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强 宣 丹 孔伟林 许伟国 寿元乐
1.浙江省诸暨市畜牧兽医局,浙江诸暨 311800;
2.浙江省诸暨市康成牧业有限公司,浙江诸暨 311800;
3.浙江省诸暨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浙江诸暨 311813;
4.浙江省诸暨市街亭镇人民政府,浙江诸暨 311805;
5.浙江省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浙江诸暨 311825
一例藏獒巴贝斯虫病的防治
许国强1宣 丹2孔伟林3许伟国4寿元乐5
1.浙江省诸暨市畜牧兽医局,浙江诸暨 311800;
2.浙江省诸暨市康成牧业有限公司,浙江诸暨 311800;
3.浙江省诸暨市王家井镇人民政府,浙江诸暨 311813;
4.浙江省诸暨市街亭镇人民政府,浙江诸暨 311805;
5.浙江省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浙江诸暨 311825
许国强,男,1958年生,本科,兽医师。
2010年4月,诸暨市某犬场有几只藏獒相继发病,最先发现的1只病犬,经抗菌素和抗病毒药物治疗无效后死亡,后又出现3只病犬,发病犬只的犬舍邻近第1只发病犬舍,其中有2条幼犬、1条成年犬,经犬主治疗几天后,2条幼犬死亡,成年犬无好转迹象,体质越来越弱。笔者出诊后,怀疑犬只患上了血液原虫病,经采血样做血涂片、姬姆萨氏染色镜检,发现红细胞内有巴贝斯虫体,确诊为犬巴贝斯虫病。
犬巴贝斯虫病,是一种血液原虫病,主要由传播媒介—蜱(扇头蜱属的镰形扇头蜱及长角血蜱)传播,其单个或成对寄生于患犬的红细胞内,引起严重的贫血和血红蛋白尿症。常见的寄生于犬的虫种包括犬巴贝斯虫和吉氏巴贝斯虫。本病呈现地方流行性和季节流行性,多发于南方地区,主要发生于春、夏、秋 3季,秋季多发、春季次之、冬季基本不发病。因此,在本病的诊断中,在重视临床症状的同时,应考虑患犬是否来自南方、是否常在草地活动,并对其进行血液寄生虫的实验室检查。
本病对良种犬尤其是军犬、警犬和猎犬危害严重,因其经常外出、活动范围广、接触环境复杂,所以感染此病的机会较多。另外,有些品种的犬如比特犬,尤其是公犬,天性活泼好斗,野外活动较多,感染此病的机率也较高。
该场地处山边,患犬主要通过中间宿主蜱的叮咬而感染发病,特别是春秋季蜱活动较活跃,发病犬只较多。
病初体温升高,达40℃以上,精神差,食欲废绝,饮欲增加,有的犬有呕吐、腹泻症状,严重的出现血便,尿呈茶色,四肢无力,结膜苍白,病程长的有轻度黄疸,经抗菌素治疗后,体温一般在 39.0~39.5℃之间。
1)三氮脒(贝尼尔)。本药安全范围小,毒性较大,治疗量可能也会出现不良反应,宜深部肌肉注射,用量为每次3.5mg/kg体重,现用现配,每次间隔24h,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次。
2)黄色素(914)。本药刺激性大,静脉滴注时不可漏入皮下,以免引起组织坏死,用量为每次3mg/kg体重,现用现配,用生理盐水配成0.5%~1.0%溶液,滴注速度宜慢,过快可引起犬只不安、肠蠕动加快、脉搏和呼吸加快等不良反应。静脉注射后一般12~24h病犬体温下降,血虫体消失。对体弱的病犬,可将 1次量分 2次用,间隔 12h,本品用药不得超过2次,间隔时间1~2d,同时,应用护肝的药物如VC、肌苷、18AA氨基酸等。
3)锥蓝素。本药毒性也较大,每次5mg/kg体重,用生理盐水配成1%溶液,注射时药物温度应保持30℃左右,缓慢滴注,如出现异常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液,用抗组胺药物缓解,如苯海拉明等,其他注射事项同黄色素。
4)通过上述3种方法任选一项治疗的同时,应结合对症治疗,肌肉注射VB1、VB12混合剂,每日1次,使用广谱抗生素防止继发感染,脱水严重的须用林格氏液输液,调整体液酸碱平衡,如出现黄疸则需用护肝药物和能量合剂。
控制或禁止犬到有蜱活动的疫区,切断蜱的传播链。在非疫区对易感犬每年2次预防性注射抗原虫特效药;在疫区除了对犬进行预防性注射外,还需用体外驱虫药给犬进行全身药浴;对犬舍、蜱栖息的环境彻底喷淋驱虫药驱杀蜱。
本病还可以通过胎盘垂直传播。本病痊愈后的母犬近期(1年内)再次发情、交配、怀孕时,即使处于健康带虫状态,也有可能通过胎盘不同程度地垂直传播给仔犬。患病期母犬受孕分娩后,所生仔犬均可能受到感染,并呈现贫血,造成各组织器官缺氧,还可直接使仔犬致死。如果给患犬注射感染吉氏巴贝斯虫病康复犬的血清,可使其临床症状不明显。所以,在疫区给成年生育期母犬免疫是一项极为重要的预防措施。
2011-05-04
(责任编辑:
郭会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