能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这是事关中华民族振兴的大事。” “如果不深深地植根于自己的土地,从自己人民的需要出发,坚持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民族艺术,在文化领域丧失独立性,最终就会成为外国特别是西方文化的附庸,这是非常危险的。”要使中国在残酷的国际文化竞争之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必须通过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努力构建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文化。
其次,多民族国家的建设实践需要民族认同文化。中华民族由56个兄弟民族组成,他们共同铸造了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在统一的政治架构之下,还需要在文化层面“拥有共同的价值和准则”,即形成某种“共同的文化”,这才是一个有文化基础的、完整的、可持续的政治实体[7]。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建构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认同文化,对于培养和强化国民的国家认同意识而言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印度学者巴赫拉 (Behera)根据印度“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指出,为了使许多民族 (nationalities)共同凝聚成一个民族国家,非常需要从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传统中提供一个各族共享的共同文化 (common culture)。这个共同文化的基础是历史中各族长期共享的社会伦理、生活方式和彼此之间的文化认同,它能够把讲不通语言、信仰不同宗教的各族联系到同一个政治实体之中[8]。凡是在历史上没有形成族群间的“共同文化”,凡是近代没有发展出以这种“共同文化”为基础的“民族主义”的“多民族的民族国家”(multinational nation-state),就有可能会解体。前苏联即是一个例子[9]。“公民国家当然是多元文化的,但是一个运转良好的国家也需要统一、互相尊重与合作,拥有共同的价值与准则”[10]。通过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强化各个民族的中华民族认同文化,对于多民族中国的长治久安就有重要的意义。
再次,中华民族自身的存在与发展需要民族认同文化。一个民族的文化,凝聚着这个民族对世界和自身的历史认知和现实感受,积淀着这个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如果离开这个文化母体,抛弃自身的文化主权,割断血脉,就会迷失自我、丧失根本[11]。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繁衍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自然、社会以及生命的理性认知和现实感受,积淀着中华民族深层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12]。几千年来,中华文化经历了多次磨难而能够绵延不绝、生生不息,充分证明了中华文化本身所具有的顽强生命力。然而,随着近现代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迁,经济全球化、政治一体化、文化多元化对传统的民族国家认同具有强烈解构作用,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次国家认同和超国家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对国家认同造成了强烈冲击,这已经成为众多学者的共识。中华民族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要考虑文化的传承与民族的定位问题。我们建设民族精神家园,目的在于确立民族的自我认同,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与归宿感[13]。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中华民族认同文化,满足了社会成员在心理上对文化认同和精神归依的客观需要。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实施,有望在全社会的范围的内构建一种力量强大的民族认同文化,使得中华民族成员在急剧的社会变迁和激烈的文化冲击中清醒认知自己的个体身份和民族身份,稳固确立中华民族的文化边界,确保中华民族自身的存在与发展。
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过程中,要把培养和强化中华民族认同意识作为导向和目标。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则侧重于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建构各族人民的一体感,增强他们对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道德价值观、社会运行模式、国家主权等的认可和接受,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对国家的归属感以及为之奉献和效忠的心理和行为,它对于培养和强化国民的国家认同意识而言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则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实质就是为我国各族人民建设一个“共有性”的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与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建构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天然的内在联系,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建构过程中必须对其内在逻辑或共同基础进行梳理,以“共有的、一体的”历史文化作为两者之间的桥梁,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与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构建两者进行理论整合,以便在实践中相互促进。一方面是以前者作为后者的实现手段,为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建构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另一方面则把后者整合进前者的体系,丰富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内涵,也增强了其实践性与现实意义。因此,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过程中努力培养和强化中华民族认同意识,既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目标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理论内涵的基本诉求。
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确认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应有地位。我们应该看到,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中的许多优秀特质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实质是一种文化认同,而少数民族文化正是少数民族产生文化认同的基础。注重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的地位,可以极大增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对少数民族的文化吸引力和凝聚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我国56个民族共同塑造的,是各民族在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创新而形成的,决不仅仅是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所独有。中华文化的主体是汉族文化,是儒家文化;但是在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时候,我们必须注重发挥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注重少数民族文化在精神家园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各民族不仅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者,而且也理应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拥有者。精神家园的“民族共有性”要求我们必须尊重少数民族文化,注重吸收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及其文化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14]。
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消除影响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地方主义思维和民族主义思潮。“认同”就是某一个体或群体将自己从心理上、精神上、行为上归属于某一特定客体[15]。个体与群体身份的多重性导致多元认同的产生,诸如家族认同、地域性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等等。从中国当前的现实来看,在各种不同层次的认同中最有可能威胁到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建构的是狭隘的地域主义和强烈的民族主义。中华民族的最根本特征是“多元一体”,一定限度内的地域认同和民族认同有助于“多元性”的保持,而超越了度的界限必将对中华民族的“一体性”造成巨大的冲击。这种狭隘的地域主义和强烈的民族主义不仅在部分普通民众中存在,也存在于一些精英分子身上。如有研究者就指出“少数学者将较强的民族主义情绪、狭隘的民族观念带入学术研究之中,在研究与本民族有关的问题时,不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准绳的原则,甚至个别人排斥其他民族的学者研究本民族。”[16]这种强烈的地方情绪和民族情绪是极其有害的,在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过程中,在形成中国各民族共享文化的过程中,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注意消除该种思想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中国“多元一体”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与现实的宣传教育。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然而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具有截然不同的过程与特征。中国的民族格局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长期的历史交往和持续的民族文化融合之中逐步形成的,费孝通先生将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和基本特点形象地概括为“多元一体”[17]。“多元一体”指的是文化多元而政治一体。这个科学的概括对于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与演变过程,对于理解我国56个民族之间的政治文化关系,对于理解中国当今的民族格局与具体国情,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应该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理论基石,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之所以能够建立的基本保证。此外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加强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和现实的宣传教育,能够增强各民族对中国多民族国家性质的认识和接受,能够增强各民族之间兄弟同胞感情的形成,能够增强对彼此文化的认可度和容忍度,而这也正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主旨所在。
[1]陈仕平、陈燕:“新时期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目标的解读”,《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李国新:“十七大”报告对文化建设的认识跃上了新高度,《图书馆建设》2007年第6期。
[4]董耀鹏:“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8年第3期。
[5]向玉乔:“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构成与特征”,《光明日报》2008年4月1日,第9版。
[6]张西立:“全球化时代如何守卫民族的精神家园”,《学习论坛》2007年第9期。
[7]马戎:《民族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18页。
[8][9]Behera.Subhakanta,1995,Nation-state:Problems and Perspectives,New Delhi:Sanchar Publishing House.P18.
[10]F.格罗斯:《公民与国家:民族、部落和族属身份》,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235页。
[11]刘勇、杨志:“国家文化主权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艺报》2008年5月10日,第3版。
[12]“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光明日报》2007年11月15日,第1版。
[13]肖永明:“关于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几点思考”,《华夏文化》2008年第3期。
[14]郝亚明:“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广西民族研究》2009年第1期。
[15]解志苹、吴开松、马娜:“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认同意识的变迁”,《中国民族》2009年第1期。
[16]杨圣敏:“中国民族学的历史经验与未来展望”,《西北民族研究》2009年第3期。
[17]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
〔责任编辑:付广华〕
Identity of Chinese Nation:the Construction Goal of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land for the Chinese Nation
Hao Yaming
D032
A
1004-454X(2011)01-0001-006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究”(批准号:07&ZD038)阶段成果。
【作 者】郝亚明,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天津,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