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进取 狠抓落实开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

2011-11-06 07:09策划本刊编辑部执行闫晓英
中国民政 2011年3期
关键词:民政党风廉政监督

⊙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闫晓英

开拓进取 狠抓落实开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

⊙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闫晓英

2011年2月18日,民政部在京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工作部署,总结全国民政系统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11年任务,命名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姜力主持会议。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宣读《民政部关于命名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长曲淑辉作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报告。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出席会议。

民政部机关全体公务员、全国老龄办司(局)级干部、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管社团主要负责人、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的干部职工以及卫星网络系统覆盖的各地、市、县民政局有关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民政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长曲淑辉代表部党组作了“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民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的工作报告。报告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报告指出,一年来,各级民政部门自觉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民政事业发展大局,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民政反腐倡廉建设局面持续向好。报告从七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政领域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二)着重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三)切实强化民政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民政部门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四)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民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改善;(五)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六)坚持改革创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内容不断丰富;(七)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加大。同时,报告也指出,当前民政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民政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和资金监管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政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报告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民政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改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着力提高谋划和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更加良好的工作局面。

“十二五”开局之年 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报告明确2011年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民政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指导青海、甘肃对玉树、舟曲灾区加强救灾资金监管,解决灾后农房恢复重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救灾资金发放的规范化,不断完善救灾资金监管机制。加快《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配套法规制定步伐,抓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要加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开展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和问责机制。健全救助标准依法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家庭收入信息比对机制和救助申请三级联审联批机制,杜绝错保、漏保与骗保现象。要切实加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推动《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修订出台,推进抚恤补助金“一卡通”发放方式,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落实公益金使用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二)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要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民政业务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之中。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在民政系统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民政资金和规划项目分配机制改革,规范救灾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程序。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完善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民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三)大力加强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核评分体系,规范示范单位验收检查工作程序。继续深入开展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努力提高民政基层单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清明节期间,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讲诚信、促服务、创示范”行风建设月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大政务公开和民政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公开目录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四)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要巩固和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探索建立“难点村”治理长效机制。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拓宽村务公开的内容,完善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形式。要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和谐社区建设标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筹备召开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探索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改革试点工作。着力健全社会组织行为规范,整治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违规违法问题,规范其收费和服务行为。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构筑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基础。要制定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规定,完善年检、评估等监督管理制度。

(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严肃查办发生在民政部门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案件。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

(七)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全面贯彻《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部本级要重点对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低保信息系统、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等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十二五”专项建设规划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认真领会 坚决贯彻 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做了“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反腐倡廉是必须常抓不懈、常讲常新的重要工作。中央每年都要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在最近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经验、问题和态势作了深刻分析,着重强调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切实做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这既是对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统一要求,也是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的应有之义。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民政的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是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机遇和挑战并存。要继续抓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就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民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民政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很多是通过民政工作直接体现的,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和民政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切实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类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指导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参与,从而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和合力。

二是要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政工作是政府实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直接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服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与做好民政业务工作具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只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植根于每一个民政工作者的思想观念和实际行动之中,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和工作部署之中、体现到民政政策法规和工作规程之中,才能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改善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难,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进一步把各项民政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断提高民政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根本上确保民政工作的正确方向、正常开展,推动民政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愈趋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是要从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态势的角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总书记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作了这样的判断: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短期内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从民政部门的实际来看,应该充分肯定反腐倡廉的成绩是主要的,绝大多数民政干部能做到廉洁自律,绝大多数基层民政服务窗口作风优良,绝大部分民政物资和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是公正、规范的,绝大多数群众对民政工作是满意的,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正如报告中所讲,主要是: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民政服务项目和资金监管机制和方法手段不够完善,民政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民政领域的救灾、低保、福利、优抚和慈善物资和资金事关群众的生活、事关政府的公信、事关社会的公正,全社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哪怕是细微的分配不公,哪怕是细小的管理问题,都有可能引起全社会的公愤,损害到党和政府的威信。这就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扎实推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关于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明确要求,贺国强同志作了全面部署,部党组研究确定了贯彻落实的思路和措施,对今年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了安排,对要实现的目标和达到的效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抓好落实。在落实的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大力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严明纪律、推动工作落实的必要手段。要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加强对民政系统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民政领域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和物资、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政业务规范操作、民政资金安全运行、民政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要着力创新和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方案的周密性、监督检查方法的科学性、监督检查手段的先进性,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监督检查易于发现问题、利于解决问题,避免流于形式,务必取得实效。

二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重在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今年是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第四年,中央纪委将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民政部门必须坚决落实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落实好五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民政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民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尤其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民政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适时将成熟的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在制定和修订民政政策法规和工作规程时注重落实反腐倡廉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抓源治本,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民政部门虽然算不上“权势”部门,但也掌握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分配的权力,有些方面还有一定自由裁量的余地。如果在用权方面监管不力,就容易引发腐败,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促进民政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要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依法规范民政行政审批和资源分配方面的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要将民政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全方位监督下,使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加大民政行政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真正做到民政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民政资金和物资运用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人民赋予我们的行政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

四是着力解决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总体上看,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是满意的。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民政工作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问题,如优抚方面“吃空饷”,城乡低保方面的“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甚至出现了少数干部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救济、福彩公益金等民政资金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民政部门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群众和新闻舆论对此反应强烈。近些年来福利彩票事业快速发展,为筹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少数地方在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违规管理使用福利彩票发行费、奖金和公益金的问题,甚至发生了多起违法犯罪案件,这对于在高位上运行的福利彩票无疑是重大的安全隐患,会危及福利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各种问题的产生,有政策法规不完善的原因,有执法不严的原因,也有作风不扎实的原因,还有极少数民政干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我们要敢于直面问题,认真解决问题。要着力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切实规范工作程序、堵塞漏洞,形成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决不护短遮丑、姑息养奸,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机制、治理一片环境,切实把民政领域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

三、加强领导,改进作风,努力开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局面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关系到民政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各级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改进作风,狠抓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0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体现了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各级民政部门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部法规,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还要结合实际,完善和落实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好制度的长效作用。

二是要大力改进会风和文风。开会、讲话、写文章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必要手段。当前,会议过多、过滥,领导讲话冗长、内容空泛,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现象依然存在,如果任其发展或者治理不力,就会耗费时间和精力,耽误实际矛盾和问题的研究解决。民政部门要下决心精简会议、文件,提倡开短会、开有准备的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讲短话、讲实话、讲新话,切忌讲官话、讲空话、讲套话。要减少不必要的论坛、庆典和活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谋发展、定政策、抓落实上,花在解决群众生活实际困难上。

三是要加强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贺国强同志就如何抓好此项任务的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加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的成长以及工作、生活中困难问题的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尽心尽力地履行好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双重职责。

民政部命名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既是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民政系统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为民服务、为民解困核心理念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民政部决定命名635个单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这是民政部命名的首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会前,部党组成员接见了示范单位代表,会上,部党组成员为获得示范单位称号的12类单位代表进行授牌,希望这些窗口单位能够对整个民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起到带动和促进作用,营造风清气正、创业干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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