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华
努力把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胡春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引领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旗帜,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和强大精神力量。只有打牢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才有可靠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首先要解决认知认同问题。要强化教育引导,坚持不懈地抓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人民的工作,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要针对不同教育对象,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努力使宣传教育通俗化、大众化,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自觉追求。要从我区实际出发,广泛开展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突出教育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者、传播者和示范者;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渠道作用。
要努力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广大干部群众所认同和追求,必须紧密联系人们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好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细化为行为规范,融入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之中,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遵循。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和节庆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作既生动活泼、又富有成效。
当今社会,舆论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媒体格局深刻变化、舆论环境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能不能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巩固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内蒙古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始终是敌对势力进行思想文化争夺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地区,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更具特殊重要意义。各级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社会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社会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要切实提高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作为宣传党的主张、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巩固主流媒体在舆论引导格局中的主导地位。要加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思路、举措和成效,最大限度地教育引导群众拥护党的主张、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要搞好对外宣传工作,结合各类对外经济贸易、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宣传内蒙古的发展优势、发展成就,充分展示我区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形象,让国内外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内蒙古。要加强主流媒体传播力建设,围绕增强可读性、可听性、可视性,加强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方法、宣传手段创新,努力使主流媒体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富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坚持用事实说话、用群众语言说话,认真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特别是对各类突发性事件,一定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客观公布事件进展、防范处置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第一时间抢占舆论先机,最大限度挤压各种谣言和负面信息的传播空间。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都要强化社会责任感,践行良好职业道德,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要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积极作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深刻影响着社会情绪和公众心理。相对于传统媒体,信息网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功能更强,信息受众面更广,传播影响力更大。随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社会舆情事件高发和复杂化有加剧趋势。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全国影响力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平均不到3天就发生1起。用好、管好信息网络,最大限度发挥其在引导社会舆论中的积极作用,已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积极利用信息网络,建好主流网站,完善网上公共文化服务,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理顺社会情绪,把信息网络建设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管理引导社会的重要阵地。要严格落实信息网络管理责任,加快建立信息网络综合管理格局,健全网上网下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教育引导广大网民文明守法用网,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网络舆情事件,依法打击、有效防范利用或针对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信息网络健康有序发展。
要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引导舆论的合力。舆论来源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任何一个地区和单位发生的事情,都有可能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引导社会舆论,不能只靠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去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舆论引导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和正确引导。要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利用好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政策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方面的积极作用。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增强新闻舆情意识,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舆论引导工作,出现相关舆论热点问题后,一定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及时提供情况、认真作出回应。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舆论引导能力培养锻炼,努力提高同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提高信息网络条件下的领导能力和水平。
满足各族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相对于经济建设来说,我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文化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内蒙古冬季时间长、气候寒冷,群众文化生活大多在室内进行,建设好文化设施更为重要。
近年来,我们通过“以会促建”,城乡文化设施状况明显改善。自治区和各盟市逐步建设了一批公共文化场馆,旗县所在地也都集中建设了一些文化活动设施,社区文化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文化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农村牧区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农家(草原)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取得良好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区公共文化设施薄弱问题没有根本改变,还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各级都要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各族人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要高水准建设好城市文化设施。城市大型公共文化设施既是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物质载体,也是一个地区文化内涵的外在表现。重要公共文化设施具有长期服务功能,应当是一个城市的标志性工程,建好了能为城市增色,建不好会成为败笔和遗憾。各地的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青少年宫等重要文化设施,一定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既要充分考虑其综合功能,又要很好地展示地区文化内涵特质,努力提升造型设计的审美品位,切实把每个城市的公共文化设施,建成经得起群众检验、有持久生命力的标志性建筑。人口较少城市和县城的文化设施建设,也应努力建出特色,优化布局、美化形象、强化功能,使其成为彰显城镇魅力的窗口和名片。要加大财政的支持保障力度,确保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不低于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要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参与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关系农牧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项目,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建设好广播电视网、文化站、图书室以及农牧民讲堂等文化阵地,完善覆盖农村牧区的文化服务网络,努力增加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总量。城镇人口集中,群众文化需求相对更多。要切实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把建设社区文化中心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好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资金的有关规定,扩大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覆盖面。同时要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探索社区与周边学校、企业、机关等单位共建共用文化设施的途径和办法,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使用效率。
要努力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建设的目的在于使用,不能只看不用或中看不中用。现在,我们有些地方存在重建轻管倾向,导致不少文化设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加强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功能。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相关编制,保障日常工作运行。积极探索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绩效管理和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实行量化管理,搞好对文化设施利用情况、公共文化服务效果、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
人民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力量源泉。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域逐步拓宽、内容不断丰富,有力促进了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要更加重视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吸引群众、凝聚群众、惠及群众上下功夫,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生命力在于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群众自觉参与并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创建活动就没有基础,也没有意义。从总体上看,我们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体现了群众性的要求,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但有的活动内容和群众需求脱节,活动模式固化,群众不感兴趣、不愿参与;有些地方和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存在以物质建设代替精神建设的倾向,对群众的思想文化需求关注不够,缺乏精神层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今后我们抓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更加注重把握群众需求、顺应群众心理,把创建活动同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吸引群众主动参与,调动发挥好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群众才会对共同参与的创建活动、共同培育的文明风尚产生亲切感、认同感,才会更加关心和维护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要创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载体。载体是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主要平台,载体能否吸引人、凝聚人,直接关系创建活动的成效。在当前社会结构、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情况下,更要注重创新丰富载体。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要继续坚持抓好,并不断丰富内容手段,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要注重从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有针对性地设计和确定一些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载体,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把群众吸引进来、凝聚起来。近年来,我区一些地方因地制宜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及一些群众自发性、原创性的文化活动形式,都很有吸引力和生命力,要认真总结推广和巩固提高。
要加强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和支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也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解决开展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持久开展。各级文明委要认真履行好牵头抓总责任,加强经常性的工作指导,协调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做法,推动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社会各方面都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有条件、有能力的部门和单位,要努力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支持,共同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做好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事业而不懈努力。
(这是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同志2011年9月19日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本刊发表时略有删节。题目系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