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氏易林》咏物诗探析

2011-12-10 09:46刘银昌
关键词:咏物咏物诗诗歌

刘银昌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西汉焦赣所著《焦氏易林》虽为一部衍《易》之作,但其大量化用、引用《诗经》,且将《诗经》的比兴手法和《易经》的象学思维有机地融通起来,借助于传统占卜繇辞和《诗经》的四言韵语形式,将《易经》六十四卦演变为四千零九十六卦,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自足体系。其中的卦辞古雅可观,被明代钟惺誉为“汉诗一派”[1]61,被闻一多先生称为汉代“两部非文学的文学杰作”[2]之一,被钱锺书先生看作“几与《三百篇》并为四言诗矩矱”[3]。由于《焦氏易林》乃是衍《易》之作,而《易》之核心精髓就是象,如《易传》所谓“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4],所以《易林》也是处处以象示意,被钱锺书先生称之为:“《易林》工于拟象。”且《焦氏易林》又继承了《诗经》的比兴手法,比兴不离具象,因此,《焦氏易林》中充满了形形色色的象。这些象已不像《易经》中的象那样仅仅作为尽意的符号,其中的一些牵涉物象的卦辞经由焦赣的杰出运思与架构,已经具有了咏物诗的艺术审美性质。

咏物诗,顾名思义,就是以物为主要吟咏对象并通过物来抒情言志的诗歌作品。这种咏物抒情言志,乃是中国文学寄托方式之一种,如《诗经·小雅·鹤鸣》,纯以写鹤与鱼为比,而实另有所指。又如楚辞中的《橘颂》,更是托物咏志的典范。咏物诗作为诗歌之一种,自然要求具有诗歌的韵味,而且不离开对物的描写。在诗歌之中描写物,在《诗经》中就已经出现,但并不是在诗歌中出现了对物的描写就可以构成咏物诗,这正如在诗歌当中出现了山水的描写未必就是山水诗一样。对物的描写只有在诗歌当中占有主体地位,并且物作为一种单独观照的对象时,才可以构成咏物诗。在咏物诗中,物不是作为陪衬或铺垫而存在的,而是诗歌的主体。

按朱自清先生《诗言志辨·赋比兴通释》所说:“咏物之作以物比人,起于六朝。”朱先生举鲍照《赠傅都曹别》为例,以为“述惜别之怀,全篇以雁为比”。学者也多以南朝为咏物诗大量出现的时期,但若以南朝咏物诗为标准来衡量《焦氏易林》中的一些卦辞,其中不乏大量的以物写人之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焦氏易林》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代咏物诗的初步兴起。

《焦氏易林》中的咏物诗不仅数量众多,且类型丰富,不管是纯粹的咏物还是有所寄托,都具备了一定的诗歌艺术价值。更为可贵的是,作者焦赣以物比人的创作意图非常明显,几乎达到了诗歌创作的自觉程度。如《易林》中《解》之《比》云:“鹰飞退去,不食其雏;禽尚如此,何况人乎?”写鹰捉食其他鸟类,不食其子,通过描写鹰尚有仁慈之心,而人却不如禽,来传达作者的微言大义,可见焦赣以物比人的创作意图已十分自觉。

根据所咏物的不同类型,我们将《焦氏易林》中的咏物诗分为咏动物类、咏植物类和咏无生命物类等几种类型,其中咏动物类又可以细分为咏禽类、咏兽类和咏虫鱼类三种。每一类型我们列举数首以观其大概。

首先我们看一下《焦氏易林》中写禽类的咏物诗。

凫得水没,喜笑自啄。毛羽悦泽,利以攻玉。

(《讼》之《师》)

凫雁哑哑,以水为家。雌雄相和,心志娱乐,得其欢欲。

(《师》之《萃》)

凫游江湖,甘乐其饵。既不近人,虽惊不骇。

(《噬嗑》之《大畜》)

双凫鸳鸯,相随群行。南至饶泽,食鱼与粱,君子乐长。

(《鼎》之《中孚》)

高岗凤凰,朝阳梧桐。雝雝喈喈,菶菶萋萋。陈辞不多,以告孔嘉。

(《观》之《谦》)

以上五首写飞禽,表现一种吉祥和喜乐融融的气氛。其中前四首写水鸟鸭、雁和鸳鸯,表现了水鸟在水中欢乐嬉戏、戏水觅食的祥和景象,且前两首似乎亦有宋诗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意境。第五首写吉祥之鸟凤凰,凤凰的意象在汉代也是常见的,一些神仙题材的艺术中常以凤凰来象征仙界或社会的安宁。在汉代灾异思想看来,国家有道,才能有凤凰来朝。因此。凤凰象征太平和安宁。《焦氏易林》受灾异思想的影响,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梧桐繁茂、凤凰和鸣的太平景象。以上五首诗,当寄予了作者的社会理想,即天下太平,百姓安乐。

燕雀衰老,悲鸣入海。忧在不饰,差池其羽。颉颃上下,寡位独处。

(《恒》之《坤》)

鹯鸠徙巢,西至平陆。遭逢雷电,破我苇庐。室家饥寒,思吾故初。

(《咸》之《随》)

鸟鸣哺鷇,长欲飞去。循枝上下,适与风遇。颠损树根,命不可救。

(《噬嗑》之《明夷》)

鹄求鱼食,过彼射邑。缯加我头,缴挂羽翼。欲飞不能,为羿所得。

(《丰》之《临》)

三鸡啄粟,十雏从食。饥鸢卒击,亡其两叔。

(《巽》之《遯》)

九雁列阵,雌独不群;为罾所牵,死于庖人。

(《复》之《丰》)

以上六首,同样是写禽类,但是却不同于前面五首所呈现的祥和欢乐之境,转而写禽类的悲剧命运。第一首写燕雀老而无依,羽毛零乱,悲鸣飞入海中;第二首写鹯鸠迁徙搬家,中途突然遇到雷电暴雨破坏了它们的巢穴,一家子饥寒交迫,不由得产生羁旅飘零之感,思念故乡;第三首写一只鸟儿哺育小鸟,好不容易小鸟可以飞出巢外了,可是却在学习飞翔之际被大风吹落在地,一命呜呼,是写天灾;第四首写一只出外觅食的鸿鹄意外地落入了人类设置的罗网之中,这是写来自人类的侵害;第五首写一只母鸡带着自己的孩子出外觅食,不意却祸从天降,遭遇天敌,被一只饿鹰夺去了两个孩子,这是写来自天敌的侵害;最后一首仍写人类对鸟的伤害。综观以上几首诗,均是写鸟类的悲剧生活,这些内容,可以和汉乐府中一些描写动物的作品相映衬,实质上是通过对鸟类的描写,象征了底层社会小人物的悲剧命运。这些底层人物的命运,真可谓如汉乐府《乌生八九子》所说的“各各有寿命,死生何须复道前后”!尤可注意者,其第三首曰“缯加我头”,乃鹄自称为“我”,此类用法,似受汉民间乐府影响,西汉乐府《乌生八九子》中有“我秦氏”、“我人民”、“我黄鹄”等,萧涤非先生云“此类汉乐府中多有之”,实则《易林》亦多此类用法,如“延颈望酒,不入我口”(《无妄》之《大畜》)、“鹤盗我珠,逃于东都”(《豫》之《明夷》)、“保我羽翼,复归其室”(《比》之《谦》)等。

《焦氏易林》咏物诗在描写动物一类的作品中还不乏写兽类者。

鹿在泽陂,豺伤其麑,泣血独哀。

(《益》之《旅》)

鹿食山草,不思邑里,虽久无咎。

(《丰》之《萃》)

鹿食美草,逍遥求饱。趋走山间,过期乃还,肥泽且厌。

(《夬》之《大有》)

骐骥晚乳,不知子处。旋动悲鸣,痛伤我心。

(《姤》之《大畜》)

老马垂耳,不见百里。君子弗恃,商人莫取,无与为市。

(《遁》之《贲》)

《易林》以上五首诗写兽类,前三首写鹿,最后两首写马。前三首均写鹿在野食草之象。在诗歌中描写鹿,《诗经》中已经出现了,如《小雅·鹿鸣》中的“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就是。对于《小雅·鹿鸣》,学者多以为乃宴饮之作,然亦有人认为此为“刺诗”,说是王道衰而贤士隐处,则鹿自然就成了隐处的贤士的象征。后世诗文亦有用此意者,往往用鹿思美草比喻企隐之情。汉代大概有以鹿为优雅吉祥、隐逸的动物的思想,所以在汉乐府的诗歌中有“仙人骑白鹿”的描写,将鹿与仙人合写,首先是认为鹿是吉祥的(后世以“鹿”谐音“禄”,此点在汉乐府和《焦氏易林》中似已出现),其次是鹿的优雅清闲之貌和神仙的闲云野鹤有些类似。《易林》这三首诗歌,很明显就反映了汉人这种思想。第一首写鹿在野外水边山坡吃草,不意却遭到豺狼的袭击,损失了自己的孩子,以至于“泣血独哀”,这当是表现一位希望通过隐逸来避祸的人却仍然没有保全自己的悲剧。第二首和第三首中的“不思邑里”和“逍遥”,更说明了鹿作为一种隐逸的象征而存在,尤其第三首写鹿在山野无忧无虑饱食美草、逍遥自在的情态,非常逼真,“肥泽且厌”写鹿的肥健而有光泽,并且没有饥渴之患,暗示了一种与世无争、追求超越的理想境界,这大概也是生活在西汉后期的焦赣所希望过的一种生活。第四首写一匹马日暮时分回来哺乳小马驹的时候,却不见了自己的孩子,只能“旋动悲鸣,痛伤我心”,这是写莫名其妙的偶然伤害;第五首写一匹不能奔跑的老马无所可用的悲伤与落寞。值得注意的是,前面三首所写的鹿,已经有了典型化的趋势,甚至可以看作是一种吉祥的符号。

《焦氏易林》的咏物诗,在取材方面还涉及到了一些琐屑细微之物,比如其中一些卦辞对昆虫和鱼的描写即是如此。

蜘蛛作网,以伺行旅。青蝇嚵聚,触我罗域。为网所得,死于网罗。

(《未济》之《蛊》)

三蛆逐蝇,陷堕釜中。灌沸淹殆,与母长诀。

(《大畜》之《观》)

蜩飞坠木,不毁头足。保我羽翼,复归其室。

(《比》之《谦》)

鲂生淮却,一转为百。周流四海,无有患恶。

(《咸》之《巽》)

以上四首均写细小些微之物:第一首写蜘蛛结网捕青蝇,观察可谓仔细;第二首写蛆虫,以污秽之物写悲戚之景,可谓异响佳喻,开后世以丑为美的先河;第三首写蝉,诙谐之中颇有意趣;第四首写鲂鱼在淮水之中繁衍后代,自由自在。四首诗着眼于微观细物,与宋诗的以细小琐屑之物入诗同一取向。

《焦氏易林》中的咏物诗不仅仅以动物为描写对象,而且还写了很多植物,如以下几首:

枯根朽树,华叶落去。卒逢火焱,随风僵仆。

(《兑》之《大有》)

冬桑枯槁,当风于道。蒙被尘埃,左右劳苦。

(《观》之《家人》)

寄生无根,如过浮云。立本不固,斯须落去,更为枯树。

(《旅》之《乾》)

刖根枯株,不生肌肤。病在于心,日以憔枯。

(《震》之《需》)

温山松柏,常茂不落。鸾凤以庇,得其欢乐。

(《巽》之《巽》)

大树之子,百条共母。当夏六月,枝叶盛茂。鸾凤以庇,召伯避暑。翩翩偃仰,各得其所。

(《大过》之《需》)

在以上六首描写植物的诗歌中,前四首均以枯树为描写对象,以写老弱病残者之孤苦无依的处境;第五首写松柏,喻节操坚贞之君子;第六首写一棵参天大树,为人类和鸟儿提供了一个天堂般的去所,其中鸟儿以吉祥的鸾凤代表,人类以圣贤的召伯代表,仍然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社会理想。

《焦氏易林》在描绘外界之物的时候,还把眼光扩大到了宇宙中的林林总总,将笔触伸向无生命之物。

泉起昆仑,东出玉门。流为九河,无有忧患。

(《离》之《益》)

海为水王,聪圣且明。百流归德,无有畔逆,常饶优足。

(《蒙》之《乾》)

五岳四渎,合润为德。行不失理,民赖恩福。

(《恒》之《井》)

云梦苑囿,万物蕃炽。犀象玳瑁,荆人以富。

(《遁》之《涣》)

以上四首中前两首写水,第一首写发源于昆仑山的众河之源的山泉水,流出后衍变为众多河流,没有灾患;第二首则写大海,在焦赣的笔下,大海成为一种睿智、包容、博大的象征;第三首写五岳四渎的不失理之德,希望统治者能效法于此,造福于民;第四首写云梦苑的富庶,与汉赋描写的云梦狩猎可堪比较。

《礼记·乐记》云:“感人心者,物使之然也。”最能触发作家诗人创作灵感的就是外界的自然万物。但咏物之作,却又最难把握,若写物太似,拘泥于物,则全篇没有寄托;若处处以己意贯穿而疏于写物,则咏物又成虚名。要之写物在不即不离之间,寄托在天衣无缝之际,方为高妙。如此的咏物之作,需在选取物貌和措辞之间见力。《焦氏易林》中的咏物诗,由于受到占卜之辞的用途限制,不可能进行大量的物貌刻画与雕镂,但是对于物的某些性质已进行了较为细致入微地捕捉。并且,这些诗歌的写法多用直陈的赋法,篇幅短小,但不离寄托,或由物即理。它上承了楚辞《橘颂》的传统,同时和汉代咏物赋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赋家之心,苞览宇宙”,作为易学大家的焦赣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易学属于哲学,占卜近乎宗教,哲学家的智慧要穷尽宇宙万物,宗教家的情怀是悲天悯人。所以,尽管《易林》中的咏物诗不像咏物赋那样在体物方面极尽“写物图貌”之能事,但其赋法的运用及寄意说理的宗旨是一样的。而且,《易林》中的咏物诗,比起咏物赋来说,没有“辞人之赋丽以淫”夸饰之弊,却多了几分“诗人之赋丽以则”的劝喻。《焦氏易林》咏物诗中繁富的物象,正是焦赣智周万物的结晶,焦赣通过“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将之组合演绎为一首首或形象生动、或质朴睿智的咏物诗,从而实现了占卜之辞的物象向诗歌解读的转归。因此,闻一多先生说:“《易林》是诗,它的四言韵语的形式是诗;它的‘知周乎万物’的内容尤其是诗。”[2]61

通过以上的作品,我们不难发现,《焦氏易林》的咏物诗,基本上已经把物化作了一种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不是作为人类活动的陪衬,甚至有的时候作者把物写得与人两不可分,写物分明就是在写人。这样的一些写法即使在唐人那里也是不多的,在宋代才又开始复兴。焦赣之所以写了这么多的事物,并且是以平等的眼光来观照他们,是因为他作为一个易学家需要“知周万物”,并且因为他的同情心,在他看来,物也是宇宙之中一个平等的个体,所以焦赣写它们的悲喜一如写人。而且,在咏物之时,大多关注于物的悲剧性遭遇,借以写底层人的悲惨生活与困苦处境,这种物悲意识,充分显示出焦氏博大的同情之心——悲天悯人,从而使这些咏物诗呈现出一种浓郁的生命意识。闻一多先生在论述《易林》内容时说它:“内容——一般人的生活——写实主义。/全部生活——无英雄人物。/日常生活——无传奇意味。/以上性质阴暗者多——故近自然主义——几乎是暴露的。/真悲剧——普遍永恒。/悲天悯人:‘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2]63其咏物诗完全体现了这些特点。

《焦氏易林》的咏物诗的选材多样,开拓了诗歌的题材,尤其在写细小些微之物和污秽之物方面,已经与宋诗有些相似。这些数量可观的咏物诗,使焦赣成为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位大量创作咏物诗的诗人。但是,不可否认,由于焦赣身处一个充满天人感应思想的朝代,加之他又是以灾异言《易》的京房的老师,所以在《焦氏易林》之中,有些物象是作为灾异而出现的,像这样的咏物诗,充满了天人感应的灾异色彩,无形中影响了诗歌审美的特性。

[1]钟惺,谭元春.古诗归(卷四)[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337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713-714.

[2]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10册[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

[3]钱锺书.管锥编:第2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536.

[4]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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