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11月7日,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新闻发布会召开,云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启动,实施时间从2011~2020年。到2020年,云南天保工程区将新增森林面积1000万亩,净增森林蓄积1.7亿 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7%以上。
云南天保工程二期工程将把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转变林区发展方式的着力点,以巩固天保工程一期建设成果为基础,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调整完善政策为保障,努力实现资源增长、质量提升、生态良好、产业发达、林区和谐,服务保障桥头堡建设和“森林云南”建设。工程实施范围包括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玉溪、红河、文山、西双版纳、大理、丽江、怒江、迪庆、普洱13个州、市的72个县(市、区)和3个重点森工企业。
为此,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意见》明确了云南天保工程二期建设的具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林分质量明显提高;实现生态状况由逐步好转向明显改善转变,天保工程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实现林区经济社会由稳步复苏向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转变,妥善安置森工企业、国有林场1.2万名职工就业,为林区农民提供2万个以上森林管护岗位,工程区林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林农从林业中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森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林区民生明显改善,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在天保二期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云南省人民政府将提供10项政策支撑。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逐步放开集体商品林采伐。适度放开木材经营加工利用。统筹安排森林管护补助。天保工程区内,对国有林,中央财政每亩每年补助5元森林管护费,省根据管护面积按每亩每年3元安排到实施单位,其余每亩每年2元由省统筹用于安置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职工继续从事森林管护工作;对区划为地方公益林的集体林,中央财政每亩每年补助森林管护费3元,由实施单位统筹用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专职护林员管护等公共管护体系建设和支出。全面实施生态效益补尝。对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公益林,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每亩每年10元的标准实施补偿;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省级公益林,纳入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每亩每年10元的标准实施补偿,实现国家和省级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同标准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补助,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定。调整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继续实施公益林建设投资补助,由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继续实施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增加森林培育经营补助,加强对人工林的经营培育,提高林分质量,对国有中幼林人工抚育,每亩补助120元。云南省财政将继续给予补助。根据天保二期资金需求情况,云南省财政将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重点森工企业职工安置和全省天保工程的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管理等项工作。
1998年,云南实施以在长江上游构筑生态屏障为目标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云南全省16个州市中13个州市的69个县、17个国有重点森工企业的3.5亿亩天然林全面停止采伐,截至2010年,天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据云南省林业厅提供的数据显示,云南天保工程一期建设实际完成投入77.36亿元;落实森林管护面积18965万亩,累计调减商品材3394万立方米;森工企业职工从3.9万人分流到1.2万人;工程区5万多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险统筹,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保险全面解决;企业举办的森林公安、学校、医院等社会机构81个1059人顺利移交地方;免除工程区各类债务7.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