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侯
五年来,全省林业系统认真实施“生态立省”发展战略和“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构建森林生态、林业产业、生态文化三大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扩大内需、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绿色经济等重大历史机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科技支撑,狠抓工作落实,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雨雪冰冻灾害、特大旱灾等给林业造成的困难和影响,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林业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坚持不断解放思想,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林业分类经营、林木采伐管理等各项改革,启动实施了中低产林改造、国家公园试点建设、林业政策性保险等,改革创新力度之大、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通过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和森林覆盖率分别比“十五”增加700万亩、1.64亿立方米和3.02个百分点。
——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各地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木本油料、林浆纸、林化工、竹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木材加工、非木材产业等特色林产业,林业产业总产值累计达2015亿元,比“十五”的831亿元增长了142.4%。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有关部门对林业改革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制定出台的林业政策法规数量在云南林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
——资金投入大幅增加。紧紧抓住“扩内需、保增长”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投入林业建设资金174.78亿元,比“十五”的97.8亿元增长了78.7%;争取贴息贷款规模28.51亿元,比“十五”增长了近3倍。
——林农得到实惠明显增多。通过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广大林农获得了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从森林经营、林产业发展、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性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方面得到了较多实惠,爱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五年来,我们突出抓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积极稳妥推进林业改革。坚持高位推动抓林改、发动群众抓林改、依法依规抓林改、健全组织抓林改、保障经费抓林改、严管资源抓林改、查缺补漏抓林改。全省累计投入林改经费13.38亿元,完成集体林确权面积26900.62万亩,确权率达98.6%,集体林均山到户率达89.2%,林权纠纷调处率达98.8%,如期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林木流转、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10个推进配套改革的文件,建成70个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成立各类林农专业合作社1542个,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了50亿元。各项配套改革正向纵深推进。
(二)认真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国家下达退耕还林工程和巩固成果项目造林682.92万亩、补植补造42.96万亩,累计完成投资71.9亿元;年均完成天保工程森林管护18965.3万亩,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88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0234.19平方公里;建设防护林145.62万亩,为计划的106.79%;12个县(市、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有序开展;新建沼气池122万户、农村改灶73万户,分别超计划22%和46%;推广太阳能热水器70多万平方米;全面启动了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进展顺利。
(三)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范化种植、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要求,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发展特色林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由2005年的500多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亿多元,增长了近40倍;贴息贷款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30多亿元。全省林业企业达到8300多户、总资产500多亿元,其中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192户,比2005年增加了176户。特别突出的是,大力推进了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全省种植面积已达3000多万亩、年总产量超过45万吨、总产值超125亿元,核桃、澳洲坚果面积、产量、产值均居全国第一位。林业产业已逐渐成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
(四)启动实施中低产林改造。针对全省森林质量不高、林分结构不合理、产业化程度不高的实际,厅党组多次组织调研,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6000万亩中低产林改造任务。在各地启动中低产林改造后,又加大政府督查和政协视察,适时召开中低产林改造推进会和电视电话会,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技术指导,加大扶持力度。目前,已成功改造了210万亩中低产林,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这一做法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并在全国森林经营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实施中低产林改造对优化我省林分结构,转变林业增长方式,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五)有效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意见》以及《丽江宣言》、《腾冲纲领》,先后编制实施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云南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纲要》等六个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启动极小种群物种保护,有效推动了全国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计划的启动;新增了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个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60个;在全国率先启动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制度、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和生态服务功能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科技支撑得到增强;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逐年增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已建成10个国家级和16个省级监测站,监测防控能力明显提高。
(六)依法强化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完成了全省森林资源第5次连清复查和二类调查,摸清了森林资源家底;依法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上报各类建设工程占用征用林地4469件;启动了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切实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格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断完善,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已达9248万亩,年度资金投入达6.1亿元;森林资源“三防体系”不断完善,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应对了雨雪冰冻、特大干旱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年均扑灭森林火灾500余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6‰,当日扑灭率保持在95%以上,年均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受害率、伤亡人数与历史均值相比,分别下了77%、97%、97%、85%;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控制在520万亩以内,成灾率控制在7.8‰,防治率达到83.2%,测报准确率达到8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2%;侦破查处涉林案件67666件、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为我省生态建设、林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高度重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共完成国家、部省科研项目49个,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17项;投入科技推广经费3600万元,实施林业技术推广项目256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82个,辐射带动面积700多万亩,培训林业科技人员及林农75.6万人次,培养大中专毕业生7000余人;成立了云南省林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加大了林业标准制(修)订力度,推进了林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较为突出的是针对林木种苗供应中存在的问题,省林业厅加大督查力度,多次召开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制定出台了《林木种苗管理规定》、《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和标签管理办法》,有效加强了种苗基地建设,建成以核桃、油茶采穗圃为主的林木良种基地90个,总规模1.7万亩。与“十五”相比,良种种子年采收量由1.42万公斤提高到2.14万公斤,良种穗条由712.5万条提高到7929.11万条,良种使用率由10.2%提高到35%,为提高造林质量奠定了基础。
(八)大胆探索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为探索建立我省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有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批准,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完成了《国家公园发展战略研究》,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编制了《云南省国家公园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公园申报指南》,颁布实施了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技术标准,组建了云南国家公园专家委员会,先后批准实施5个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旅游发展,化解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矛盾探索了经验。
(九)积极建立林业政策性保险制度。针对近年来雨雪冰冻、特大干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对林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和野生动物肇事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我们积极探索建立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在昆明、曲靖、玉溪、普洱、大理率先开展了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受保森林面积达12777.07万亩,中央、省州县财政以及林业经营者共投入保费5110.83万元。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西双版纳亚洲象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并推广扩大到普洱、临沧等地,投入保险经费512.5万元,保险赔付上限达4800万元。这一做法,创新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实现了由政府补偿向商业保险转变。
(十)着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等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落实,认真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得到切实改进,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增强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教育培训,共培训公务员1200余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500人次。此外,林业信息化、离退休老干部、工会、宣传、社会保障、综治维稳、机关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面对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全省林业系统坚持一手抓抗旱救灾、一手抓改革发展,采取领导挂钩包片、派出技术组蹲点指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启动行政问责等超常规措施应对严重旱情,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全省累计投入林业抗旱救灾资金6.44亿元、2394万人次,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在极其严峻的形势下,完成营造林1100万亩,为年计划600万亩的1.83倍,其中,人工造林930万亩,为年计划的2.07倍;天保工程完成森林管护18965.3万亩,为计划的105.5%,完成公益林建设175.5万亩、为计划的99.71%;国有林区2667户棚户区改造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完成退耕还林和巩固成果项目营造林262.94万亩,144.19万亩到期面积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确保了补助政策的兑现;新建沼气池10.63万户、完成率为111.9%,农村改灶16.41万户、完成率为164.1%;完成中低产林改造210万亩、为计划的105%。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99%,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6‰以内、当日扑灭率达95.2%,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91.3%、防治率达90%、成灾率控制在6.9‰以内;林业产值达5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5 %,比2005年的238亿元增长了1.14倍。
五年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谋划林业发展;始终坚持生态立省,不断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始终坚持兴林富民,大力发展特色林产业;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胆突破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始终坚持依法治林,不断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始终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始终坚持先进典型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推动。这些经验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和运用。
中央召开建国以来首次林业工作会议,确立了林业的“四大地位”和“四大使命”,标志着全国林业进入了发展现代林业、建立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向西南开放 “桥头堡”的战略决策,为我省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期。
做好“十二五”林业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目标,牢牢抓住四大机遇,着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一)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生态立省”发展战略和“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科技为支撑,以依法治林为保障,以调整产业结构为抓手,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林业产业、森林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构建中国西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生态系统完备、林业产业发达、森林文化繁荣、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森林云南”。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7亿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由7.6:2:0.4调整为5:3:2,林农从林业中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1200元。
(二)牢牢抓住四大机遇。一要牢牢抓住应对气候变化给林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胡锦涛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这标志着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已经上升成为国家战略,肩负着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争取空间、赢得时间的神圣使命。我省在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加强森林抚育,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深入实施天保、退耕、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力争在国家新增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中争取更多的份额,获得更大的支持,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扩大云南林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要牢牢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决定继续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并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把推动“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再上一个大台阶”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目标。国家林业局结合林业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西部大开发中生态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为推动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国务院已经决定由中央投资2195亿元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力争在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特色产业发展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推动林业发展实现新跨越。三要牢牢抓住我省推进 “桥头堡”建设的战略机遇。把云南建成中国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大调整和完善,是中央对我省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在推进“桥头堡”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建设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已经确定为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国家林业局提出“十二五”建设的十大生态安全屏障,我省肩负着云贵高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三大屏障的建设任务。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深入研究林业在“桥头堡”建设中的功能定位、特色优势、建设重点、拓展方向、政策需求,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以“桥头堡”建设促进林业快速发展。四要牢牢抓住“森林云南”建设的重要机遇。中央召开首次林业工作会后,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森林云南”建设、中低产林改造、林业产业发展等文件,有效解决了制约林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性障碍,极大地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撑,全省上下形成了重视林业、支持林业、关注林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判断、准确把握现代林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切实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着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1.坚持生态立省,着力推进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严格按照“桥头堡”建设的目标任务,以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石漠化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恢复森林植被,确保新增造林面积2450万亩以上,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构建中国西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2.坚持兴林富民,着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以提高林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壮大龙头企业为抓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区域特色,强化科技支撑,培育产业集群,构建发达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扎实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和产业园区、原料林基地、良种生产推广、市场体系、产品品牌打造、信息化平台等骨干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浆纸、林化工、竹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木材加工、非木材产业、观赏苗木等九大产业,积极推广林业循环经济,努力提高林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把林业产业建设成为带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骨干产业。
3.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全面深化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公共财政、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生态效益补偿等制度,建立健全林业产权流转、林业融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保险和林业社会化等服务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和国有林场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激活经营机制,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解决现有职工养老保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积极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参与林业国际合作和竞争,着力引进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完善林产品进出口政策和机制,促进经营理念转变和产业升级,提升林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推动林业碳汇交易,为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坚持依法治林,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积极争取立法,健全完善地方林业法规、规章体系,规范森林经营管理活动;强化林业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肃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林木采伐、运输、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林业“三防体系”建设,强化林业应急管理,提升防控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疫情、重大林业治安案件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全省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林区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5.坚持科教兴林,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林业科技攻关,着力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生态定位站点建设,积极开展生态变化监测和生态服务功能评价;高度重视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结合木本油料基地建设、中低产林改造、有害生物防治、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作,大力推广林业实用技术;加快建立完善林业标准化体系,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加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和良种基地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种苗行政执法体系和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良种化进程,力争到2015年,全省造林良种使用率达65%,基地供种率达到80%,种苗证签使用率和种苗生产建档率达到100%;加强林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林业院校办学水平,支持科研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创业发展,推动我省林业跨越式发展。
6.坚持全面推进,着力推进森林文化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生态文明素质,规范生态文明道德行为,树立生态文明观、生态价值观;大力改善生态文化教育设施,依托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野生动物园、树木园、植物园、古树名木等,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切实强化生态文化宣传,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图书、网络等媒体,借助科普画廊、宣传栏、宣传标语、标志牌等宣传手段,利用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城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地方生态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和区域特点的生态文化品牌,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7.坚持多方筹资,着力推进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增强云南林业发展后劲的迫切需求。必须进一步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构建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安全高效的林业基础设施体系,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要按照“健全、规范、提高”的要求切实抓好种苗站、林业站、木材检查站、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尽快解决无办公用房、无交通工具、无适用装备、无专业人才等突出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力争三年内使林业职工的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要大力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林业资源监测、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方面的作用,建设资源监管系统、营造林管理系统、灾害监控与应急系统、综合办公系统、林业科技推广系统,提升林业信息化、自动化水平。要推进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着力改变基层派出所无业务用房,业务装备设施落后的现状。
8.坚持创先争优,着力加强林业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人才工作意见、全国林业人才“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加强干部培养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上岗、挂职锻炼力度,抓好关键岗位轮岗交流,优化机关干部配置。抓好基层林业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检查,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做好2011年的工作,对于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完成营造林面积650万亩以上(其中木本油料基地建设450万亩),改造中低产林4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8000万株以上,新建沼气池15万户、节能改灶10万户,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和7.8‰以内,林业综合产值增长15%左右。主要工作是:
(一)深化林业改革要有新进展。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主体改革质量的基础上,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协调,健全完善林业投融资渠道,积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贴息贷款规模,力争全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50亿元,争取林业贴息贷款10亿元;建立省级林业融资担保平台和林地收储中心,完善森林资产评估细则;认真总结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推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努力探索建立适应不同区域、不同林情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加快数字林业和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林权登记和流转管理,完善林权交易平台,建立林权查询系统;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力争林农专业合作社达到2000个以上,其中省级示范社达到100个;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我省深化国有林和国有林场改革的具体方案,尽快启动国有林和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启动实施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积极争取世行和欧投林业项目,深入推进林业国际合作交流,提升我省林业国际形象。
(二)中低产林改造要有新突破。围绕今年完成400万亩改造任务,各地要切实做好中低产林改造规划,切实解决好林情不清、评判标准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要因地制宜,突出资源、气候等比较优势,选择适应当地的优良乡土树种和试验成功的引进树种,采取适宜的丰产栽培技术措施,提高改造成效,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效应。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整合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及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中低产林改造,引导各类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改造,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贴息贷款、小额信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等方式,为中低产林改造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要强化技术指导,建立示范基地,科学合理地确定改造目标、改造方式,提高改造技术含量,增强综合效益。要严格作业设计和审批,加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严禁借中低产林改造之名破坏森林资源。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
(三)木本油料基地建设质量要有新提高。要围绕今年完成450万亩基地建设任务,强化种苗质量管理。严格实行“四证一签”制度,规范育苗生产和销售,切实做到定点采穗、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种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从源头上确保种苗质量。要对所有调出、调入的穗条、苗木实行最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严把种苗出圃和调入关,坚决杜绝劣质苗木上山造林,确保木本油料种苗质量。要实行标准化栽培与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基层,引导农民从育苗、整地、种植、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实行标准化栽培和管理,大力提高木本油料林的成活率、保存率、生长率、收益率。对因干旱、霜冻等自然灾害造成苗木枯死报废的,要切实抓好补植补造,并落实防灾措施,确保基地建设质量;对已经种植成活的要跟踪问效,强化抚育管理,需要嫁接改造的必须建立档案,明确责任,落实穗条,适时组织实施,努力提高效益。要实施产业化发展战略,引进、培育、壮大木本油料加工龙头企业,推动精深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木本油料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要有新成效。今年是国家实施二期天保工程建设的第一年,各地要按照《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省的统一部署要求,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培训、方案编制。要认真总结天保一期的成绩和经验,彻底摸清基本情况,统筹处理好国家、职工和林农的利益关系,确保实现平稳过渡。针对去年旱灾导致岩溶地区灌木植被大量枯死、局部地区石漠化程度进一步加剧的情况,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力争在石漠化地区完成人工造林18万亩、封山育林52万亩。要扩大防护林体系建设覆盖范围,把长江、珠江、澜沧江、怒江、红河等国际国内重要江河流域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加大建设力度,全年力争完成防护林建设任务55万亩,促进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要继续抓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在完成15万户农村沼气建设和10万口节能改灶任务的同时,大力发展太阳能、小水电等农村清洁替代能源,减少森林资源消耗。
(五)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有新措施。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树上山、人下山”的指示精神,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编制上报《云南省2011-2020年退耕还林工程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列为特殊扶持区域。在重点特殊地区探索启动退耕地还林工程,不断扩大生态脆弱地区治理力度。要加强经营管理及灾后生态恢复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促进专项规划落实。强化退耕还林实绩管理,及时发放林权证。精心组织完成国家下达的249万亩年度建设任务,认真做好238.5万亩到期面积的阶段验收,做好准备迎接国家核查。
(六)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有新办法。要严格按照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的要求,深入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争取尽快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决定》,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极小种群拯救保护行动,加大物种监测力度,通过就地、近地、迁地保护等方式,增加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抓好国家公园建设,提升国家公园机构管理能力。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进特许经营和资源利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加强湿地保护,启动湿地资源调查,提升湿地资源监测和科技支撑水平。加快《云南天然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制化水平。继续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提高监测防控能力。
(七)林业政策性保险范围要有新扩大。要认真落实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制度,按照实施方案、保险服务协议和操作规程进行定损和理赔,最大限度解决因灾损害的补偿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调查研究,修改完善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管理办法,努力扩大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的区域和品种,建立完备的森林保险信息档案库,为实施林业综合保险奠定基础。加强对林业政策性保险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未纳入森林火灾保险试点的州市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尽快启动。
(八)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要上新水平。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全面实行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抓紧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和林木采伐、运输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加大火灾案件侦破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要进一步加快森林生态功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步伐,实现对全省森林资源的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提供全省森林资源消长情况及生态功能评价结果。要积极争取修订《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层层签订并严格执行《“十二五”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着力推进“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充实物资储备,深化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控,抓好隐患排查,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坚持主动出击、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要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工作,健全疫情监测预警、检疫防治、应急管理体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推进社会化防治试点,办好网络森林医院,不断增强综合防控能力。
(九)林业科技支撑水平要有新提升。要在加强林业科研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出台林业科技推广规划及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审定和推广工作,不断提高良种使用率;紧紧围绕木本油料、森林抚育、中低产林改造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加大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林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一批林业标准化示范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林业科技培训,切实提高林业科技人员和林农的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服务功能评估,充分反映林业生态建设成绩,为推进绿色GDP核算、生态效益补偿、资源税改革等提供决策依据。
(十)保障能力建设要有新亮点。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个一”主题实践和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林业改革发展。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认真执行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基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要高度重视林业统计工作,加强与统计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执行新的林业统计制度,保持林业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保障工作经费,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要继续健全完善林业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林业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林业系统和谐稳定;要继续加强林业职业教育和干部培训,着力提高林业队伍能力素质,为云南现代林业建设准备充足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增强发展后劲;要继续强化林业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努力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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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强调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日前强调,要积极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将其作为“十二五”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重要内容,以及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来抓实抓好。
1月24日,云南省“两会”期间,秦光荣到普洱代表团参加审议审查政府工作报告。秦光荣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说,加快云南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省情,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云南省山区面积大、人口多、资源丰富,要加快发展,必须做足“山”文章,做透“林”文章。秦光荣指出,要继续深化省情认识,坚持走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山区综合开发和森林云南建设,将山区综合开发和森林云南建设作为“十二五”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重要内容,以及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来抓实抓好。
秦光荣强调,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三个层面的工作:一要突出加大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山区产业经济发展、加强山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护好山区生态环境4个重点;二要建设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文化体3大体系;三要努力在财政、金融、土地、税收、科技、人才、管理等方面寻求政策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真正引导资金多往山区流动,加快推动我省由资源大省向绿色经济强省转变。
普洱市山多、林多,是云南的林业大市,秦光荣希望普洱市继续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在做大做强林业产业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培育林产业名优品牌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推进兴林富民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林业体制机制创新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森林云南建设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