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和文化民主的假象

2011-11-21 08:33陈晓明
上海采风月刊 2011年9期
关键词:黄金周名义民意

文/陈晓明

在今天,代表多数人的意见,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这几乎是社会决策的基本程序,但是,恰恰是在“多数人”可能正在变成一种无所不在的力量时,我们要警惕那些以“多数人”赞成的名义行使的种种决策和社会行动。

网络的普及,终于使中国社会也进入一个多数人可以发言的时代。网络给多数人的舆论提供了一个无限宽广的平台,这里的发言相对没有那么多的限制,跟帖和有关的调查,经常作为民意的依据。虽然,这样的“民意”时常也有可疑之处,但多数人的舆论现在起到的作用,显然不可低估。

中国这个社会从古到今,并无多数人发言的机会,从来都是少数人说了算,多数人只能是沉默的大多数,不只是没有空间,连语言都没有。尽管我们的政治准则经常也说“少数服从多数”,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在中国过往的历史中,多数人要么是被胁迫的,要么是被规训的。多数人中的个体并无真正的独立性,这样的多数人实际上并不存在。

当然,多数人能在今天起作用,也并不只是网络的作用,也是文化、政治民主化必然的后果。中国的民主在社会生活中,在文化传播的意义上,显而易见有相当的进步。尽管当下的语境讨论“民主化”可能不易,但“多数人”就是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是毋庸置疑的。至于何种形式的民主、何种意义上的民主则另当别论。

多数人的意见的另一种表述就是“公意”(general will),这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虽然说“公意”也有普遍意志的含义,但普遍意志也是多数人的支持才能使“普遍”这一概念可以成立。

相对于中国社会少数人决定一切的漫长时期来说,多数人在今天可以发言的空间,可以起到相当的社会监督作用,这无疑是一项了不起的社会进步。

在今天,代表多数人的意见,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这几乎是社会决策的基本的程序,但是,恰恰是在“多数人”可能正在变成一种无所不在的力量时,我们要警惕那些以“多数人”赞成的名义行使的种种决策和社会行动。

有美国宪法之父之称的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一1836)在《联邦党人》中曾说过,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一定存在不同的利益,如果大部分成员联合起来,那么少数群体的权利就会得不到保障。他提醒说,即使独立民主如美国这样的社会,也存在着多数人暴政的可能性。固然,“多数人暴政”之所以可以行使,无不是在历史正义的名义下进行。法国大革命时期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179l年—1794年间,被送上断头台的人数超过六万人,这都是在革命和公意的名义下进行的。另外,如德国对犹太人实行的种族政策;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这都是非常极端的历史行动,都是在多数人的响应和支持下实行强大的暴力。在今天,人类历史总体上离开了大规模的战争,在世界走向和平和发展的时代,多数人的行为走偏了,也不至于出现毁灭性的后果。但“多数人暴政”,其危害以另外的方式表现出来。而且“多数人”的决议,在今天是以各种形式、高频度地影响着社会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危害性也不可低估。

在今天,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另一种说法就是“顺从民意”,而且已经成为一种政治必须。但“借助民意”也可成为“顺从民意”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如果用力再猛一点,再巧一点,“借助民意”的实际含义可能就变了。在今天打着“民意”来推行一些其实是伤民的举措的事件比比皆是。例如,取消“五一”长假,这无疑是一项奇怪的伤民不利官的行为,何以这项举动会得到推行,至今还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这项举措之所以得以通过,据说是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有网上的调查结果为证。同意取消“五一”长假的比例达到54%,这一网上调查统计结果,表示大多数人赞同取消黄金周。显然,几乎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网上调查数据。如果一项调查的支持率只达54%的比例,在中国就很可疑,如果是有多数人支持,而某些方面的权力部门想推行,那比例起码高达90%以上。54%刚刚跃过半数,勉强可以说是大多数。但实际的情形是,据我的亲身经历,我访问周围的任何人,任何年龄层、任何职业、任何教育程度的人,居然没有一个人同意取消黄金周。本人写的博客文章《取消黄金周是对节日文化的愚昧无知》一文于2007年12月9日贴出,仅半天时间,点击率超过25万,上千跟帖中几乎无一个跟帖反对我的观点。所谓投票赞同取消黄金周的点击率,不知从何而来。同样,我在网上搜索,也有不少网友反映,他/她周围的人,也无一人赞同取消黄金周,这样的“大多数”不知从何而来?显然,极少数专家为了做课题,弄点课题费,满足所谓对国计民生大事发言的虚荣,不惜假借“大多数”人的名义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退一万步说,即使赞同者真的达到54%,也不可以这54%就损害46%的利益。取消黄金周这一事件——它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事件,引起相当多的网民的愤怒,以至于有人在网上给操作取消“五一”黄金周课题的专家立了一个网上坟墓之类,固然这种行为十分不文明,本人也不赞成这种方式,但可见有不少人对推动这一举措的某专家是痛恨到极点。某专家还自觉委屈,诉诸法律到法院起诉某网站,结果败诉。

在今天,尊重多数人已经成为一种时代潮流,它所传达的民主意识,尽管在中国还十分有限,也时常变形,但它无疑代表了中国社会了不起的进步。但我们依然要警惕,在中国,因为民主所依靠的社会基础十分脆弱,一方面,“大多数”经常容易被制造出来,而胁持了“大多数人”来推行少数人的主张,使满足少数人的利益合法化。另一方面,“大多数人”也有被制造、被塑造、被引导的可能,“大多数人”经常也有盲目和盲从,而且情绪化和短视;因此,对“大多数人”也不可轻信,更不可盲从。今天,在“大多数”和文化民主的假象十分泛滥的时代,或许更应该掂量“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中”这句话的意义。

猜你喜欢
黄金周名义民意
“黄金周”,复活
假蜂蜜
街道议政会:基层创新续接民意
建议究竟代表多少民意
以二胎的名义,享受生活
以法律的名义,捍卫英烈荣光
新《旅游法》实施以来对旅行社“黄金周”经营策略的影响研究
以Herm è s名义,注解时尚
央企高管薪水何时不再是民意问题等5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