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苻彩香
妇联组织应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独特作用
□苻彩香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作为国家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具有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职能的妇联组织,应利用自身组织优势和现有的资源优势,切实负起组织妇女、引导妇女、代表妇女、维护妇女的职责,在依法主动地参与新时期的社会管理中以其特有的双向功能,有效地承担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公共事务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平衡政府政策配重、合理表达妇女情绪和意愿、调动妇女服务社会的社会管理主体之一的重要作用。
妇女的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妇女的发展当然成为每个阶段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妇女全面发展也就是现阶段社会管理首要面对的问题。由于传统文化意识等诸多因素影响,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中总体上仍处在弱势地位。两性不能真正平等,从现实层面看,是社会管理失衡阻碍妇女发展;从长期看,聚集成的社会矛盾将影响社会和谐和进步。妇联组织必须真正代表妇女利益,站在社会管理主体之一的高度推动性别意识纳入主流决策。
一是将传统的妇联组织宣传工作方式与现代传媒有机结合,加大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广度、深度,全方位地提高各级决策者的认同度,直接左右决策者的认知行为,促使决策者在制定法律、公共政策、规划方案时,有意识地将男女平等作为参照值,充分考虑到两性的平衡发展,避免对仍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造成负面的影响。
二是通过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广泛代表妇女利益在参政议政中推进性别意识进入法律、法规和政府各项决策。
三是力促各级政府将所制定实施的妇女发展纲要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紧密衔接,把妇女发展的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同步实施,共同考量,并做到在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实行对性别统计、性别分析,及时促使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妇女全面发展,以此体现社会管理的科学与公平。
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中,妇女群体的利益往往首当其冲,虽然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对妇女的合法权益都做了明确的保护规定,但是在现阶段由于立法不足、执法不严、道德缺失、传统观念作祟以及转型期思想碰撞等诸多原因,造成现实生活中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及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并存。妇联组织既是妇女权益的维护者,坚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责无旁贷,同时作为具有社会组织色彩的社会管理主体之一,更能发挥其职能有效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是源头维护。力促各级党委政府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总体部署;协调推动各立法机关和行政职能部门,在制定和修改各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甚至在修订乡规民约时,都必须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国策,杜绝有意或无意侵犯妇女权益的条文出现,从立法的源头、从政策的源头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司法维护。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是及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最有效的途径。妇联组织要全面建立与公检法司联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在立案、审判和执行中为广大妇女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救助。
海南省妇联联合教育、扶贫部门创办的“巾帼扶贫励志班”
三是畅通妇女诉求渠道。受侵犯的妇女要维权,有委屈的妇女要倾诉,有积怨愤的妇女要疏导,妇联组织作为妇女的“娘家”须有全方位全天候的畅通渠道与妇女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如建立健全省、地市、县、乡镇四级妇女维权投诉站,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可尽快覆盖县乡镇;探索在社区和村委会建立妇女议事制度,定期讨论解决基层妇女的需求和问题,有条件的村委会可利用综治专干和妇女工作者设立调解妇女问题的工作机制;完善各级妇联主席接访制度等等,尽可能将妇女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四是提升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提高妇女法律素质,提升妇女依法维权能力是构建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妇联组织要坚持面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街头咨询、文艺表演、法制讲座、送法上门等形式,特别是在有线电视覆盖的地方联合当地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专题普法栏目,达到以一案教育一方群众的效果;妇联组织要针对特殊妇女群体开展倾斜性普法宣传,对流动妇女、外出务工妇女、留守妇女、涉毒妇女、服刑帮教妇女分别侧重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促使她们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从而培养妇女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法治理念,引导广大妇女合理合法地表达维权诉求,自觉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管理就是服务。妇联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网络,具有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家庭的传统工作经验,具有整合力量、开展公益活动的资源,且服务社会有其独特的优势,所以应从“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工作结合点上,积极主动地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管理职能,通过创新和提升服务,充分显现社会管理主体之一的作用。
第一,加大服务妇女就业创业的力度。就业问题始终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和焦点所在,而妇女群体由于受整体素质的制约,往往是就业创业的“老大难”对象,关注妇女的需求,帮助妇女有效创业和实现就业,必须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女性素质工程”,提升妇女创业就业的能力。在传统的短期培训的基础上,以项目运作的方式,争取就业、农业、商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培训资源,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需求,开展分级、分层、分类的教育培训,探索依托中职乃至大学教育,将学历教育引入传统培训中。二是拓宽妇女创业就业的渠道。增加“春风送岗位”的力度,帮助更多的妇女就业;针对现今社会强烈需求的家政服务,妇联要主动联合商务、工会等部门开展家政服务业的培训,引导妇女有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并在探索开展城镇妇女小额贷款活动的同时,适时帮助妇女开创家政服务业,以妇女创业搭建适合女性就业的宽阔平台。
第二,做实做好对广大家庭的服务。保障家庭的和谐稳定、幸福美满是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的迫切愿望,妇联组织要发挥以家庭作为主要工作阵地的传统工作优势,关爱妇女健康,进一步抓好妇科疾病的普查普治;指导家庭教育,促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倡导孝老敬亲,促进邻里和睦。同时,要掀起“平安家庭”“小康之家”“双合格之家”“廉政之家”的家庭建设热潮,以家庭的和谐构建社会的和谐。
第三,扩大公益事业,服务困难群体。以人为本,促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妇联组织作为社会管理主体之一,应发挥善于做公益事业的优势,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完善巾帼志愿服务机制,迅速融入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中;继续深化创新“春蕾计划”,有效开展助学助困行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空巢老人、单亲家庭;关注留守妇女、老龄妇女,整合社会资源为她们做好事实事。通过公益事业有效地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缩小差距、化解矛盾,降低社会风险。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实现管理主体多元化,“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意义除了促使“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外,更大的意义在于还原了社会管理的真谛——社会的问题让社会自己解决,也就是调动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进行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占人口近半数的妇女既是社会管理的对象,更是最大群体的社会管理者,有效地组织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并发挥“半边天”的社会管理主体之一的作用,是妇联组织新时期的重要任务。
一要培养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责任感,激发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其最终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男女平等、社会公平,家庭幸福、社会稳定,邻里和睦、环境和谐,受益最大最直接的人群是妇女儿童,所以在这场伟大的社会革命中,妇女绝不能做旁观者。为此,妇联组织要利用传统的宣传工作和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向妇女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涵和意义,教育妇女深刻认识参与社会管理是履行社会成员的责任更是展示和体现自我价值的需要,激发广大妇女的热情和动力,促使妇女群众自觉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
二要增强妇女实行社会管理的能力,提升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为使妇女群众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妇联组织必须从三个层面针对性地提升妇女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决策管理层面,通过实施妇女发展纲要,确保妇女在决策与管理领域有作为,如促使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达标,稳步提升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中妇女的比例,使各个决策管理领域中有女性话语权、妇女发言席;同时,开展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培训,并以提高决策管理领域妇女代表者的性别意识最终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实现男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管理。二是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层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妇女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带头尊老爱幼、友爱互助、诚实守信,带领家庭成员一起奉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积极推进社会文明的建设;坚持有序的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如利用社区妇联的资源组织社会热心人士开展心理咨询、社区矫正活动;组织楼道互助、邻里守望,实行社区自治。三是在基层民主管理层面,鼓励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加大对农村妇代会主任、经济生产女能手、发家致富女带头人参与农村事务管理能力的培训,提升她们的素质、激发她们的热情,帮助她们在参加基层民主选举中脱颖而出,巩固完善所有的村委会都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的工作成果。同时要定期举办任职培训,为女村官充电,促使她们胜任本职工作,不负众望。◎
[编辑:王群存]
(作者系海南省妇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