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绘制“绿色经济强县”蓝图

2011-12-09 08:26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
云南林业 2011年1期

□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

大姚县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工作任务,实现了改革目标,通过了省州检查验收。

林改工作“下真功,求实效”

大姚县林改采取的主要措施:三级书记抓林改,层层落实责任制;深入宣传抓发动,广泛参与打基础;加强培训明政策,分类指导稳推进;依法依规重程序,确保质量求实效;落实经费强队伍,探索创新抓配套。截至2009年底,确权宗地9.893万宗,确权面积403.2万亩,占应改集体林面积421.3万亩的96%,集体林均山到户率达90%,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达87.5%;排查山林纠纷775件,调处756件,调处率达96%,累计投入林改工作资金673.25万元。

林改促使林农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林改前,尽管财政每亩给予50元的种植补助,但群众等靠要的思想还是十分突出,全县每年也只能发展一两万亩。通过林改使“公家林”变成了“自家林”,广大群众成了山林的主人,领到了属于自己的林权证,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从林改全面铺开的2007年起,虽然财政每亩只给予30元的种苗补助,但全县每年都以10万亩以上的速度在发展。到2010年底,全县核桃种植面积可达100万亩。林农“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 把核桃誉为“绿色银行、养老保险、铁杆庄稼”,“一棵核桃一亩田,一个核桃一度电”成为了大姚核桃的真实写照。

林改加快了林产业的发展步伐

在林改的前后三年时间里,全县核桃种植面积从30万亩发展到了80.5万亩。万亩以上连片的油桐基地2片7.8万亩,已完成投资4410万元。同时,中低产林改造示范项目已实施完成2万亩。全县已建成初具规模的核桃初深加工和商贸企业5户,年加工能力7600吨,加工产值达2.17亿元。在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同时,板栗、花椒、华山松、野生食用菌、木材等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09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9.56亿元,其中农民直接从林业第一产业上获得的收入达到5.54亿元,人均216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287元的65.8%,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

林改促进了农村面貌的改观

林业收入增加后,很多农民主动在住房、饮水、行路、用电、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加大投入,农村基础条件不断改善。通过林改,一些“贫困村”变成了“富裕村”,“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赌博村”变成了“文明村”。更为可喜的是,出现了一批“城里有住房、山里有基地、收入有保障”的核桃大户。核桃不仅成了富民兴县的支柱产业,也成了大姚的代名词。

配套改革率先探索尝试

一是放宽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将林木采伐指标落实到林权所有者手中。二是积极推进林业“三防”体系建设。三是组建了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和林权流转专家评估委员会。组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降低林农抵押担保贷款门槛和适度增大贷款限额。四是积极开展林业贴息贷款,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五是引导林农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已成立了“大姚核桃协会”、“大姚三台核桃种苗专业合作社”2家县级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5家乡镇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的问题。六是通过林权流转,积极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到2010年9月全县共办理流转林地587宗,流转面积10.9万亩,总流转金额达5795万元。首先在金碧镇将军村委会开展改造试点,2010年落实完成中低产林改造2万亩。七是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了国家级公益林140.2万亩生态效益补偿规划,2009年启动了补偿。

通过多年的努力,大姚先后获得“中国核桃之乡”、“全国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全省核桃产业发展重点县”等殊荣。2008年,大姚县作为全国核桃产业发展协作组首届轮值主席,成功承办了首届中国核桃大会。2009年,中国核桃第一个原产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姚核桃”,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