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罗薇
老板洗澡也是职务消费?
□ 本刊记者 罗薇
近日,一张被曝光的银行信用卡对账单把一位沈阳某国有企业老总扒光了。普普通通一张对账单引来非议的是这位老总一个月用于洗澡的费用多达8000多元。本来去洗浴中心洗澡纯属个人兴趣,但在这项爱好上如此出手阔绰不禁令人咂舌,而且心生疑惑。通过调查得知,这8000多元的费用不仅下账到企业账目,而且这位老总所掌管的国企正拖欠着巨额税款。
这位老总辩解称“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办公室谈事”。 什么样的“公事”如此特殊?什么特殊的事情需要在浴池里“赤诚相见”?被揭发的仅仅是洗澡费,那吃饭喝酒、品茶驾车、旅游考察、看病疗养......这位老总年复一年由企业承担的职务消费将会达到什么样的数目?
这样的老总,不把企业搞垮,才是怪事!
这件事反映出国资系统一个长期被诟病的大隐患:央企、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长期处于失控状态,项目杂乱、支出随意、监管缺位、管理不科学、账目不透明,不仅纵容了这些负责人的挥霍无度,更为贪污腐化创造了滋生繁养的温床。而放纵毁掉的不仅仅是这些人的前程,还有来之不易的国家财富!
之前被揭发的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在职期间日均挥霍公款超4万元;原建设银行老总张恩照,搞一次舞会派对便挥霍115万元,他的个人爱好包括网球、高尔夫球和豪华游艇;10年前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从家具到马桶都是专门订做,在武汉召开内部会议时住6万元的特大套房,连午休时间都安排8000元/天的总统套房......相比之下,这位洗澡办公的老总实在相形见绌了。
这些挥霍最触目惊心的不仅仅是奢靡的程度,更因为这一切都是打着“公事”的幌子,以“职务消费”的名义堂而皇之地进行,若非是随着官员落马被揭露,异化的职务消费仍是高管们一笔庞大的隐形收入。
随着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很多企业经营情况好转,乃至大踏步地发展壮大,但同时,随着企业内部自主权的扩大,权利过度集中,尤其在创造了巨额财富之后,一些企业领导不仅开始大手大脚,好逸恶劳,还将缺乏监督的权力肆无忌惮地运用在“职务消费”上。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个人在履行公共职务时所必须的各种支出,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议、办公等费用支出。据有关部门统计,1978—2003年的25年间,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约28倍,而行政管理费用则从不到50亿升至7000亿元,增幅达87倍。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均出台过有关职务消费的标准和规定,但在实际情况中,超标消费屡见不鲜,一些领导干部更是互相攀比、大讲排场,“标准”、“规定”形同虚设。更有甚者以公务为名,把无限的个人消费计到职务消费中,使其成为一个“无底洞”。
由于职务消费本身是正当的,具有合理合法性,消费的主体又大都是领导和公务人员,加之职务消费中的问题带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于界定和发现,因此形成监督“死角”。没有有效的监管,使得异化的“职务消费”愈演愈烈,越来越放纵和腐化。
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是归全体国民所有,央企、国企的负责人都只是受政府委托管理企业,为国家创造财富的同时获得报酬。因此这种异化的职务消费从本质上看应该是贪污行为。央企、国企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因此必须重申将职务消费纳入制度轨道、列入监督范围。
近几年,国务院国资委开始规范并监管央企、国企高管薪酬,但薪酬只是摆在明处的数字,它可能比较多涉及的是社会分配公平方面,而隐藏在暗处的贪腐行为往往消融于公款职务消费中。尽管国企特别是垄断性行业高管的薪酬很高,但毕竟是有限制的,而职务消费却是开放的。这反映出在制度层面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国务院国资委前主任李荣融在治理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时曾经表示:“前门一定要开,后门一定要关,旁门一定要清”。现在,如何规范职务消费这扇门是应该引起职能部门思考的问题。2006年国资委曾下发过《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职务消费水平并增强透明度,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要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内进行调控,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消费情况,今后都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但是,这个意见是如何执行的?对执行情况是如何监管的?根据这个意见出台了哪些配套实施细则?执行效果如何?至今不得而知。
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8年,我国职务消费占全部财政收入的10%以上,占全部财政支出的38%以上,严重挤占了财政资金,成为各级财政经费支出的一大负担,同时更成了财政支出的一大漏洞。这样的局面已经再不容姑息,要出重拳、出实拳,而不是出花拳、出虚拳,来大力整治肃清异化的“职务消费”。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现代产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健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应该明确自己为国家所建、为人民所有的身份。企业高管也只是受托于国家履行管理企业职能的企业家,而不是资本家,更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官老爷。
其次,要严格限定职务消费的公务含义,公务消费是为了企业正常的运营发展而产生的必要开销,是否必要不是老总说了算,而是审计说了算,要加强职务消费的审计监督。
第三,要把职务消费放置于阳光之下,政务公开,并且细化开支项目,特别是公车使用、办公设施、公务接待、出国考察培训等极易产生问题的支出情况,严格财务各项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
第四,进一步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把个人职务消费支出计入公务员薪酬,给有消费需求的岗位设立一定的资金额度,无论盈余还是不足,全由支配者自我调整。
最关键的还是要建立一个不利于腐败孳生的环境,通过建立激励和约束制度,完善福利保障,加大腐败成本等措施,扬清激浊,荡滓去秽,才不枉人民之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