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东楚晚报社 余清明
4月17日,北师大珠海分校发生一起血案。大三学生陈某因生活琐事与室友雷某发生争执,持刀砍伤了雷某,致雷某多处刀伤紧急送院。
令人费解的是,一些媒体给这则新闻安上这类标题:“马加爵第二,北师大学生刀砍同学是为何?”“马加爵第二,大学生狂砍室友5刀”。
这并非媒体第一次将“马加爵”放在标题中。网上诸如“马加爵事件再现”“吉林‘马加爵’杀舍友被判死缓”“坪山燕子岭惊现‘马加爵第二’”之类标题扑面而来。实在看不出这些案件与马加爵有什么必然联系。另一方面,马加爵案给其亲人和被害者家属造成了巨大而且长远的伤害,“马加爵第二”“再现马加爵”之类说法,无异于揭开他们的伤疤,这是不是有些残忍呢?
涉及杀人等恶性案件的标题,既要力求准确,也要讲究人性化。马加爵事件已过去整整7年,我担心还会有媒体将涉嫌杀人的大学生继续扣上“××马加爵”的帽子?记得当年湖北佘祥林案发生后,也有人为其他一些蒙冤入狱者扣上“辽宁佘祥林”之类的帽子。希望今后不再看到这种既不客观又不人道的“拉郎配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