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
论《梦红楼梦》的“欢欣”
·张云·
《梦红楼梦》是蒙古作家尹湛纳希十八岁时用蒙文创作的章回体小说,现只存残稿两回。此书为弥补《红楼梦》中宝玉与黛玉不得结合的遗憾,专书二人云雨性事,因此,被目为禁行的淫书,直到1998年才由台湾初次印行,大陆至今未予面世,研究该书的因而少之又少。本文将之视为少年尹湛纳希文学创作的起步之作,立足于分析他对《红楼梦》的认同与选择,认为《梦红楼梦》是对《红楼梦》的翻转,不宜简单地归入淫书一类。
尹湛纳希《梦红楼梦》《红楼梦》
《梦红楼梦》是蒙古作家尹湛纳希(1837~1892)十八岁时用蒙文创作的章回体小说,1957年11月,其手稿在作者家乡出现时就只存有两回①。此书另题为《三妙传》,在其自序中作者曾解释道:“所谓《三妙传》者,乃三位奇美者的传记也”,根据第一回开篇提及“宝钗”和第二回结束时交代的“后回中,是史湘云事”可知,此书写的是宝黛湘钗四人的故事。可惜目前仅见写宝玉和黛玉事两回,按照为“三位奇美者”立传的计划来推算,此书至少当有四回或六回。是作者本就未曾写完还是稿子因故佚去了,不得而知。然而,仅就存世的这两回书和作者宣言似的自序,我们认为,这位十八岁的蒙古族少年对《红楼梦》是熟悉的,他写作的这两回书虽然并未来得及展开人物性格和社会生活面的描写,但它的意蕴是经过《红楼梦》精神的陶冶过滤了的,不能简单地将之目为淫书。所以尽管《梦红楼梦》完全不能与他之后创作的、堪称深得《红楼》况味的言情佳作《一层楼》及其续作《泣红亭》相提并论,我们亦不必为尊者讳似的不肯将这部纯写性事的《梦红楼梦》归于尹湛纳希的名下。其实,研究《梦红楼梦》如何描写宝黛,为什么如此写,并从中探讨其思想意蕴,对全面研究尹湛纳希,考察其文学创作的成长过程,应当是颇有裨益的。
尹湛纳希是成吉思汗第二十八代孙,乃世袭贵族。汉名宝瑛,字润亭,号衡山。道光十七年四月十六日生于卓索图盟土默特右旗忠信府(今辽宁省北票市下府乡中心府村)。十七岁时为践婚姻之约赴喀喇沁王府,被留府读书。十八岁,得四等台吉顶带,并任笔贴式,得上京“进贡”。据考证,《梦红楼梦》即写于这一时段②。这期间他还撰写了一部中篇言情小说《月鹃》③。所以我们说,早慧的尹湛纳希对婚恋之世间情事确是别有会心的。因为他高贵的妻子在他们即将合卺或成婚不久,即尹湛纳希二十岁那年就去世了,他们的感情如何无从知晓,但这次的初婚对敏感的尹湛纳希而言,影响当是深远的,从他二十五岁创作的《红云泪》和二十八岁动笔的《一层楼》都设计有男主角的妻子早夭的情节便可见一斑。究竟十八岁的他为什么非要把宝黛改写成肉体得以结合的恋人?是否写作之时他正设想着新婚燕尔的甜蜜而摹画两性相悦的图景并借以宣泄他的欢乐?或是他们已合卺,他要宝黛也如他们一样琴瑟相和?抑或蒙古族的规矩也如贾府一样,在公子未婚之先也放两个人在他屋里,他已如宝玉一样与袭人初试过云雨?这些,都是不容我们驰骋想象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他开始写作的人生经验里,对于女子的身体有着强烈的向往,甚至已经有了切身之体验,并且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以上所探讨的尹湛纳希的写作动机,是最简单、最直接的,也可能正是最重要的,当然仍属诸多因素之一,下面在对小说做简介的同时亦会涉及其他因素的探寻。
《梦红楼梦》是《红楼梦》的改写本,其故事发生的背景、情节和人物,都直接借自《红楼梦》。法籍华人学者陈庆浩在编辑出版《梦红楼梦》时,特意接受了陈益源的建议,将它关涉的《红楼梦》相关情节以附录的形式附于书后,以便于读者对照阅读。他介绍这两回书时也是贴着《红楼梦》来的:
书自黛玉入荣国府,与宝玉“情意相投”;后又来了宝钗,黛玉心中不安,常与宝玉闹别扭,甚至争吵呕气,惊动老太太为他们和解起。书中黛玉借裁剪指桑骂槐刺宝玉,是《红楼梦》第二十八回的情节。宝玉拉黛玉衣袖闻香,则取自《红楼梦》第十九回“意绵绵静日玉生香”一节。此书第二回宝黛和袭人众丫环夜饮,则来自《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的故事。至于书中提到唱鲁智深醉打山门,吃“鸡汁酸菜稻米汤饭”之类,也是自《红楼梦》中取来的。但此书不提大观园,黛玉一直“住在大屋碧纱厨的暖阁内,宝玉歇息在外厢暖床上”。④
以上足见《梦红楼梦》对《红楼梦》的依托。正是借助于这种依附,宝玉与黛玉心心相印、亲密无隙的恋爱关系便从原著中被全盘托转了过来,成为这改写之作情节得以生发的坚实基础。前书铺垫的“木石前盟”因为他们灵与肉的分离而成为悲剧,《梦红楼梦》中,他们的灵肉不再分离,而是顺乎自然性欲的驱使畅行云雨之欢合。实际上,年轻的尹湛纳希正是出于难以接受《红楼梦》上演的宝黛灵肉分离、辜负青春的恋爱悲剧,才立意改写的。他在其自序中旗帜鲜明地指出:“逢万代难逢的奇缘而未曾贻误,处三春绝妙的时光而不曾虚度,这才是美人真正的欢欣。”他反对“只因为那矫揉造作和所谓持重慎微,在美好的时光中辜负了爱慕者的心愿,然后嫁给一个讨人厌的恶丈夫,任凭他随心所欲享乐,美人却惟有在纱衾中含泪饮泣,所思所愿无所达知。她那无瑕丽质,竟致为猪狗享有”。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十八岁的他毫无忌惮地以《梦红楼梦》的只写性事来颠覆《红楼梦》的诗性构建,并不无得意地大书特写他宣称的“欢欣”之事。
由被动的情到主动的爱,这是《梦红楼梦》用宝黛灵肉结合而对原书宝黛只有精神之恋的彻底翻转。
《红楼梦》里的宝黛爱情可以说达到了中国人关于高尚爱情的最高想象,它纯洁、细腻、真诚,超凡脱俗且忠贞不渝。但人们在为他们的爱情悲剧唏嘘惋叹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本不该忽视的理性反思,如我们冷静地加以分析便可发现,他们的爱情从开始之初就是怀旧的,涂抹着所谓从天上带来的还泪神话预设了的、伤感的主题色彩。他们沉溺于两小无猜的温馨之中,闹着小儿女式的别扭,不会掩饰,被老祖母无奈地称为两个小冤家。宝玉会因为紫鹃的一句试探的话而担心黛玉离去至于发疯,黛玉也会因为他的病而痛不欲生,为他的“不自惜”而痛惜流泪,但他们却从来就没有积极进取过。黛玉甚至反感宝玉对她的试探和表白。第二十三回宝黛共读《西厢》的场景是何等的温馨,宝玉趁机说道“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黛玉却认为是被欺负了,登时翻脸哭着要去找舅舅告状,宝玉好会子哀求才算安抚下来。第二十六回“潇湘馆春困发幽情”,宝玉窗外听到黛玉忘情地吟诵“每日家情思睡昏昏”,又趁着紫鹃倒茶去的时机笑道:“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结果又惹得黛玉“登时撂下脸来”哭闹着往外走。即便是黛玉偷听到宝玉责怪湘云“知经济学问”肯定“林妹妹不说这些混账话”而认作知己之后,宝玉追上她“顾不得死活”地向她表白,她也只是边哭边推开他,丢下“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早知道了!”径自赶紧离去逃开,以至让痴呆的宝玉误向袭人倾述了肺腑。这些固然都可以理解为宝黛爱情固有的不必言说性,但他们如此被动地施与和接受,无异于被动的等候。紫鹃曾劝告黛玉趁老太太在世如何如何的,黛玉反去责骂她。宝玉也只会请妹妹放心,只会发疯生病,却不会争取祖母和母亲的认可。两个人都不敢去积极地修渠,只管迷茫地等待家长的“自觉”,可惜的是,水到渠未成,只落得一死一出家。宝黛相对而视,中间隔着的不仅有封建家长更有为他们自己认可了的封建礼教。
同样的两人相对的情景,《梦红楼梦》尽有,只是这里的宝玉十分现实、十分生活化。宝玉从学里回来到贾母跟前打个照面便径自来探住在间壁的黛玉,这里特别设置的场景是置于贾母的鼻子底下的,其大胆妄为可见一斑。见到夕阳余晖和红霞透过窗子照着黛玉越发显得美艳时,他想到的只是她的肉身之美,他用爱抚挑起了黛玉的性欲,耍赖皮逼出了黛玉当晚归于他的许诺。当晚与丫鬟众人欢聚吃喝完毕之后,等待时机践约的宝玉渴望的只是黛玉“我今晚毕竟归你”的身体。这里的黛玉虽也弱柳般姣美,也颇为自顾自怜的,但很有些豪放之气概。她怕因为她和宝玉乃姑舅至亲,血缘太近不被允许婚配,更有几位与她匹敌的好姑娘可供宝玉挑选,所以她不是一味地守身如玉,她接受了宝玉的进攻,以不至使自己因为不能得到“金玉般宝玉的观看、渴求、倾慕、爱抚”而后悔。尹湛纳希笔下的黛玉顺从了她自己身体对宝玉的渴慕,虽然战战兢兢但勇敢地迎合了宝玉作为猴急男人的云雨要求,并且自己也从中得到了美妙的人生体验。这般露骨的叙事,可以说彻底翻转了读者对《红楼梦》中宝黛的认知,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股强烈的爱之火焰是宝黛两个人共同点燃的,两个人都在主动地添柴,至于读者诸君是否被灼伤,那要看他距离火焰的位置,看他是用心还是用身体去靠近它的。
《梦红楼梦》保留了《红楼梦》的人物关系和人物大致的性格特征,从仅见的两回书中,也能看到宝玉的温柔、体贴和缠绵,黛玉的自怜自恋和善于使小性儿以“辖制”宝玉的性格特征则表现得比原著更为直接、显露。而且,尹湛纳希在黛玉原本的性格基础之上,增加了她作为思春少女现实而世俗的一面,并赋予她敢做敢当的勇气。
(一)延续黛玉的自怜自恋情绪
黛玉和宝钗形象的塑造在《红楼梦》中是各有侧重的,黛玉偏于诗才,宝钗重于德行,正所谓“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大观园会诗,黛玉常常夺魁,她独作的《葬花吟》、《风雨词》、《五美吟》、《桃花行》亦皆脍炙人口。而黛玉对自己的敏捷才思一向就极为自负。第十七回至十八回,元妃归省,众姐妹受命题诗,黛玉和宝钗都得到元妃的称赏,而“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所以只一匾一诗未能尽兴,便偷偷替宝玉作了《杏帘在望》。第三十七回,海棠社初次开笔,迎春出题限了韵,大家都忙着思索起来,“独黛玉或抚梧桐,或看秋色,或又和丫鬟们嘲笑”,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第三十八回菊花诗会,湘云将试题用针绾在墙上,大家一边喝酒吃蟹钓鱼玩儿一边琢磨,当宝玉因有了四句求着宝钗把《忆菊》让给他作时,“黛玉也不说话,接过笔来”把《问菊》、《菊梦》一气勾了,咏螃蟹时,她笑话宝玉道:“这样的诗,要一百首也有”,并且提笔一挥而就,而当宝玉正看着喝彩时,她“便一把撕了,令人烧去”。自恃才高之行状溢于言表。这些足以说明黛玉对自己诗才的自恃和自负。
《红楼梦》对黛玉自怜自恋性格的描摹也非常到位,且其自怜的多是她孤苦伶仃的身世以及未来的不可预知性带给她的孤独感。著名的情节有第二十三回“牡丹亭艳曲警芳心”和第二十七回“埋香冢飞燕泣残红”。前者写林黛玉路过梨香院,听到家蓄班子演习《西厢记》戏文,在感慨“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的缠绵,领略“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的趣味之后,不觉地为“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而心动神摇,更在听到“你在幽闺自怜”等句后如醉如痴起来,并且在细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之时联想到相类的诗、词、曲诸类经典之句,至于有感于心,“眼中落泪”。第二十七回的《葬花吟》更是千古绝唱,它起句就是“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责问,黛玉于“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最为难耐,这是她的孤独,亦是她命运悲剧的根源,诗中“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等末了几句,书中尚有几次重复和强调,后来潇湘馆的鹦鹉学舌学的也是这几句,这自然归因于她的常常吟诵。当她验证了宝玉看重自己,自己也以他为知己之时,感念之余又去感叹“何必有金玉之论”,不免还是要悲叹自己“父母早逝,无人为我主张”的无奈,她思度着“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地一个人暗哭。书中还不经意似的提到黛玉时常无缘由地“自泪自干”,连心细的紫鹃也是习以为常不去劝慰了。足见她自怜自恋之情绪已是她生活之常态。第三十五回,黛玉有感于宝玉得众人关怀而联想到《西厢记》,她曾自叹道:“双文,双文,诚为命薄之人矣。然你虽薄命,尚有孀母弱弟;今日林黛玉之命薄,一并连孀母弱弟俱无。古人云‘佳人薄命’,然我又非佳人,何命薄胜于双文哉!”这并不是说黛玉真的自认不是佳人了,她只为强调自己命薄得“没有道理”,实为内心郁结的不平之气按捺不住的喷射。
《梦红楼梦》也渲染黛玉的自怜与自恋,但它描写的不是《红楼梦》式的充满诗意的抒发而是人物自己赤裸裸的道白,并且它的“怜”更偏于怜爱自己妙龄的美体,她自己镜中的自我观赏带着她作为含苞待放的少女对自己美艳胴体的炫耀意味。黛玉端详她照映在“朝西厢锦门上整块镶嵌的大穿衣镜”上的“天上仙女”般的全貌时,对自己不仅“欣赏”而且“爱慕”,自认不在“西施妃子之下”,当是时,她心中悲恸的也是“母亲过世,有谁会为我作主呢”。她也落泪,但马上用罗帕掩住,“不使粉面污渍”,转念便想到与宝玉的恋情上。当她与宝玉床上缠绵时,也是不时往床里边的镜中观赏他们两人玉女瓷娃般的身体。尹湛纳希笔下的黛玉实在太痴迷她的美貌了。这不禁使人联想到后来变成水仙花的古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纳喀索斯,但美少年只自恋而这里的黛玉也要别人来恋慕。
可见,相隔一百年的这两个黛玉形象,显然有一脉相承的共同取向,尽管她们自怜自爱的表现确实有着含蓄与外露的差异。
(二)灵与肉
《梦红楼梦》称许宝黛的灵性相通,它不仅让黛玉私下反省自己待宝玉的态度,还让她亲口向宝玉自道她口厉心恋的矛盾表现,要他理解并给予体谅,其实《红楼梦》里,黛玉常常也会用肢体语言表达这种意思,尹湛纳希虽然变婉转为直白,艺术性差了,但他的点是抓得准确的。
《红楼梦》因为过于追求宝黛的灵性之恋,便使得这种爱恋带上了几分病态,于是爱得很苦的双方从身体到心理也就不时地以病态呈现了。林黛玉身体的病无需笔者描摹,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她心理的一种病态。宝玉与她相处其实很累,她是离之则怨近之则怕,她所向往的似乎就是“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式的耳鬓厮磨:两个人并头躺在床上,哈痒痒闹,编着小老鼠偷香芋的故事。宝玉也是个多愁善病身,他的身体会很好地配合他的精神状况,或者说会生病的只是他的心,所谓“呆病”矣。他们的爱情因为过于洁净而毫无抵抗病菌的能力,而世俗的生活又是充满烦扰的,他俩生活的尘世,空中弥漫和地下深埋的皆已被污染过了。所以,三生石畔缔结的宝黛爱情在尘世之间注定没有健康存活的可能。
有必要提请读者注意这样一个细节,《梦红楼梦》第二回结尾,晕眩的高潮过后,黛玉坐在宝玉怀里告诉他湘云的梦话,还问他俩是否有约定了,宝玉很坦诚:“若是瞒着妹妹,就不是想你。求过几次,也没有成。”黛玉道:“却是可怜。史大妹妹也不是不想你。无非也像我,害羞、害怕就是了。你若是想我,也请尽她之心愿,我不嫉妒。我竟晓得,你想谁也不及想我。”呜呼,黛玉竟然能如此大度起来!就在白天,宝玉上学之前来问候,她还因为他曾探望过宝钗而怄气不理,下学回来再来求,她含酸带刺道:“有那么多什么‘金锁’,什么‘金麒麟’,哪一个是你见外的人?”显然不满宝玉与宝钗和湘云的交往,现在猛然大度到要求宝玉与湘云“了心愿”。可以解释的只有一个理由,这一场交欢,给黛玉带来了自信乃至自负,她认定她已是宝玉的最爱。
显然,尹湛纳希认为,只有灵性的相通不能完全进入两情相悦的境界,必使灵肉合一了,才能到达爱情的顶峰。写作这本书,对他来说,就是解说《红楼梦》,对它进行认同和选择的一个充满快感的过程,甚而就是一个意淫的过程。
《梦红楼梦》只有两回,写一天之事,几乎没讲故事,重点描摹了一场少男少女偷食禁果的床上戏——两人白天的抚摸和夜间的做爱,描摹之细腻,氛围之和谐,可以说是任何偏好性描写的艳情小说无法比拟的。但是它只存蒙文残抄本,似乎尚未发现它以哪怕传抄本的形式在蒙文文化圈有什么流传,显然,成书一百多年来,它未露过多少面,虽于1957年11月就在尹湛纳希的家乡被发现,但直到1998才由致力于性文学研究的陈庆浩主持在台湾出版了汉语译本。而在大陆至今尚属空白。记得1993年8月30日《读者导报》曾发表署名文荣的一篇文章,即《应加强对古旧小说出版的管理》,该文建议禁止出版50种古旧小说,其中就有《梦红楼梦》。而撰写《中国禁毁小说百话》的李梦生,在1994年6月为其大作撰写前言时,特别提及该文,并指出《梦红楼梦》乃杜撰的书名。之所以有此误会,一方面是因为李梦生苛刻地要求自己每书亲见方去下笔,这从他曾想将“原先书名,我想定为‘经眼录’”⑤可知,而《梦红楼梦》在1994年尚以蒙文手抄残本的形式藏在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里;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了《梦红楼梦》的极少被人知晓,尽管此书在1981年10月10日,在内蒙古博物馆举办的“纪念尹湛纳希诞辰一百四十五周年展览”上展出过,也将其封面和书影收入《尹湛纳希纪念画册》中了,但毕竟未能成为可供阅读的“书”。
已经被冷落成那样了,还被定为淫书,列于禁印之列,足见《梦红楼梦》的不被待见。所以,似有必要将它在文学价值层面的得失予以分析和阐释。鉴于上文已于具体的文本解读中作了相应的说明,为避免琐屑与重复,此处不再评说人物形象,只谈观念和阅读效果的得与失。
笔者认为,《梦红楼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绝不是男性视角的强权记述,也不是淫亵的偷窥再现,它书写的只是两情相悦时相互能够给予和接受的、发于自然之性的快感来源。所以尽管似“淫”却不至于“脏”,当不必简单地以淫书看待它。如果我们将视野超出宝黛灵肉结合的这个个案,便可见尹湛纳希对女性自我意识的发觉,并将之凌驾于世俗观念之上来对待,这确是大胆的前卫之举。
(一)爱情与自我意识
现在的年轻读者常常这样提问:为了所谓纯粹之爱,即便它真能使人体验到美好生命的存在,让身体去承负灵魂以至于辛劳沉重至于身亡至于弃却红尘,值得吗?曹雪芹的回答是肯定的。但尹湛纳希却不肯认同,他认为,爱情的取得可以抄近路,生命之路可以走得轻逸些,只要对得起自己就成,无需顾忌其他。
摒弃世俗的传统伦理,抛开贞操观念,放弃经验说教和理性分析,我们不敢说黛玉因为一场云雨便验证了宝玉对她的爱情有什么不妥,也不知今后她将如何与其他二位“妙人”相处相伴,但黛玉没有考虑爱情的归宿是肯定的。到今天所见的《梦红楼梦》的两回,没有关涉婚姻。黛玉只担心自己花开深山无人欣赏,她可怜自己“离却家乡,被禁阻和埋没在舅家深室之内”不得向“志士仁人”展露其如花容颜,不能得人爱慕,眼前虽有个宝玉堪可相配,但不知有怎样的缘分,她感叹“从古至今,比我更美的红颜,枉遭毁弃,悲哀地嫁给不相识的愚汉”多之又多。正为这未来的不可知,她才及时地把自己交给了她自己爱恋的金玉般的宝玉,与其说此举为顺应自然及时行乐,毋宁说无助的黛玉以无视贞操的方式向世俗的婚姻仪式宣战,她没有考虑自己是否能成为宝玉的妻子,即便倒霉到以后不得不嫁给不相识的愚汉,她当下也要为自己活一把。尹湛纳希代替黛玉呼喊出来的,是自我意识觉醒后的某种意义上的独立宣言,那就是:“我是我自己的”。
(二)恋爱的体验
曹雪芹作《红楼梦》之初,曾说不必要人称奇道妙,“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以省些寿命精力,这话当然是幌子,因他自己为此把精力耗尽,是“泪尽而逝”的,读者中的会心者当然不可能“一玩”而已。于是有“红学”问于世,这是读深了的。一般读者有读迷了的,据笔记记载,清乾隆时一大富人家的小姐迷恋《红楼梦》而彻夜研读,其父怕“淫思邪书”害了她,强行烧了此书,小姐便一病不起,不吃不喝,弥留之际呼喊的是:“奈何烧杀我宝玉?”她是把宝玉作为恋人迷恋的。
尹湛纳希作为少男,因迷恋《红楼梦》而作《梦红楼梦》,像是在验证邪书可以唤起淫思。尹湛纳希直言不讳地说他就是要将“《红楼梦》书中,有关风月清福的几回叙之如下”⑥的。此书又名《三妙传》,遗憾的是我们只看到了黛玉这一妙——当然,我们可以“各竭巧智”地想象宝玉是如何分别与湘云和宝钗“了心愿”的,比如台湾的陈益源在琢磨“替宝钗拉线的人是谁”时,就推测说“若依现存二回对原著颠覆的程度来看,要猜是嘲讽‘金玉良缘’的黛玉居间撮合,也还是有可能的”⑦。这是非常精彩的想法。年轻的尹湛纳希也正是把我们往不讲礼俗的女人身上引的。但是,《梦红楼梦》的情着落得太实,绝难满足我们对美好爱情的美妙想象。因为涉世未深的十八岁少年还没有能力带给我们全面的恋爱体验。
(三)男权与贞操
陈庆浩博士将《梦红楼梦》归于世界性文学名著大系,应该说他很高看此书⑧。该书的出版前言指出:
《梦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已不是那位“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不敢表达自己感情,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苏州汉族姑娘了。她是位“削肩蜂腰,玉体秀挺”,“足蹬绣着兰花的厚底红绸小靴子”,珍惜青春,敢于主动追求爱情、掌握自己生命的蒙古姑娘。这是一位独立自主的现代少女形象,却是产生于一百多年前作家的笔下,这位作家的思想是何等超前!尹湛纳希虽受汉文化的影响,并从其中吸取了大量的营养,使他成为一位蒙古文学史划时代的作家。但他并没有背负传统汉文化礼教的重负,写这本书时他还年轻,我们看到他为《红楼梦》的少男少女打抱不平的气势。明清的艳情小说中,也有豪放的女性,但很少有《梦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仿效古代弄玉公主,借凤以驾,寻找自己的俊俏多情的萧史公子呢!若真能令知心才子,抚爱亲吻一遍冰肌玉骨,纵然夭折死去,也无所悔恨”的自觉。汉文艳情小说中的女性,无宁受到自然情欲推动去爱,而事后又往往悔恨终生,《梦红楼梦》是一部不成熟而又残缺的作品,但他直接地反映青年尹湛纳希的情爱的思想,对于了解这位伟大的作家,有极重要的意义。⑨
评价不可谓不高,这种颇具比较视角的批评对我们正确地认识《梦红楼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它还是没能超出作品思想意义的评说范畴,这就给我们今后的再阅读留下了不少可供思索的空间——即便仍盯着“思想意义”也依然大有说头。
譬如,《梦红楼梦》的反礼教并非那么彻底。文本中透露了这样一个必须提请读者注意的细节,宝玉和黛玉亲热完事后,“用手帕擦拭时,逢巧不曾真到达深处,阴红未动”。联系上文细节,因为黛玉怕疼,宝玉用手绢扎住了玉茎根部,这就是“不曾真到达深处”的原因,所谓“阴红未动”是说黛玉的处女膜尚且完好无损。
尹湛纳希居然留下这么一笔,或许这属“草蛇灰线”之类伏笔,与后文的某情节还有照应之处,因为是残稿,我们不得知晓,但他让宝黛全身心、共高潮地做了一通爱,还特意给黛玉留下象征贞操的处女膜,真是异想天开,而这想法的深处是有思想观念支持的,当有挖掘的必要。他这样设计,让黛玉不留下“破绽”,到底是为了之后情节设计的需要,还是他不忍让黛玉背负破身的重负使得她如献身才子的佳人一样有朝一日也生悔恨?小说中,黛玉自己对有无“阴红”根本未在意,宝玉也没有任何反应。就是说尹湛纳希没去让人物参与此事,只叙述中带了这么一笔。他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的落笔,因为小说只有两回,看不到他的整体设计,我们也只能把这个闷葫芦还悬置在那里。但这一情节至少说明,尹湛纳希的意识里确有个女子身子完整与否的概念存在。身子完好说明女子保住了贞操、守身如玉了,《红楼梦》中,林黛玉在临终之时攥着紫鹃的手说“我的身子是干净的”,指的就是这层意思。因此,尹湛纳希能写宝黛冲破礼教的桎梏敢于以身“试法”,当属难能可贵,同时他又要黛玉“阴红未动”,这其实也是勉为其难的——他实在太爱惜宝黛了,不忍将他们置于礼法的审判之下,用心良苦呀。因为,事实上,中国是个男权社会,对女子初夜的占有是男性权力的体现与象征,婚前,让女子保住了贞操被视为有德行的男人对她的恩惠。
(四)另一种笔墨
劳伦斯在《论淫秽与色情》一文中指出:“任何人对任何一个字眼儿产生的反应不外乎有两种:或是群体的或是纯个人的。”⑩对于色情,读者一般的反应可以说基本出于群体意识。像曹雪芹笔下的宝黛爱情已经被中国人公认为精神极品了,你非要加入肉体的成分,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诸多《红楼梦》续书把黛玉写得还魂活过来了,也只为嫁给宝玉为妻。被认为“其旨宣淫,语非人类”⑪的《绮楼重梦》,写宝玉再世的小钰十二岁便荒淫无度,但具有淫癖的小钰对待黛玉托生的林舜华也是敬爱有加,不敢有半点亵玩的。尹湛纳希居然敢直接让宝黛效巫山之会,而且写书只为要他们云雨欢会。然而,这确实是尹湛纳希纯个人的反应,如果用它是否有意撩拨人的性感觉来界定它是否为色情之作,我想还得讨论,因为他有意为之的是写几回风月文字,要撩拨的也是他个人的性感觉,至于读者,大可不必如临大敌、过于敏感。《红楼梦》遍被华林的悲凉之气大多来自宝黛的爱情悲剧,看看蒙古族少年以他的见识阅历改写的宝黛爱情,这别样的另类表达也可在我们“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
《红楼梦》通过宝黛爱情张扬的精神之爱可能对我们具有巨大的启发、鼓舞作用乃至认识的意义,但它不是生活本身,《梦红楼梦》翻转了它,让宝黛回归世俗的现实生活。它书写的性事虽然过于写实,但绝不是《金瓶梅》似的物化和丑化,读者完全可以将之与《西厢记》中的一段唱词等量齐观。张生与莺莺幽会时唱道:“我这里软玉温香抱满怀。呀,阮肇到天台,春至人间花弄色。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尹湛纳希似乎在经过了《红楼梦》的精神洗礼之后具备了某种能力,能够赋予《梦红楼梦》一种品味,这种绝异于言情小说的那个味道,值得我们咂摸。
《梦红楼梦》的两回书,实际上就有一个场景——黛玉卧房,这倒没有什么需要解说的。倒是为什么把故事设计在冬季,却是值得深入追问。尹湛纳希的想法或许很简单,只是因为冬日天短夜长,宝黛有足够的时间夜里缠绵。但我们也不能排除他对冬季的选择借力于原著《红楼梦》而蕴含深意。
原书《红楼梦》中的冬季,至少有这样几层意象需要考虑:
(1)宝玉的履历关合小说的结构,乃“衔玉而生春也,摔玉而痴为夏,失玉而病为秋,弃玉而归为冬”⑫,就是说宝玉投来凡尘历世的十九年,从来处来,回来处去,与四时恰有这样的对应关系。最终,宝玉弃绝凡尘“悬崖撒手”发生在冬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实则是曹雪芹有意识的安排。
(2)宝黛爱情经过“两小无猜”的相处、诸种方式的试探、私赠手帕心心相许的定情,相比于四季循环的“春耕、夏播、秋收、冬藏”之意义,当发展到“冬藏”的“终成眷属”才圆满,然而,在宝玉那儿,黛玉虽收获了爱情,却于贾府悲凉的秋季里逝去了肉身,终致宝黛爱情不能到达“冬藏”的季节。
(3)中国古典文学常有时节关合人情化的意象表达,郑玄早在《毛诗笺》中就指出:“春,女感阳气而思男;秋,士感阴气而思女”,古代小说更有将季节描写升华到哲理的审美层面上的。《金瓶梅》被张竹坡归为“炎凉书”,乃“冷热文字”一篇,正是看到了它关乎季节冷热之上的美学意义的。姚燮《读红楼梦纲领》敏感地强调“此书全部时令以炎夏永昼,士隐闲坐起,以贾政雪天遇宝玉止,始于热,终于冷,天时人事,默然相吻合,作者之微意也”⑬,亦是因为得益于文化和文学传统的陶冶。
假如,早慧的、深受汉文化熏陶的蒙古族青年尹湛纳希也能领悟到以上我们分析出的原著《红楼梦》关于时令安排的诸般意义,那么,他安排宝黛于冬夜交欢,让宝黛体验他认为的“欢欣”乐事,应该是一种反《红楼梦》的赋予反叛意义的尝试,属别有慧心。至少,有心的读者,可以在读《梦红楼梦》时再创造出这些审美的意义价值来。
注:
①曹都《尹湛纳希故乡访问记》,内蒙古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20页。
②扎拉嘎《尹湛纳希评传》,内蒙古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79-80页。
③《月鹃》前半部散佚,现存后半部手稿本。“小说的主人翁是一位名唤凌珠的贵族青年,凌珠家被称为‘重德府’,父亲已去世,有母亲唤田夫人。凌珠与安源王之女赤珠梦中相遇互爱,又与吴宁侯之妹吴玉相爱。凌珠一次出门,在路上遇到安源王。安源王喜爱他,将他接到王府,主动提出将女儿嫁与他。其间,吴宁侯府与重德府也为凌珠与吴玉订婚。但凌珠本名石进云,赤珠、吴玉都不知道石进云即凌珠,凌珠也不知道赤珠即安源王之女。所以他们听说家长为自己订了这桩婚事,想到自己所爱,都非常悲哀。赤珠、吴玉,甚至欲以一死殉情。后来,入洞房后,才如梦初醒。故事遂以喜剧结束。”(见扎拉嘎《尹湛纳希年谱》,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8页)
④[清]佚名氏《梦红楼梦》,金枫出版社1998年版,第44-45页。此书系《世界性文学名著大系·小说篇·蒙文卷》之一种。封面标:总编辑陈庆浩博士,[清]佚名氏著,明辉今译。书中的《梦红楼梦》出版说明认为著者即为尹湛纳希。笔者服膺该文的论证,予以采信。
⑤李梦生《中国禁毁小说百话》(增订本)前言,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
⑥《梦红楼梦》(即《三妙传》)初卷第一回开篇,第63页。
⑦陈益源《小说与艳情》,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14页。
⑧《梦红楼梦》的封面折页上,有《世界性文学名著大系》的介绍,它指出:“本《大系》是在收集大量作品的基础上,按其在文学史及性文学方面的成就精选出来的。这些作品都是该国文学名著,是性文学的经典”。《梦红楼梦》能跻身其间,自然是被作为经典看待的。
⑨《梦红楼梦》,第42-43页。
⑩[英]劳伦斯著、黑马译《劳伦斯文艺随笔》,漓江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页。
⑪嫏嬛山樵在《补红楼梦》的第四十八回,借宝钗与其子桂芳、媳薛宛容议论红楼梦续书时的评语。
⑫傅道彬《晚唐钟声:中国文化的原型批评》,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354页。
⑬[清]姚燮《读红楼梦纲领》,引自一粟《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70页。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
责任编辑:徐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