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南泉
历史之窗:苏联解体20年
有关苏联剧变问题研究的几点思考
陆南泉
转眼间,苏联发生剧变20年了。我们应该冷静下来回忆一下有关这一重要问题的研究进程,并进行再思考。
笔者这里用的“剧变”一词,所包含的内容有:(1)列宁亲手缔造的、有93年历史和1800万党员、在苏联已执政74年之久的苏联共产党,在短短的时间里被冲垮,丧失了执政党的地位;(2)存在69年之久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解体,原有的15个加盟共和国宣布独立;(3)苏联解体后宣布独立的15个加盟共和国,无一例外地宣布彻底与斯大林时期形成并发展起来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决裂,朝着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方向的体制转轨。报刊文章中经常出现苏联“解体”的用语,解体只是指原有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苏联分解了,各自独立成为主权国家,因而这并不能全面反映1991年底苏联发生的巨大变化。
第一个阶段,东欧开始发生剧变的时候,我们都认为苏共是列宁创造的共产党,它的基础比较牢固,不至于发生剧变,但结果到1991年12月25日苏联就发生了剧变。从波兰开始,一直到苏联垮台,我们最初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很多人认为这是西方“和平演变”的结果,是外因起主要作用,这是第一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时间很短,很快转入第二个阶段。大家认识到,外因论,即用西方国家“和平演变”来说明苏联发生剧变的根本原因,从理论上站不住脚,也跟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相符合,因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内因。于是大家就从各个角度来研究苏联剧变的内在原因,有的从民族问题,有的从体制问题,有的从经济问题,有的从对外霸权、外交政策等角度展开研究,应该说取得了很大进展。
第三个阶段是从1996年开始,大家经过第二个阶段的研究之后意识到,从各个角度进行研究是必要的,但是总得讲清楚一个根本性的、深层次的原因。从中央领导到学术界都提出了这样的看法:苏联剧变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即是一种“合力”的结果。这也是大家较为认同的看法,但问题是,如何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找出苏联剧变带有根本性的、深层次的原因,或者说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页。因此,在分析问题时,就不能简单地把各种相关因素,甲乙丙丁地加以罗列,不分主次,更不能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对苏联剧变过程中呈现出的种种现象,任意夸大或缩小某个因素的作用。
多年来,在探究苏联剧变根本性、深层次原因问题上,国内学界一直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苏共的蜕化变质是主因,而苏共蜕变往往又归咎于苏共个别领导人,特别是戈尔巴乔夫的叛变,甚至有人说他是共产主义的叛徒;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斯大林模式长期未进行根本性改革才导致苏联剧变发生。笔者一直坚持后一种观点,就是说由于斯大林苏联模式长期未能进行根本性改革,这种社会主义制度已经走不下去了,已经走入了死胡同。斯大林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在政治与经济体制方面的弊端,带有制度性与根本性的特点。正如普京讲的:“苏维埃政权没有使国家繁荣,社会昌盛,人民自由。用意识形态的方式搞经济导致我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无论承认这一点有多么痛苦,但是我们将近70年都在一条死胡同里发展,这条道路偏离了人类文明的康庄大道。”对此,在保加利亚主政35年的日夫科夫,谈到苏东剧变原因时也曾指出,最让人失望的是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没有完全弄清楚,在很大程度上理解为像斯大林著作中所定型的那样。而这种情况,在斯大林死后一直保留下来。这里指的是斯大林所确定的社会主义原则。而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就是按照那些为它后来的垮台奠定了基础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参见[保]托尔多·日夫科夫著、吴锡俊等译:《日夫科夫回忆录》,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226—229页。中国社会科学院前院长胡绳同志指出:“20世纪的历史经验,并不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灭亡,但的确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改革。在20世纪大部分时间通行的社会主义模式并不是唯一可能的模式,随着世纪的更替,新的模式正在促成社会主义的更生。”*《中共党史研究》,2004年,第1期。
笔者认为,不能把讲体制的问题跟讲党的问题对立起来。因为,党的问题只有从制度层面去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不从制度层面去分析党的问题,立即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苏共党长期以来存在的严重弊端,如高度集权、缺乏民主与有效的监督机制、领导干部思想僵化、脱离群众、破坏法制、个人迷信和特权盛行、不断出现严重的政策失误等,是由什么造成的?十分明显,这些严重的弊端是在斯大林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产生的,产生后又由这种制度保证上述弊端的长期存在并发展。因此,当斯大林苏联模式被抛弃时,必然被抛弃的还有由这种制度模式保证其生存的苏共。这里还应当指出的是,正如前文已经提及的,有人在分析党的问题时,实际上主要归咎于赫鲁晓夫、特别是戈尔巴乔夫这两个社会主义“叛徒”,这并不符合史实。有人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令人深思的问题:“一个有着将近2000万党员的大党,就这样在执政74年之后丢掉了执政地位,整个党也随之溃散。迄今为止,无论是在中央还是地方的历史档案中,人们都没有发现在敌对势力取缔共产党时遇到来自党的各级组织进行抵抗的记载,没有发现共产党员们有组织地集合起来为保卫自己的区委、市委或州委而举行的任何大规模抗议活动的记载,也没有发现人民群众为支持、声援苏共而采取任何有组织的记载。”遗憾的是,提出问题的作者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实际上,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简单地说,那就是因为广大党员和人民对苏共以及由其领导的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产生了信任危机。可以说,是人民抛弃了斯大林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和不是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及人民利益的代表的苏共。
第一,斯大林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从其本质上来讲,从其主要内容来讲,是不是可以视为科学社会主义?我认为不是,所以必须通过根本性改革来改变这种模式,这是我们的基本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斯大林模式,从其本质上来讲是可以视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所以他们竭力维护乃至美化这个模式,为这个模式进行辩护。这是第一个分歧点。
第二,与上一个问题相关,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是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有人说斯大林苏联模式的制度和它的体制,在某些方面尽管有缺点,但是它毕竟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我认为,它并不能构成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如果我们承认斯大林模式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主义制度,那就等于给我们自己的改革套上了一个“紧箍咒”,你要改革就要改造这个制度,那你就动不了了,一动就是修正主义,是反马克思主义。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是对苏联剧变根本原因持不同看法的又一个重要内在因素。这里我们不妨看一看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的区别:从政治上来说,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近期目标是发展民主,使无产阶级与广大劳动群众成为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而长远的目标是,运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权力,消灭阶级与阶级对立存在的条件,使得社会成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这也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理想。这个理想的核心是人道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共产主义与“真正的人道主义”是划等号的。从所有制来说,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是: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将是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统一,它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马克思主义认为:这种所有制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相互密切相关的本质内涵:一是劳动者集体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任何个人均无权分割生产资料;二是在用于集体劳动的生产资料中,每个劳动者都享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这就是“在自由联合的劳动条件下”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相统一的具体形式。可见,不论从政治还是从经济上看,斯大林模式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社会主义相去甚远,它不可能到达科学社会主义的彼岸。因此,我们可以说,斯大林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失败,并不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的失败。正如胡绳同志指出的“苏东社会主义的崩溃……只是社会主义的一种特定模式即斯大林模式的失败”*《胡绳全书》第3卷(上),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5页。。
第三,我们研究苏联剧变的根本的、深层次原因,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还是坚持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方法?这是我们之间的重要区别。所以,我认为讲苏联剧变的根本原因只能用唯物主义的办法来考虑问题,不能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办法来对待问题。
第四,对苏联剧变在俄罗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和影响的评价不同,即苏联剧变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笔者认为,尽管俄罗斯在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并且发生过严重的转型危机,但是从苏联剧变的历史条件和根本原因来看,从总的历史发展趋势来说,是一个进步。你能说摆脱极权政治搞民主制不对,摆脱高度集中的低效的指令性计划体制搞市场经济不对?实行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你说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最后一个问题,是怎么看待中国的改革所出现的问题。这是我们目前国内两大学派争论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争论密切相关的问题。
中国已经改革开放30多年了,这30多年来,我们不断地“去苏联化”,摆脱斯大林模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很多方面,特别是政治领域还没有完全走出苏联斯大林模式,因此我们要很好地总结一下,从苏联剧变中吸取教训,思考如何进一步深化我们的改革。
中国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大家都承认,但是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可归结为三大问题:垄断、贫富差距拉大、腐败。这三个问题是因为我们改革改错了、改革改过了头造成的,还是由于我们改革改得不到位造成的?这是我们研究、总结苏联剧变教训时两大学派之间的第五个分歧。
笔者认为,改革并没有错,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正是由于改革没有到位造成的。拿垄断来说,就是一些社会公共资源被一些部门垄断,某些掌握垄断权力的人在谋取私利,因此出现了问题。这些人掌握权力,拥有分配权,利用自己的权力搞腐败、权力寻租,所以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通过改革来解决,而不是倒过来否定改革,再回到斯大林模式,回到原来的模式。所以,要在弄清楚产生问题的原因基础上,在各个领域深化改革,决不能走“回头路”。2006年3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指出:“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因此,笔者认为,对照苏联剧变,中国应吸取的最大的教训就是坚持改革,特别是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