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涛
摘要:当前我国正在发展的职业体育,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职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即为我国体育运动的职业化过程。通过职业化、市场化实现篮球项目可持续发展是改革的必然趋势,我国经济转型中篮球运动的职业化进程,实际上是在寻找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的过程。篮球的职业化可以理解为一个制度的变迁过程,是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产生过程。
关键词:职业体育;篮球;產权;制度变迁
当前我国正在发展的职业体育,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职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即为我国体育运动的职业化过程。我国目前职业体育制度下的市场环境是不完全的,或者称为半市场化。职业体育本身存在着有悖于传统经济理论的方面,并不是单纯的经济活动,在政治和社会活动中还扮演着复杂的、多重的角色。尤其是篮球项目在竞技上的辉煌业绩及其在历史上曾经起到的政治、经济作用,使之具有超乎体育本身的地位;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舆论导向使之成为国人喜闻乐见、津津乐道的一个运动项目。而通过职业化、市场化实现篮球项目可持续发展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其中一个必要前提是保证篮球竞技水平“长盛不衰”。在竞技水平保持和提高上,当前的或者一直以来的这种多级训练和选拔的训练体制不可谓不成功,问题在于,这种体制成本过高,同时存在很高的社会成本。开展职业化的CBA联赛以后,有所改观,但是矛盾并没有彻底解决。我国经济转型中篮球运动的职业化进程,实际上是在寻找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的过程。篮球的职业化可以理解为一个制度变迁过程,是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产生过程。
一、职业体育、竞技体育和职业化
一般意义上的职业体育、职业体育俱乐部,是指国外如美国的NBA、欧洲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等发展较为成熟的职业体育模式。职业体育是指具有如下基本特征的一种体育运作模式:(1)以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职业体育俱乐部为基本组织形;(2)以高水平职业运动员为主体;(3)以高质量体育竞赛服务为核心产品;(4)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现经济利益和优胜劣汰;(5)具备与完善的社会法律规范相适应的制度体系;(6)与新闻媒体密切结合,高社会关注度。从制度的角度看,职业体育制度是围绕职业运动员产权进行的一系列契约安排。
篮球职业化是指向上述职业体育模式转化的制度演进过程。即指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和体育文化市场不断扩大的条件下,以把篮球作为谋生手段并获得高额报酬的高水平运动员为主体,以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篮球俱乐部为基本组织形式;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利用高水平篮球竞技的商品价值和文化价值,参与社会商业活动与社会文化活动,并在获得经济收入的同时,满足人们精神享受需要的一种竞技体育运作模式。我国篮球职业化过程需经历三个阶段:专业队体制(主要指运动员选拔、培养制度)改革是第一阶段,首先变国家培养专业运动员制度为以联赛、俱乐部为主培养职业运动员制度,在形式上建立一个与国际职业体育相似的外壳,这也是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第二阶段,与群众体育相适应的、以市场机制调节为基础的“准职业体育制度”逐渐形成;第三阶段,民族文化和具有外来文化特征的现代体育结合,形成我国特有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此时,我国职业体育制度方进入相对稳定的制度均衡状态,或者说改革告一段落。这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政府、企业为代表的第一行动集团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后两个阶段,是以企业、俱乐部追求自身利益为激励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这三个阶段是按最终完成的顺序的主次提出的,各个阶段在开始时间上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叉,逐渐过渡,甚至是同步发生的。
二、我国篮球运动职业化分析
1.举国体制、双轨制及其沿革
国家体育总局课题组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含义应该是:以奥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以政府为主导,以体育系统为主体,以整合优化体育资源配置为手段,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国家层面上形成目标一致、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效率优先、利益兼顾的竞技体育组织管理体制。举国体制是相对稳定的制度,是与计划体制和生产资料共有制相契合的制度安排,取得了特定时期的战略性成就。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国际化、现代化的要求,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转变,发展经济、对外开放等成为时代需要。我国进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实行改革开放,采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发展重心转移,竞技体育的战略性地位发生了变化,举国体制这一计划体制下的典型制度安排逐渐不合时宜,其弊端日渐显露。主要表现为机制僵化、经费不足、效益低下、人才流动不畅、活力不够、后劲不足等。在改革过程中采取了延续到现在的“双轨制”。
“双轨制”可以视为对举国体制的渐进式改革,是一种过渡制度。渐进式改革是一种演进式分步走的制度变迁方式,采取先易后难、先表层后里层的改革路径,在旧有制度的框架内审慎地、逐步地对旧体制进行制度创新,因而具有在时间、速度和次序选择上的渐进特征。在保持传统体制运转的条件下,逐步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市场机制和计划体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一种并存及此消彼长的状态中,直至最终建立起符合市场化要求的新制度框架。我国双轨制这种渐进性改革以是以足球职业化的局部试验开始,力图利用足球改革带动其他项目改革,创造制度变迁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改革先易后难,从点到面,由浅入深。但是我国足球改革尚未成功时,其他项目如篮球、排球、乒乓球就纷纷效仿,建立类似的制度安排。
2.CBA联赛产权分析
我国篮球CBA职业联赛是政府行政垄断下的职业篮球俱乐部联盟,是类似于NBA联盟的具有企业性质的卡特尔垄断组织,俱乐部和联盟相当于子母公司的关系。因为作为核心产品的体育竞赛服务的生产,不是由一家俱乐部完成,至少需要两家俱乐部的合作才得以生产;在竞赛产品的开发、销售上更是以联赛的名义进行,因此联盟是将各个俱乐部组织起来进行体育竞赛表演的一个企业,俱乐部生产的是竞赛表演所需的主要生产资料——运动员,联盟出售产品,获得利润,俱乐部从中分享收益。联赛产权即联赛中的个人、组织的受保护的权利,它们使所有者能通过收购、使用、抵押和转让资产的方式持有或处置某些资产,并占有这些资产的运用中所产生的效益。
职业体育俱乐部是职业体育的主要组织形式,发展现代化职业体育俱乐部是我国篮球运动职业化的重要内容。目前联赛产权中的主要问题在于俱乐部产权不明确。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市队)拥有俱乐部、教练员与运动员的人事权、训练场地设施的所有权,企业则是向俱乐部投资、赞助或购买冠名权,从而对俱乐部的经济来源拥有了一定的制约权。这样,在对俱乐部的交易权、占用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方面就很容易引发矛盾,而一旦有了矛盾,各方又会多考虑收益且尽量减少投入甚至不投入,甚至各方出现推诿、牵制与对抗的现象,这些短期行为损害了俱乐部的长远利益,不利于其良性发展。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产权不清应该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职业化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官办俱乐部。如果官办俱乐部的产权不能解决好,那么,即使是形成俱乐部联盟,也会是一个产权不清晰的或准政府性质的职业体育联盟,而非真正市场垄断型职业体育联盟。因此,俱乐部产权不清是指俱乐部的管理权、经营权、所有权界定不清,根源在于运动员产权不清,以至俱乐部有名无实,不能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实现规范经营,不能作为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律自负盈亏,参与市场竞争。缺少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是制约我国职业体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我国篮球职业联赛制度的形成过程应该是:(1)建立排他性产权制度,这是职业化的前提和基础;(2)产权结构创新。依靠产权结构可以形成有效率的市场;(3)建立各种与创新的技术、创新组织形式相联系的产权制度。总之,在向职业体育的变迁中,产权问题已经成为进一步改革的基础性障碍。产权是构成制度框架的重要元素,产权结构的无效率必然导致制度结构的无效率,因此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产权结构的创新。明晰产权,调整不合理的产权结构,是推进改革和制度变迁进程的重要前提和有效力量。中国篮球职业化是从计划经济起步的,需要克服以往的产权结构无效率、缺乏激励和动力机制等问题,通过产权改革实现向现代职业篮球的制度创新。
3.CBA联赛的市场分析
如上节所述,我国篮球CBA职业联赛是具有政府行政垄断性的一个企业,是类似于NBA联盟的具有企业性质的卡特尔垄断组织,俱乐部和联盟相当于子母公司的关系。本节讨论的是我国篮球CBA联赛的中国特色。这些特色是由以下两方面决定的:
首先,俱乐部由于产权不明晰,管理不规范,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表现在:俱乐部主要是实现运动员使用价值的生产和再生产;绝大部分企业投资于俱乐部或CBA联赛,购买的是广告权,包括冠名权和部分场地、器材、服装等的广告使用权。二者不能结合成为具有明确规范的内部经营主体;俱乐部没有明确、统一的价值判断和发展目标;没有建立全面体现主体利益要求的企业制度。其次,联赛市场水平低。联赛收入来源主要是企业赞助,或者称为为广告权转让。门票和电视转播权收入很低。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CBA联赛更像是优秀运动员的无形资产(这里主要指与运动员知名度相关的肖像使用、广告、代言等权利)的体现。投资于俱乐部或联赛的企业,主要是看重联赛能引起媒体的关注、能提高运动员价值的开发利用和提供比赛环境、对运动员技战术的提高、心理素质的锻炼具有常规训练所不能替代的价值。
我国的篮球职业化中,国家(篮球管理中心为代理人)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其中的,也是利益相关者,而且是最大利益集团。其他主要参与人还包括:球队、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企业、国家队、媒体、球迷(观众)等。当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性变迁开始时,规则的改变只有通过改变正式规则实现,非正式规则不能在短期内强制改变。政府即是正式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制度内生的参与人,因此,制度规则方向倾向于维护政府利益。其他参与人作为第二行动集团,是制度的实施者。在实施过程中,如果规则没有有效的保护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会采取相应的“对策”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这些“对策”不能引起政府的相应行为,那么直到在该领域内参与人的效益为零或是负数,他就会选择退出。此外,举国体制作为既有制度,形成了政府等若干維护其既得利益的参与人,进而形成了现有制度对举国体制的强烈的“路径依赖”,虽然改革进行了十年,举国体制的本质特征并未改变。这就是目前双轨制虽然问题重重,却仍旧得以运转,甚至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存在的一个原因。
政府职能转变将削弱政府的垄断地位,市场经济的发展将凸显资本的重要。在篮球职业化的制度博弈中,作为真正消费者的球迷和作为主要的生产主体的俱乐部逐渐成为重要的参与人,其行动选择的重复博弈成为制度的本质特征。球迷和俱乐部成为推动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才会形成“职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四位一体的职业篮球制度。
三、结论和建议
1.政府不应当成为市场主体
政府和真正的市场主体追求的目标不同,前者的目标是政治利益,后者追求的是经济利益。同样的资源,在盈利目标的驱使下,产品和劳务必须符合社会的需要,市场主体方能生存;在政治目标下,政府(代理人)行为是对市场秩序的干扰,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2.在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作用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的比较优势和应有定位
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一是公共安全;二是法律秩序;三是其他的公共产品,这些公共产品是指那些对于整个社会有很大利益,但由于所得利润不能补偿其费用,因而私人不愿意生产的公共产品。竞技体育锦标产生的民族荣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属于第三种公共物品,进行这种公共物品的生产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的比较优势和应有定位。
3.把职业体育交给市场
政府介入职业篮球是按政府需求发展职业篮球,而不是市场需求。政府只要维持国家队即可,其他都交给市场,由市场根据需求来决定进入壁垒和市场主体的进入和退出以及篮球职业化的规模和速度。
4.实现职业篮球俱乐部实体化、规范化
以建立现代产权交易制度为主要内容,在政府指导下,以建立现企业制度为重点,实现俱乐部管理规范化。组建董事会制或股东大会制俱乐部联盟;政府自身不再作为市场主体参与联赛经营,非营利、非官方的行业协会篮协来监督和管理联赛、俱乐部;随着联赛制度的完善,水平的提高,将国家队生产活动如训练、科研等转移到联赛中。职业俱乐部和业余俱乐部衔接,民族文化和具有外来文化特征的篮球运动结合,形成我国特有的职业篮球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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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