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霞 江苏省大丰市第三人民医院 224100
随着近年来胎儿产前筛查的普及以及对胎儿肾积水的认识逐步提高,在临床工作中,胎儿肾积水的病例显著增多,使人们在产前诊断中对中晚期胎儿肾盂积水的发现、观察及转归,越来越受到产科医师和超声工作者的重视,它关系到孕期的产前指导和诊断,笔者对可疑胎儿肾积水孕妇进行追踪观察和总结,旨在对胎儿肾积水产前诊断的临床意义及产后治疗提供观察处理依据。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06年9月-2010年9月门诊和住院孕妇单纯肾积水胎儿共28例,均为单胎,首次发现肾积水胎龄为20~40周,被疑视为胎儿肾积水的孕妇共5例。
1.2 方法 使用仪器飞利浦2540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探头频率3.5M Hz。常规检查胎儿各系统有无异常,测量羊水深度,测量胎儿双肾大小,取胎儿腹部肾水平横断切面,观察胎儿肾脏集合系统,发现肾盂分离时测量肾盂前后径,并多切面观察胎儿肾盏情况,必要时测量肾皮质厚度,参照国内郭念群对胎儿肾盂积水的观察和总结。正常范围:肾盂前后径为0.2~1.0cm;动态观察范围:1~1.5cm;胎儿肾积水诊断标准:肾盂前后径≥1.5cm;并对胎儿肾积水者进行动态观察,首次发现者2周复查1次超声,临产前及胎儿出生后1周各复查1次,对出生后仍有肾盂积水的婴儿每3个月复查1次,最长观察时间为9个月。
本组28例孕妇有50个胎儿肾脏有肾盂积水,其中只是单侧肾盂积水有6例,双侧均存在的22例。肾于积水在0.5~0.9cm共20个,膀胱正常,羊水量正常,其中随着胎儿长大,肾盂积水程度略增加的有10个;肾盂积水在1.1~1.5cm之间17个,超声观察肾盂积水变化,出生后1周复查肾盂积水片像均消失,无1例手术;肾盂前后径≥1.5cm的有13个,其中11个于孕34周发现肾盂积水,出生后随访至3个月,肾盂积水消失。另2个随访到出生后9个月肾盂积水未消失,均在出生后不同时期进行手术治疗,其中少数在出生后2岁内进行证实患侧输尿管下端存在狭窄1例。5例超声诊断胎儿肾盂积水,出生后经随访及其他影像诊断为多囊肾2例,肾发育不全2例,重复肾1例。
肾积水是由多种病因引起的尿液从肾排泄受到梗阻引起肾盂内压力增高而逐步形成的,亦或是尿液的分泌、排泄及重吸收三者之间不平衡导致的结果。并非所有胎儿的肾积水都有泌尿系统发育正常,其中大部分是发育胎儿发育过程中泌尿系功能不够完善而出现过,郭念群认为正常胎儿肾脏的集合系统有轻度的分离,尤其在膀胱有尿液充盈时分离可达0.6cm为轻度,>1.5cm为肾积水。本组结果显示,全部病例符合此诊断标准。本资料中50个肾盂前后径分离出生后1周有37个消失,另13个出生后 3个月复查超声仅有2个未消失,该组胎儿肾积水自行缓解的原因可能与以下几点相关:(1)孕妇在超声前大量饮水可对胎儿肾盂径线产生有影响;(2)出生后由于肾血管阻力,使得胎儿尿流量比新生儿大4~6倍,这种高流量可在无显著性梗阻情况下,造成输尿管肾盂扩张;(3)如肾盂积水是由于输尿管蠕动功能发育延缓,或一过性解剖及功能性梗阻导致的,可以在出生后逐渐自行缓解。而对于存在真正梗阻原因造成肾盂分离的病例,则肾盂积水不会自行消失。根据本文结果分析及有关资料证明,多数孕末期肾盂积水其肾盂前后径<1.1cm的病例在分娩后将自行缓解,一般无监测的必要。对比之下,肾盂前后径≥1.5cm具有一定临床意义,生后超声检查并且定期复查是必要的。生后多数有进行性改变,可为患儿早期得到诊治避免危及肾功能提供治疗依据。
总之,超声对胎儿肾积水的检查时,要准确测量,反复对比,密切随访,不要盲目终止妊娠;妊娠期乃至出生后有针对性、连续性的观察,有助于了解胎儿泌尿系统的发育状况,对出生后的随访及治疗方案的选择具有实际临床意义。
医学理论与实践2011年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