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 郭永玉
(1.华中师范大学 心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2.华中师范大学 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 武汉430079)
如何破解中国的“幸福悖论”
李 静 郭永玉
(1.华中师范大学 心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2.华中师范大学 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 武汉430079)
“幸福悖论”是指尽管国家经济大量增长,但国民幸福水平却并未随之提高的现象。我国幸福悖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社会转型使人们对收入的竞争意识不断增强,导致整体的社会幸福陷入了一个“囚徒困境”;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收入竞争过程的不公平,影响了人们对贫富差距的归因认知,进而降低了国民幸福感。针对以上原因,可从以下三个层面入手来破解我国的幸福悖论:加强宏观调控,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流动机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升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本和心理资本。
幸福悖论;囚徒困境;贫富差距;归因;不公平感
传统观念认为,经济越发展,人民越幸福。然而,来自经济学和心理学的众多研究却表明,近几十年来,尽管许多国家的人均实际收入大量增长,但国民幸福水平却保持不变甚或有所下降。这就是所谓的“幸福悖论”(the paradox of happiness)。由于美国经济学家Easterlin在1974年首次提出这一现象①,所以“幸福悖论”又被称为“Easterlin悖论”(the Easterlin paradox)。需要注意的是,幸福悖论是根据纵向的时间序列数据分析得出的,即国民幸福水平随时间而变化的情况。但在固定的某一时间点上,收入与幸福一般是呈正相关的关系,即整体而言,富国国民幸福感比穷国国民高,富人的幸福感比穷人高②。例如,一项对武汉市居民幸福感的调查发现,低收入者的幸福感要显著低于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③。幸福悖论已在美、英、法、德、意等很多发达国家出现④。它会不会同样适用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国内近期的一项经济学研究发现,1990—2007年间,中国居民的人均GDP有很大幅度的增加,然而整体的幸福感水平并没有显著的增加,居民生活满意度从1990年的大约7.3下降为2007年的6.8,幸福感水平则从1990年的0.68上升到2007年的0.77⑤。类似地,另外一项经济学研究表明,1990-2008年间,随着人均GDP的增加,我国居民幸福指数保持在6—7之间,基本上呈现水平波动的状况⑥。还有研究发现,1990-2000年间,我国经济虽然有大量增长,但国民幸福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⑦。这说明西方国家普遍存在的幸福悖论目前也开始适用于中国。尽管我国已有的居民幸福感调查数据不如西方国家那样连续和完整,但还是能够说明一些问题的。根据前人的研究,幸福悖论一般是在比较发达的国家出现,而我国目前还存在大量的低收入人群,为什么也会存在幸福悖论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本文的目的就是在深入剖析我国幸福悖论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幸福悖论的破解策略,以期为制定提高国民整体幸福度的公共政策提供参考。
幸福悖论的出现对现代经济学以及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提出了挑战,这迫使学者们深刻反思其产生的原因。2010年首届中国国际积极心理学大会上,来自中、美等2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300余人齐聚一堂,探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发展与国民幸福的关系,其中就指出了幸福悖论有着深层的心理学因素。目前学者们主要用两种心理学理论来解释幸福悖论⑧。一是社会比较理论,认为对于一个人的心理感受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他的绝对收入水平,而是他和别人比较的相对地位。作为参照或比较对象的收入越高,个体就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其幸福感就越低;反之,作为参照或比较对象的收入越低,个体就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其幸福感就越高。增加所有人的收入并不会提高所有人的幸福感,因为所有的人与别人相比,自己的收入都没有提高。另一种解释是欲望理论,认为幸福感取决于收入欲望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距,而不仅仅是实际收入水平。如果保持收入欲望不变而增加实际收入,那么人们的幸福感就会提高。但是,由于人们对增加的收入会表现出较快的适应倾向,其收入欲望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不断上升,从而大大减损收入增加带来的幸福感增加,使得现实的幸福水平总是低于预期水平。然而,就中国的幸福悖论而言,笔者认为单单从这些心理因素来解释是不够的,必须要把我国的社会现实背景结合起来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我国的社会价值观也发生了相应的变迁,人们比以往更强调对社会地位及财富的追求和竞争⑨。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人们不再满足于“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状态,而是充分发挥自主性,努力追求较高的相对收入,为此有时宁愿舍弃拥有更高的绝对收入的机会。假设有金钱购买力完全相同的两个社会A和B,在A中,你自己的年收入是5万元,其他人的年收入是2.5万元;在B中,你自己的年收入是10万元,其他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么你更愿意选择生活在哪个社会中呢?大多数人可能更愿意选择A。这种对相对收入地位的关注和重视已得到国内外许多心理学和经济学研究的证实,即使对于中国贫穷的农民而言也是如此,他们“宁做鸡头,不做凤尾”⑩。这种不断增强的竞争意识,使个体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渐增大,同时也使得整体的社会幸福陷入了一个“囚徒困境”。
所谓“囚徒困境”是西方行为经济学中博弈论的一个经典案例,它讲述了一个自利的理性人采取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却使各个博弈方的整体利益下降的全过程,它反映了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即个人最佳选择并不是团体的最佳选择。“囚徒困境”被广泛应用于各个生活领域,同样,也有研究者建立了幸福的“囚徒困境”博弈模型⑪。在这里,我们对其稍作改动来加以分析。假设幸福是个人收入的函数,H=–0.5(X–8)2+10,且甲和乙的收入都是8个单位,那么,在不存在相互攀比和赶超的情况下,两人都可以获得10个单位的幸福感。在加入人际竞争和社会比较之后,无论甲还是乙,其自身的幸福函数都会由于竞争因素的加入而发生改变。两人的幸福不再仅仅是其自身收入的函数,而且两人收入的差距也会成为影响双方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假设甲的幸福函数变为:H甲=–0.5(X甲–8)2–2(X乙–X甲)+10,乙的幸福函数变为:H乙=–0.5(X乙–8)2–2(X甲–X乙)+10。若甲首先对现有的收入水平不满足,进行赶超,获得比原来多2个单位的收入,而乙的收入仍然保持原来的水平不变,则甲因为赶超获得的幸福感变为12。而没有进行赶超的一方乙,由于对方的赶超造成双方的收入差距增大,产生心理落差,对原来的幸福水平产生负的抵消作用,从而只能获得6个单位的幸福感。不仅如此,乙还因为差距的扩大也产生了追赶的动机并付诸于行动,收入也由8个单位提高到10个单位,这种行为对甲的幸福感也产生负面影响,使其幸福感出现较大的下降,这时两人的幸福感均变成了8个单位。这也就是幸福的“囚徒困境”博弈(如图1矩阵所示)⑫。从个人理性的角度来看,甲乙两人的最优策略都是赶超,但这并非是两人总体幸福感最高的策略选择,最好的结果是双方都得到10单位幸福感的策略组合(不赶超,不赶超)。但这种最优结果并不容易实现,因为双方都有竞争获得较高相对地位的冲动。幸福的“囚徒困境”博弈表明,人类在幸福追求的过程中,也存在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悖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却往往导致了集体的不幸福。
图1 幸福的囚徒困境博弈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暴露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贫富差距过大,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使得大部分人的收入处于相对贫穷或贫穷的地位。贫富差距过大通过社会比较的心理机制导致普遍的相对剥夺感和不公平感,不仅严重损害国民幸福,更重要的是威胁社会稳定。大量研究发现,收入不平等现象越严重,国民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越差,社会的犯罪率越高⑬。而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对收入的自由竞争本身,而在于收入竞争过程的不公平。我国目前的竞争环境不容乐观,贪污、腐败、垄断的现象还不少,能者多得变成了权者多得。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教授曾发表过题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其中有一个非常耸人听闻的数据——2008年,中国城镇居民的灰色收入有5.4万亿元,而且这个数字还可能低估了。这些灰色收入主要有四项来源: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公共投资与腐败,土地收益的分配,其他垄断收益的分配,而且每一项来源都共同指向“权力寻租”,即公权者利用权力去谋求自身的经济利益⑭。一些社会心理调查表明,我国民众已强烈地感知到由权力造成的不公平。例如,对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公平感的研究发现,人们认为政府官员位于最大程度的多得不公,表明使用权力获得高收入在人们心目中缺乏合法性⑮。由新浪网组织的30年公众公平感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七成的人认为收入分配不公平,四成公众认为当前社会不公平现象突出地表现在由权力造成的不公平⑯。山东省公众社会心态调查显示,八成人认为收入分配不公,近六成公众认为近十年来获益最多的群体是党政干部,权力被认为是导致社会不公平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当前容易获得高收入最重要的因 素⑰。
为什么我国民众会体验到如此强烈的收入分配不公平感,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将其归结为由权力所致?对于收入分配不公平感的形成机制,心理学家提出了多种理论解释,主要有自利理论、公正世界信念理论、归因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等。对这些理论的比较研究发现,对分配不公平感的预测力最强的是归因理论,即分配不公平感依赖于个体对经济结果(贫富差距、贫穷或富裕)作内部(个人)归因还是外部(情境)归因。如果倾向于作内部(个人)归因(如个人的能力、努力),其分配不公平感就较弱;反之,如果倾向于作外部(情境)归因(如机会不平等、腐败),其分配不公平感就较强⑱。对新西兰一个中等城市居民的研究发现,将贫穷归因为情境因素(如偏见和歧视,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少)的个体比将贫穷归因为个人因素(如缺乏能力和努力)的个体有更多的不公平感⑲。同样,对北京和华沙两个城市居民的研究发现,对贫穷或富裕作个人归因的居民,其不公平感较弱,对政府的再分配政策持否定态度;相反,对贫穷或富裕作情境归因的居民,其不公平感受较强烈,对政府的再分配政策持赞成态度⑳。王甫勤以“上海市民生活状况调查(2008)”的数据为研究基础,发现人们对收入不平等的归因偏好作为分配公平感的解释机制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当人们将收入不平等完全归因于内因时,认为个人收入分配公平的比例是那些将收入不平等归因于外因的3.1倍,是那些将收入不平等同时归因于内因和外因的人的1.9倍㉑。其他一些社会调查也间接支持了归因理论。例如,陆晓文的调查发现,绝大多数人认为有文化、有学历的人、有技术专长的人、吃苦耐劳的人应该获得高收入,而对通过当官、家庭背景硬和社会关系而获得高收入表示不满㉒。李春玲的调查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㉓。这些结果说明人们所期望的理想收入分配模式是由人力资本的多少来决定个人收入的高低。人们可以接受由能力和努力而导致的收入差距,但不能接受由权力、社会关系、家庭背景而导致的收入差距。
而人们倾向于作何种归因又会受到客观社会现实的影响㉔。在一个民主、自由、平等、法制健全的社会里,人们会更多地作内部归因。例如,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通过个人努力可以从穷人变成富人,他们将财富看作是个人能力、由风险观念形成的企业家精神和努力的结果,贫穷则是由于懒惰和不努力㉕。因此,虽然美国这个地方贫富差距也是相当严重的,但如果和中国内地比较的话,并没有出现所谓的“仇富心理”,大家接受这样的事实,然后抓住机会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因为这个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充满了机会,而且这样的机会对每个人来说是公平的,可以单纯依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这也就是很多人向往美国的最重要的原因㉖。但是中国内地与之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为有些制度尚未健全,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机会和规则上的不公平,正是这些客观存在的不公平,使得我国民众对目前的收入差距倾向于作外部归因(如权力和腐败)。这种归因会带来什么后果呢?研究发现,当低收入者感知到社会腐败现象猖獗、高收入者是通过腐败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财富时,他们更容易产生仇富心理,幸福感会更低,从而更愿意支持收入再分配的运动㉗。
社会客观现实影响人们的归因倾向,进而还会影响人们对于命运的看法。心理学研究发现,如果社会加诸人们的限制少,现有的社会条件能让人们坚信勤奋会得到回报,人们便会相信自主能动性,不相信命运;反之,如果社会加诸人们的限制多,现有的社会条件使人们坚信勤奋不会带来回报,人们便会相信宿命,其成就动机就会比较薄弱㉘。美国社会强调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个美国梦,只要勤奋向上,就可以过上舒适的生活;相比而言,我国目前的社会条件还不够完善,人的发展还受到一些限制,这些限制使得部分人群尤其是弱势群体感受到,即使自己再勤奋努力,也无法缩小与优势群体的差距,久而久之,他们对生活就会逐渐丧失希望和信心,甚至对社会产生反感和敌意,哪里还谈得上幸福呢?
由以上论述可知,我国幸福悖论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经济社会转型使人们对收入的竞争意识不断增强,导致整体的社会幸福陷入了一个“囚徒困境”;二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收入竞争过程的不公平,影响了人们对贫富差距的归因认知,进而降低了国民幸福感。那么,如何才能破解我国的幸福悖论呢?针对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我们不可能扼杀人们自由竞争的本性,实行“铲平主义”,对收入进行平均分配,实践证明,历史上所有均贫富运动的结果都只是均贫㉙。因此,要提高收入还是得靠自由竞争,能者多得,多劳多得。当然,竞争是残酷的,不可避免会产生收入差距,但人是有情的,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对竞争结果进行适当矫正。比如实行收入的二次分配,取富济贫,对竞争中的落败者给予照顾,体现结果的正义。假如在前文所述的幸福的“囚徒困境”博弈模型中引入第三方协调机制——政府部门(见图2)㉚,对首先进行收入赶超的一方进行惩罚,对未赶超的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对赶超方进行使其幸福感下降3个单位的税收惩罚,然后给未赶超方幸福感增加3个单位的转移补偿。这样先赶超方即使从赶超收入中获得超额的2个单位幸福,但由于惩罚机制的存在,反而会使其幸福感下降1个单位,变成9个单位,而未赶超方则获得3个单位的幸福感补偿,幸福感也变为9个单位。可见这种赶超得不偿失,会使双方都不会先进行赶超。这时博弈双方均可获得最高的幸福感(10,10)。
图2 引入第三方协调机制的幸福悖论博弈
可见,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要想破解幸福悖论,提高整体社会幸福度,需要政府等公共部门的正确宏观调控㉛,比如采用税收等手段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幅度,着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使贫富差距控制在人们可接受的范围;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福利。
解决幸福悖论仅仅依靠对收入的调整还是远远不够的,它只能缓解收入差距加大,治标不治本。因为导致我国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除了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努力而进行的正当自由竞争以外,还有社会体制方面的一些缺陷,如不公平的竞争机会,不合理的社会流动机制,等等。根据分配不公平感的归因理论,这些不公正的客观社会现实条件会使人们倾向于对贫富差距做外部归因(如背景、关系、权力等),进而导致普遍的不公平感和幸福感缺失。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幸福悖论,还有赖于社会现实条件的改变和完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社会流动机制,它是决定人们在其社会中能否获得一定地位和实现向上流动的社会背景和条件。例如,旧的户籍制度、不合理的就业制度、不公平的招聘制度,等等,都会阻碍人们成功地实现向上流动。早在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调查报告中就指出: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多。课题组长陆学艺教授当时就警惕地指出:“如果三年、五年乃至十年、百年长此以往,就不是2.1倍的问题了,这个数字就会高得多了。”近年来,“农民工二代”、“贫二代”、“富二代”、“官二代”、“垄二代”的概念已日渐清晰,人们感到改变命运的渠道越来越窄,由于社会流动机制的不公所导致的“阶层固化”的严峻社会现实已经摆在我们面前㉜。一项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实现了向上职业流动和教育流动的个体,更偏好于对收入不平等进行内部归因,因而其不公平感更低㉝。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一种制度来有效地约束权力,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向上流动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没有权力的优势,没有人为制造的障碍,给每个人公平的起点和过程,使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和上升的空间,都可以凭借自身的才华和拼搏改变命运㉞。只有这样,人们才会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才会拥有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社会的整体幸福感才能提高。
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对于幸福悖论的破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这个过程是艰巨而缓慢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既定的社会体制下,我们就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因为大量心理学研究表明,社会阶层较低的人生理健康状况更差,且具有更多的消极情感、更少的积极情感和更多的心理压力㉟;此外,由于社会阶层较低的人拥有的社会资源更少,使得他们难以应对生活情境施加的压力,因此很容易缺乏控制感㊱,而缺乏控制感又会导致其往往对贫富差距做外部归因㊲,进而会体验到强烈的不公平感。
因此,要增加弱势群体的幸福感,还可以通过创造条件提升他们的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增强他们自身对生活的控制感,从而改变其对贫富差距的归因倾向。例如,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是指劳动者受到教育、培训、实践经验、迁移等方面的投资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近年来,我国比较重视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这些培训可以增强他们自身的生存本领,有利于增加其向上流动的机会,从而增加其对生活的控制感。另一方面,对弱势群体的心理资本开发也有待于加强。心理资本(psychological capital)是指个体所拥有的积极心理资源,其构成要素有:自信或自我效能感、希望、乐观和坚韧性,是类似于状态(state-like)的积极心理力量,而不是倾向性的、相对稳定的、类似于特性(trait-like)的个性特征,是可以测量、开发和管理的心理状态㊳。传统的培训大多注重知识的获得和技能的提高,而忽视了对心理资本的开发。心理资本开发的有效性已得到了心理学实验研究的证实㊴,一些企业也开发了心理资本增值(psychological capital appreciation,PCA)项目,并应用到员工的培训中。研究发现,心理资本对员工工作绩效、组织承诺、组织公民行为具有积极影响㊵,对主观幸福感、心理健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具有积极心理资本的个体对事件的控制感更强㊶。可见,提升弱势群体的人力资本和心理资本对于他们有效地应对生活压力,增强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提高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公平正义是国民幸福的社会基础㊷。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一方面要加强宏观调控,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流动机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此外,还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人力资本和心理资本的提升。只有做到过程公平、结果正义,才能真正扭转贫富差距加大的趋势,民众对未来的生活才会有信心,我国的幸福悖论才能真正得到破解。
注释
①Easterlin,R.A.“Does economic growth improve the human lot?Some empirical evidence.”P.A.David and M.W.Reder.Eds.Nations and households in economic growth.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4.89-125.
②李静、郭永玉:《收入与幸福的关系及其现实意义》,《心理科学进展》2010年第7期。
③郭永玉、李静:《武汉市居民幸福感现状的调查与思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④Clark,A.E.,Frijters,P.,and Shields,M.A.“Relative income,happiness and utility:An explanation for the Easterlin paradox and other puzzles.”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46.1(2008):95-144.
⑤曹大宇:《我国居民收入与幸福感关系的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
⑥⑪⑫㉚㉛娄伶俐:《主观幸福感的经济学理论与实证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
⑦Brockmann,H.,Delhey,J.,Welzel,C.,and Yuan,H.“The China puzzle:Falling happiness in a rising economy.”Journal of Happiness Studies10.4(2009):387-405.
⑧Binswanger,M.“Why does income growth fail to make us happier?Searching for the treadmills behind the paradox of happiness.”The Journal of Socio-Economics35.2(2006):366-381.
⑨杨国枢:《心理传统性与现代性》,见杨国枢、黄光国、杨中芳:《华人本土心理学(下册)》,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688-720页。
⑩Carlsson,F.,and Qin,P.“It is better to be the head of a chicken than the tail of a phoenix:Concern for relative standing in rural China.”The Journal of Socio-Economics39.2(2010):180-186.
⑬Babones,S.J.“Income inequality and population health:Correlation and causality.”Social Science and Medicine66.7(2008):1614-1626.
⑭《灰色收入:权力诞下的怪胎》,http://view.news.qq.com/zt2010/greyincome/index.htm,2010年9月1日。
⑮吴菲:《不公平有几何?——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分配公平感的测量》,《兰州学刊》2010年第5期。
⑯《30年公众公平感调查》,http://survey.news.sina.com.cn/result/25873.html,2010年11月2日。
⑰《山东公众社会心态调查》,http://cd.qq.com/a/20100106/002814.htm,2010年1月6日。
⑱⑲㉔Ng,S.H.,and Allen,M.W.“Perception of economic distributive justice:Exploring leading theories.”Social Behavior and Personality33.5(2005):435-454.
⑳Whyte,M.K.,and Han,C.“Popular attitudes toward distributive injustice:Beijing and Warsaw compared.”Journal of Chinese Political Science13.1(2008):29-51.
㉑㉝王甫勤:《社会流动与分配公平感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㉒陆晓文:《转型社会中的阶层认定和自我意识》,《社会学》2002年第2期。
㉓李春玲:《各阶层的社会不公平感比较分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5年第9期。
㉕Alesina,A.,Glaeser,E.,and Sacerdote,B.“Why doesn't the United States have a European-style welfare state?”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2(2001):187-254.
㉖㉞闾丘露薇:《我们需要的是公平机会》,《中国社会保障》2007年第4期。
㉗Smyth,R.,and Qian,X.“Corruption and leftwing beliefs in a post-socialist transition economy:Evidence from China's harmonious society.”Economics Letters102.1(2009):42-44.
㉘赵志裕、区颖敏、陈静:《如何研究社会、文化和思想行为间的关系?——共享内隐论在理论和研究方法上的贡献》,见杨宇:《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第四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47-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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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同社会阶层分配不公平感的归因模式及应对策略”(71171094)
责任编辑 曾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