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 凤
意外伤害保险姓什么,要不要建,怎么建? 意外伤害险与医疗保险是完全不同的险种
文/韩 凤
韩凤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社长
意外伤害险属非疾病引起的伤害风险,与医疗保险是完全不同的险种。在国际上大多属商业保险范畴,是由风险高的地区或职业人群、雇主或雇员自行选择的保险。
朱铭来教授提及的建议以医疗保险为依托建立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充足理由。意外伤害者致伤、致残的医疗费可能会由该险支出,也不应纳入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范畴。既归属商业保险,更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者投保,而且保费是职工的医疗保险基金,就更无道理。如果因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多,应采取降低保费和提高保障待遇,而不能拨为他用。目前我国是否以政府行为建立全民意外伤害险,我认为,职工社会保险费,个人和单位已分别高出收入的10%和30%,再加险种,负担太重!意外伤害,必定少数,以防范为主是政府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