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飞
当代戏曲传播环境与电视媒体
■周飞
有史以来,人类就没有间断对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的追求,在传播史上留下了阶段性的里程碑:语言未发明之前的古人类用体态语传播;发明语言之后为口头语言传播,公元前500年,波斯帝国的大硫士国王命家臣登高呼喊,用最简单最原始的方法使得传播速度加快且准确地传递了国王的命令;105年,我国东汉的蔡伦发明造纸术,使原来用于书面语言传播信息的繁重的竹简变成轻便易行的纸张,而且相对提高了速度;1041年,宋代的毕升发明活字印刷术,又一次刷新了人类的传播速度和准确度;1456年德国人古腾堡(Gutenberg)发明了手摇金属印刷机;19世纪末至20世纪以来,由于无线电技术的攻克和照相术的出现,从广播、电影、电视,到电脑、多媒体、网络,如今已经出现了传媒层面上的“地球村”。在口头语言传播时代,传播内容及其保留受到很大制约;书面语言即印刷媒介的传播能够使传播内容以文字形式得以保留。但无线电和电子传播却可以超越时空限制,可以说由此出现了现代传播与旧式传播的分割。新旧传播在技术、手段、方式等因素上有着截然的差异,生存在不断发展的传媒中的中国戏曲,在不断适应这些技术更新的同时,自身也在发生量变和部分质变。
我国的戏曲是在传统的农业社会背景下产生和形成的。在旧式传播中,戏曲艺术在自给自足的封建社会中安闲地生存,也在纯粹的传统文化所提供的传播体系中传播着。但照相术、现代报刊的出现,却率先打破了戏曲艺术的自在生存状态。随着科技的进步,一个崭新的媒体环境即融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电视、动画、娱乐等于一体的“新媒体”出现在我们面前,它以不可阻挡之势,迅疾蔓延拓展。媒体环境的变化使得戏曲的传播媒介从纸质书刊剧本到电子书刊剧本,从广播、电影、电视、音带、光碟记录各种样式的戏曲到网络发布各式戏曲信息、知识等,导致戏曲从舞台演出或书籍出版的单线传播发展为各种传媒同时以自己方式传播戏曲的多线传播。如果说旧式传播体系中戏曲以本位传播为主的话,那么在现代传播中,戏曲则是本位传播和延伸传播并行,甚至延伸传播的力度、广度、深度远超本位传播。
承载艺术的载体一旦发生变化,艺术本身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戏曲借助电视传播自己时,产生了各种样式的电视戏曲,有些以记录舞台演出为主的舞台纪录片,有些则是导演后来借助电视拍摄的戏曲片,有些以介绍戏曲人物、剧目、院团信息和戏曲知识为主的各式戏曲栏目,还有些是教唱戏曲名段的戏曲电视课堂……这些电视戏曲与舞台演出的戏曲在质和量上有或多或少的变化,而且各电视戏曲之间也有很大差异。但戏曲借助电视这一媒体摆脱了舞台传播的束缚而十分快捷、广泛地传播给受众这一点是所有电视戏曲共同的,受众通过电视传媒欣赏戏曲、获取信息、分享知识、参与讨论也是共同的,电视戏曲都是电视这一载体加上戏曲之后的不同形式,这比以往只能通过舞台(包括戏园、茶园、酒楼、厅堂等舞台性质的场所)演出来欣赏戏曲方便得多。以前简单的“贴招子”、“查戏子牌”、“吊旗牌”或“挂帐额”,甚至20世纪初通过报纸接受戏曲的各类信息,也无法与通过电视接受戏曲信息的视听结合效果和快捷程度相提并论。20世纪末及至21世纪以来,传媒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世界,使人们离书报更远,视觉阅读可以在足不出户中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地球村不再有秘密……一个崭新的传媒时代和传播环境已经到来。
早在上世纪6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W·林格斯就把电视与原子能、宇宙空间技术的发明称为“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三件大事”,认为电视是“震撼现代社会的三大力量之一”。W·林格斯的观点确实有他的道理。电视的发明与普及使我们面对的信息世界已完全不同于往日,几千年书籍文字的静态阅读方式被声画一体的动态欣赏取代,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与阅读习惯被电视挤兑,感官享受追求越来越明显。除此,电视带给人们的还有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这些变化都是由电视这一媒体传播的特性决定的。
电视传播的大众性。20世纪80年代各个省级电视台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我国目前拥有注册的有线和无线电视台338家,观众覆盖面达到86%”,如今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都有电视的踪影;电视节目内容无所不包,教育、生活、艺术、玩乐、家居、消遣等等都能在电视中找到相应的节目。由于电视的覆盖面广,其影响力和渗透力不言而喻。在有不错收视率的电视台,“造星”活动可以一夜完成。比如湖南卫视的《超级女生》、上海卫视的《中国达人秀》等栏目一夜之间造就了一批明星。
电视传播的逼真性。由于电视媒介传播的形象化和及时化,电视可以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展示新闻事件全过程,让人们在收看直播节目时产生身临其境之感。即使是非直播类电视节目因为画面的逼真,也让人有亦幻亦真的感觉,甚至会为节目(剧)中人物命运或悲或喜。2008年的汶川地震救灾场面在电视中的直播,让所有人身临其境,震撼心灵。
电视传播的技术性。特技的使用使得想象中的飞檐走壁在电视中轻易实现,声色光电的综合利用让电视画面美轮美奂,镜头的切换可以跨越时空,“侏罗纪公园”、“人鬼情未了”的画面让人亦幻亦真……电视技术的不断更新迎合了大众欣赏的猎奇心态并反过来刺激大众的欣赏期待心理。
电视传播的商业性。自从广告进入电视以后,每一个时段让出去都可以赚取巨大的利润。甚至广告收入成为电视台的主要经济来源和很多电视片拍摄的经济支柱。电视传媒的这种商业性决定了相当数量的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渗透商业性而最终导致电视节目的商业性。抓“收视率”和“眼球经济”的出现便是电视传播商业性的结果。
有了电视屏幕,观众可以“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在家随心所欲地欣赏自己喜爱的电视节目。就戏曲而言,借助电视屏幕传播与在舞台上表演相比,屏幕优势显现出来:首先,观众不用劳步,无需购票就可安坐家中欣赏由电视直播(转播)舞台上丰富多彩的演出节目;其次,即使错过喜爱节目的现场直播,还可以选择其他时段的重播弥补;在剧场或音乐厅,只有坐在前排的观众才可能看清舞台上的人物面部表情和神态,但电视转播视角的丰富和视距的多变,使电视观众可以看得真切、听得清晰。
观众在剧场的欣赏是一种集体的狂欢式的欣赏,具有社会性;而在家看电视则纯粹是个体行为,显得随便得多,可以在观看的同时吃饭、做家务、聊天等等,观看方式和时间没有任何约束。但在另一方面,艺术的审美心理定势使得人们在前往剧院欣赏艺术时会有或多或少的心理准备,而作为茶余饭后的电视则往往带有家庭娱乐成分,审美期待中更多的是新奇和快感,与舞台剧的艺术追求相比较,电视艺术显得日常生活化,而不再有神秘和神圣感。
所以,借助电视传播戏曲,由于戏曲表演的传播媒介由舞台转为电视,传播载体由舞台变为屏幕,所以尽管其播出的内容仍是戏曲,但此戏曲和舞台表演的戏曲在演出体制、艺术形式、传播方式、戏曲形态及结构等方面必然不同于舞台上演出的戏曲,观众在家观看电视屏幕和到剧院欣赏戏曲的心理、效果和性质也截然不同。
在演出形式上,为了使后排观众能清楚地欣赏到演员的演出,舞台上的戏曲演员表演的动作幅度是被夸大的,声音是夸张的,观众也欣然接受这种由来已久、“假”的演出风格。然而这种风格安置在电视中是不可能被电视观众接纳的。在电视中,被电影常用的大场景和远镜头等手法也不常见,只有中、近景甚至特写镜头才是电视的常用手法。例如在戏曲舞台上,表示愤怒则常用颤抖双手的程式,在电视中,只要一个愤怒眼神的特写镜头就可以说明了。
在戏的结构上,电视中的“戏”或“剧”由一个个的镜头组成,每一镜头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全凭后期剪辑、拼接与组装,依靠切、换、淡出、淡入、蒙太奇等手段粘接,借助相邻两个镜头之间内在的逻辑判断剧情发展,所以电视中传播的戏曲是粘接而成的。而舞台演出的戏曲则由各“场”相联接,但每一场都是一个相对集中的整体,不容随意切割。
观看效果上,剧场里的现场感在看电视时是难以感受到的。观众所看到电视屏幕上的一切都是镜头看到的一切,尽管有时也采用现场直播,但这只是镜头的现场,一个角度的现场。镜头记录了一些场景也必然忽视了一些场景,电视观众被动接受屏幕画面与在剧场的舞台现场感不可同日而语。正如到体育馆看球赛与在家看电视直播是完全不一样的体验一样,电视中现场感的缺失使得球迷们依旧选择嘈杂却兴奋的赛场而非沙发前的电视机。
戏曲在新的传播环境中一直努力寻找与新媒体的契合点,并生成了广播戏曲、戏曲电视、戏曲TV、网络戏曲等多种新的戏曲形式。戏曲电视便是戏曲与电视结合的产物之一,既传播了戏曲,包装了戏曲,又通过电视传媒创造出了戏曲本身难以达到的审美境界和艺术魅力。或许通过对戏曲电视的关照,能够找到传统艺术与现代科技之间的结合点,继而发现在此结合点之上的各种新的戏曲形式在当代传播环境中对戏曲的意义。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