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兴良,孟学智,卢晓斌
(沾益县农业局,云南沾益655331)
沾益县地处珠江源头,全县国土面积2 801 km2,辖5乡3镇122个村(居)委会,907个村(居)民小组,1 185个自然村,总人口40.7万人。总耕地面积5.44万hm2,其中水田1.45万hm2、旱地3.99万hm2,人均耕地1 380.1m2。2009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70亿元,农业生产总值30亿元,第1,2,3产业结构比为25∶55∶20,地方财政收入4.7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 310元。
沾益县栽桑养蚕历史悠久,早在三国蜀汉建兴3年(公元225年)就开始栽桑养蚕,至今已有1 70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沾益恢复县制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区域调专、产业调特、产品调优、规模调大”的思路,把蚕桑业作为继粮食、烤烟、畜牧之后的又一大支柱产业进行培植,推动了蚕桑产业持续较快发展,基本形成了栽桑、养蚕、收烘、销售、缫丝于一体的产业化格局。2010年全县养蚕5万张,产茧208万kg,蚕茧产值7 839.3万元,户均养蚕收入1 067元,人均增收948元,蚕桑产业已发展成为全县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特色产业。
目前,沾益县已形成了以盘江和大坡、菱角部分村委会为主的蚕桑产业带,拥有桑园面积4 333.3 hm2,主要分布在6个乡(镇)、23个村委会、7 349户农户。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桑园面积数十公顷以上示范村有13个,桑园面积0.33 hm2以上的户数有1 180户,桑园面积0.66 hm2以上的户数有62户。
推行“订单蚕业”和“网上销售”的发展方式,围绕市场组织和指导生产,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初步建立起“蚕茧收购+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形成了小农户、大基地的生产经营格局。目前,全县有省级认定的蚕茧收购企业2家,建成蚕茧收烘站(点)15个,安装自动缫丝生产线4组(1 600绪),年耗干茧400 t,年产白厂丝120 t,年实现工业产值2 500万元。
通过强化宣传和科技培训,沾益县栽桑养蚕基本实现了“8化”,即栽桑薄膜化、管桑规范化、品种优良化、消毒程序化、小蚕共育化、大蚕省力化、蔟具方格化、评茧仪器化;做到了“3配套”,即技物配套、良种良法配套和先进用具组装配套,蚕茧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平均每张蚕种产茧在40 kg以上,蚕茧优质率在93%以上。
建立起了县、乡有蚕桑站,村有辅导员,组有示范户的技术推广网络,培养了一支业务较为过硬的专业科技队伍,配有专职蚕桑技术人员88人,负责蚕桑生产的技术指导。县蚕桑站被列为云南省现代农业技术产业体系蚕桑区域推广站建设依托单位。
沾益蚕茧以质优著称,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是生产高档丝的优质原料,与省内外厂商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一直走俏江、浙、川、粤等国内市场,并远销欧美及东南亚市场,产品供不应求,曾出现竞价抢购现象,市场前景广阔。
近几年,蚕茧价格持续上扬,市场行情看好,养蚕农户收入大幅度提高,从栽桑养蚕中得到了实惠。在蚕桑主产区,投产桑树每公顷养蚕37.5张,可产茧1 500 kg,按25元/kg的茧价计算,每公顷桑产出3.75万元,纯收入可达2.8万元,单位面积产出高于其它粮食作物,是稻谷(每公顷产5 250 kg)的1.8倍,玉米(每公顷产6 000 kg)的3倍,万寿菊(每公顷产3万kg)的1.9倍,比较效益明显。如蚕桑业是盘江镇的支柱产业,年养蚕超过4万张,产茧160万kg,蚕桑生产规模、效益占全县90%以上,农民茧款收入占全镇经济总收入的1/3,该镇小后所村人均拥有桑园面积666.7 m2,蚕桑收入占全村农民现金收入的50%。另外,蚕桑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可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且作为生态农业,对保持水土、绿化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沾益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蚕桑产业,把蚕桑业作为优势特色产业来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营造了浓郁的发展氛围,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一是重点产业重点抓,成立了沾益县蚕桑产业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二是县政府每年均制定出台鼓励发展蚕桑生产的意见,明确蚕桑产业发展的目标、重点和扶持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和扶持。三是制定蚕桑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逐级承包,包干到人,实行奖惩制度。
通过对全县各乡(镇)土壤、区域自然特征的科学分析,制定了全县到2015年桑园面积发展到6 666.7 hm2的规划目标,分解了各年发展任务。坚持“因地制宜,集中成片,突出重点,规模发展”的原则,以基础较好的盘江、大坡等乡(镇)为蚕桑发展重点区域,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以松会线为中心的优势蚕桑产业带。在基地建设中,坚持新植与低改同步、规模与质量并重,在落实新栽桑的同时,狠抓低产桑园改造、优化品种、培肥地力、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管理措施,加强对已建桑园的管理,进一步夯实桑树基础,提高公顷桑产量。产业发展中注重解决产业间争地矛盾,切实做好种植规划,突出区域特色,蚕桑生产放在最适宜地区,力争做到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技术配套化、蚕茧优质化,确保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自1998年以来,沾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蚕桑基地建设,通过项目资金支持、补助栽桑苗木、实施低产桑园改造,累计投入蚕桑扶持发展资金800余万元。一是对新栽的成片桑园,每公顷栽桑补助由750元提高到2 250元,相继新建集中成片桑园面积2 400 hm2。二是加大低产桑园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1999年出台了《沾益县1999~2001年低产桑园改造的实施意见》,每公顷低产桑园分别由县财政、蚕茧收购企业、农户承担750元、450元、300元不等的改造资金,通过采取补植补造、培肥地力、品种改良、沟渠配套建设等措施,完成了400 hm2低产桑园改造任务,此后每年都坚持不懈地抓好低产桑园改造提升工作。三是县财政每年投入蚕桑科技推广经费25万元,用于解决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四是每新建1个蚕茧收购站(点),县财政补助10万元。五是新建或改建蚕房,由土地和城建部门按临时生产用地(建房)办理,只收取工本费。六是蚕茧经营企业每年收购鲜茧时,向村社每千克支付0.3元的组织发展经费。
为提高蚕桑产业组织化程度,沾益县建立了县、乡、村和示范户4级信息技术服务网络,对蚕桑生产实行统一种药供应、统一小蚕共育、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收购蚕茧的“五统一”管理模式。以科技入户工程为载体,积极开展蚕桑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每年培训不少于50场次,培训蚕农5 0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 000册。不断创新科技推广方式,开展蚕桑高产攻关竞赛活动,实行“挂农户、插牌子、定目标、亮身份、包产量”,通过样板示范辐射,引领全县蚕桑产业由传统蚕业向现代蚕业转变。坚持推行科技联户制度,每年每名技术人员负责挂钩15户蚕桑示范户,每户示范户联系带动5户蚕农,以此发挥技术联动作用,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按照良种良法的要求,抓牢小蚕电气化共育、统防统消、省力化蚕台育、方格蔟上蔟等关键技术措施的推广普及,新栽桑均属农桑系列品种,家蚕品种优良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良种化;巩固提升小蚕共育,普及率达90.8%;每年新增省力化蚕台2 000套,纸板方格蔟具20万片。
建立健全“订单蚕业”和网上销售的蚕桑运行机制,通过市场运作,厂商竞争,实现良性的快速发展,有效协调了贸、工、农三者的利益。为解决蚕农售茧的后顾之忧,建立了每千克鲜茧不低于14元的最低保护价。蚕茧收购实行入户预检制度,坚持“优质优价、劣质低价”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方格蔟茧实行发卡登记,并在收购价格上给予优惠,即每千克方格蔟茧比草笼茧高3元以上,切实保护蚕农利益,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
沾益县气候环境独特,所产蚕茧能缫5A~6A级高品位生丝。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以“优化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品牌”为抓手,推广应用新技术和先进用具,提高蚕茧质量,加强蚕茧品牌建设,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提高沾益县蚕茧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在茧丝行情起伏变化中,沾益蚕茧市场一路畅销,蚕茧收购单价每千克比邻县(区)高4~7元,深受丝绸厂商青睐,蚕茧供不应求,蚕农增收显著。
从整体上看沾益县蚕桑产业仍处于发展提升阶段,资源有效利用还不充分,公顷桑产出率不高,养蚕设施落后,产业化程度低,与发展现代蚕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现有桑园管理水平低,利用率不高,仍有近2 000 hm2低产桑园亟待改造。
蚕房多为人蚕、蚕畜共室,专用蚕房少,给标准化饲养和消毒防病带来困难;此外,许多地方仍沿袭传统蚕桑生产方式,专业化程度低,与规模经营的要求不相适应,整个产业的效益不够高。
发展资金匮乏,资金投入跟不上蚕桑产业发展的需求,没有形成稳定持续的投入机制,养蚕设施落后,专业化程度低,与规模经营的要求不相适应。蚕桑技术推广经费不足,无力创建示范样板,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动力不足。
蚕茧收购体制不健全,私建茧灶、非法抢购现象十分突出,自烘茧、茧贩子大量存在,严重扰乱了收购市场,影响了蚕茧质量。收购市场的无序竞争,对沾益县蚕桑业发展极为不利,使产业协调出现新的困难。
目前,沾益县蚕桑产业开发还处在原料生产和缫丝初级加工阶段,产业链条不长,附加值低,产业优势尚未完全转化为经济优势。
沾益县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年均温14.5℃,无霜期254 d,年降雨量900~1 100mm,年均日照时数2 098 h,日照率47%。充足的光、热、水资源足以保证桑树光合作用的需要和家蚕正常生长发育的需要,是发展蚕桑产业的理想区域。加之沾益县宜桑土地资源充裕,可利用空间大,有扩大基地规模的自然环境条件。
沾益县位于珠江源头,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多年的努力,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交通、通讯、信息已形成网络,县、乡、村公路和田间机耕路日趋完善,320国道、326国道和贵昆、昆柏铁路穿境而过,蚕桑产业发展有较大的潜力,有利于促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
沾益县是省内外著名的优质蚕茧生产地之一,蚕茧质量一直名列全省前列,上车率90%以上,上茧率80%以上,单茧丝长1 000 m以上,解舒率60%以上,匀度93分以上,上述指标均达到出口标准,是缫制高品位生丝的优质原料。从20世纪90年代起,茧丝行情出现三落三起,而沾益蚕茧市场一路畅销,蚕茧价格一直维持在较高价位。2003年以来,沾益县每期鲜茧价格均在20元/kg以上,2010年蚕茧收购价格加权平均达37.69元/kg,干茧销售卖出了101.85元/kg的高价,蚕茧质量优于全省其他地方,可与老蚕区浙江、江苏媲美,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沾益县建立健全了蚕桑科技推广4级网络,县、乡(镇)有蚕桑站,村有技术辅导员,组有蚕桑专业户、栽桑养蚕科技示范户,培养了一支业务较为过硬的专业科技队伍,全县有蚕桑技术人员83人,其中高级农艺师1人,农艺师10人,助理农艺师6人,技术力量雄厚。2009年沾益县蚕桑站被列为云南省现代农业技术产业体系蚕桑区域推广站建设依托单位,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上级技术推广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协作关系,联合进行科技攻关。
蚕桑业是沾益县的传统产业,经过多年发展,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形成了以盘江、大坡和菱角部分村委会为主的蚕桑产业带,全县桑园面积数十公顷的示范村有14个,桑园面积0.33 hm2以上的户有1 190户,桑园面积0.66 hm2以上的户有65户,蚕茧收入上万元的有726户。广大蚕农有配套养蚕基础设施,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创新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产业运行机制,坚持“订单蚕业”和“网上销售”的发展方式,实行“收购加工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围绕市场组织和指导生产,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形成了小农户、大基地的生产经营格局。
2009年4月国家出台了纺织业调整振兴规划,继续推进和深化“东桑西移”,重点扶持西部地区加快蚕桑产业发展,作为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桥头堡和承接地,沾益县蚕桑产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云南省蚕桑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将沾益县列为全省10个蚕桑核心县(市、区)之一,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性措施,这些政策性措施对推动沾益县蚕桑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素有“健康纤维”、“纤维皇后”之称的蚕丝绸,其消费量将日趋增加。近年来茧丝价格持续上升,目前白厂丝价格已突破每吨28万元大关。蚕农、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对目前的丝绸市场行情都比较看好。随着现代生命科学、纳米科学、信息科学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丝绸消费的多元化、品种多样化、产品高档化,用于食品添加剂、医疗保健、美容美发的产品已逐步问世,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蚕桑业发展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
沾益县委、县政府多年来一直重视蚕桑产业发展工作,始终把蚕桑产业发展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战略措施,蚕桑业作为全县“三大”特色产业,目前全县各地抓农业特色产业的力度空前高涨,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蚕桑产业发展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层层建立蚕桑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奖惩考核,为加快全县蚕桑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快沾益县蚕桑产业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必须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强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进程。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提高单产和质量为核心,按照“谁扶持、谁受益,谁发展、谁收购”的原则,顺应天时地利和市场经济规律,按照“市场牵动、投入拉动、科技驱动、龙头带动、大户示范、行政推动”的产业开发运行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加强基地建设,发展蚕桑专业组织,不断推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努力打造特色知名品牌,提高产业整体素质,推进沾益县蚕桑产业又快又好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县桑园面积发展到6 666.7 hm2,年养蚕25万张,产茧1 000万kg,蚕桑综合产值达3亿元。为此,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按照规模调大、档次调高、品种调优、效益调强的要求,立足优势科学规划,面向市场集中连片,优化布局规模发展,实现蚕桑生产专业化、经营规模化、管理科学化。一是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规模经营、设施配套”的要求,以盘江、大坡、菱角、炎方等乡(镇)为重点,建设一批优质、高效、标准化桑园,逐步形成松会线、珠江源旅游景区、海峰湿地周边地区的优势蚕桑产业带。二是坚持新建与改造同步,采取更新、补植、整形、增肥、改水、改土等技术措施改造中低产桑园,提高公顷桑产叶量。从2010年起,每年改造中低产桑园666.7 hm2,到2012年底基本消除低产劣质桑园。三是加快建立良种桑苗繁育基地和桑树良种示范园区,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和抗病性强的农桑系列优良桑树品种,建立高产示范样板,以带动大面积平衡增产增收。
加快蚕桑产业发展,投入是关键。一是增大财政投入。在现有产业发展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蚕桑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二是发挥市场主体投资作用。落实“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调动农民发展蚕桑生产的积极性。三是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扶持。按照“产业优先,基础配套”的原则,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向蚕桑产业和优势产区倾斜。
一是着力培育蚕桑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并培育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投入发展生产基地,延伸产业链,带动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订单蚕桑,实行“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蚕农”的经营模式,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蚕桑产业化经营水平。
一是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努力建成一支业务过硬、保障有力的技术队伍,为加快蚕桑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二是以收购和流通体制改革为突破口,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经济共同体,实现互利共赢。三是推行“合同收购”、“订单蚕业”的市场风险机制,实行“价高随行就市,价低保护收购”,创建蚕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蚕农有效组织起来,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蚕茧产销关系。四是深入贯彻执行《茧丝流通管理办法》,明确收购经营主体,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蚕茧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实行蚕茧收购资格认定制度,坚决严厉打击无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维护蚕农利益。五是推行岗位责任制,人员报酬与工作业绩挂钩。
一是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蚕农的科技素质。二是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桑、蚕新品种,提高优良品种的覆盖率。三是加快推广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养蚕、方格蔟上蔟等关键技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四是积极开展蚕桑综合经营,加强蚕桑副产物的开发和利用,拉长加宽产业链,实现茧丝产品的全程增值,提高行业综合效益。
切实加强领导,从政策、资金、科技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采取政府行为与市场手段相结合,加强监管力度,正确处理好蚕农、企业、财政三者的利益关系,始终把保护蚕农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在生产扶持、技术指导、蚕茧收购等方面尽量向蚕农倾斜,与蚕农建立较好的利益连接机制,每年每季应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和蚕桑生产的实际,由市场行情形成科学合理的蚕茧收购价格,由政府负责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并监督收购部门认真执行蚕茧收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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