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勇 (司法部办公厅 北京 100020)
张 灵 (司法行政学院 北京 100125) ■文
新时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发展思路的*思考
Reflection on the Development Ideas in Crimin al 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Work
周 勇 (司法部办公厅 北京 100020)
张 灵 (司法行政学院 北京 100125) ■文
罪犯心理矫治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监狱系统开展以来,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2003年6月,司法部第79号部长令发布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专列一章共七条对罪犯心理矫治的工作内容、机构设施、从业资格等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2007年7月,司法部印发的《教育改造纲要》明确要对罪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心理矫治对罪犯心理的调适、干预作用。据统计,2006年,全国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新入监罪犯心理测试率达到90%以上,接受心理咨询的罪犯达到25万余人次,有3万多人接受了心理治疗①《四千心理咨询师,为服刑人员送去一缕阳光》,《人民日报》2007年12月26日。。截至2010年,全国监狱系统已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 (三级及以上)的人员已达到15722人②吴爱英:《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国司法》2011年第3期,第6~11页。,接近于押犯总数的1%。这表明,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在内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已经在全国监狱系统广泛开展起来。当前,随着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的提出,监狱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和监狱布局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随着教育改造成为监狱工作中心任务,一些长期制约罪犯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押犯数量的不断增加和罪犯构成的日益复杂,也给监狱的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在这一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更好地发挥罪犯心理矫治在监狱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显然是摆在广大监狱心理矫治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拟就新时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发展思路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商榷于同行专家。
众所周知,解决与消除人们的心理问题和情绪困扰,预防和治疗心理疾病,维护心理健康是社会上开展心理矫治(包括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危机干预等,下同)工作的基本目的。同样,解决与消除罪犯的心理问题和情绪困扰,预防和治疗罪犯的心理疾病,维护罪犯的心理健康是监狱中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本职职能。这从司法部监狱局将全国监狱系统罪犯心理矫治机构统一命名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中得到了充分体现③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第2期。。一般认为,罪犯是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高发、易发的特殊群体,在他们中间,心理不健康不仅普遍存在,而且相当地严重。一方面,许多罪犯走上违法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其反社会人格或不良情绪恶化所致,或者与其心理素质较低、心理状况较差有着密切关系。另一方面,监狱的特殊环境和漫长的监禁生活又常常容易使罪犯产生新的心理疾病或人格障碍。监狱是一个与外界封闭隔离的特殊场所。罪犯尤其是新入监罪犯,由于在生活习惯、环境、情感、社会关系、社会地位、法律地位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和落差,面对监狱中的高墙、电网和遥遥刑期,他们往往对自己的前途命运感到渺茫,并伴随很强烈的无助感,很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如监狱适应困难、拘禁性精神障碍、悲观绝望心理等。即使在正常的改造过程中,也会面临许多的困难、挫折,在不良的心境下很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应激下的情绪问题,这些心理问题和不良情绪往往导致各种不良行为。而且,对于重刑犯来说,漫长煎熬的刑期会进一步加重罪犯的心理问题和不良情绪,甚至形成孤僻、逆反、极端等“监狱化人格”,进而对罪犯以后的生活带来长期的不良影响。马恩轩等人用ICD10和CCMD2-R的诊断标准对监狱3041名男犯进行了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发现监狱罪犯精神障碍患病率为16.94%,其中人格障碍患病率为13.87%④马恩轩,赵万利,栾清明:《在监罪犯精神障碍流行学调查》,《山东精神医学》1998年第2期。。吕成荣等人采用整群调查方法对某监狱3412名在押罪犯进行了精神障碍患病率调查,结果发现罪犯中各类精神障碍的患病率为10.93%⑤吕成荣,赵山,储井山等著:《服刑罪犯精神障碍患病率调查》,《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03年第4期。。李瑶等人采用人格障碍诊断问卷第四版 (PDQ-4+)对2690名罪犯进行了研究,发现罪犯中反社会人格障碍所占的比例为45.8%⑥李瑶,徐凯文,王雨吟等著:《服刑人员的反社会人格障碍及与羞耻感、童年期创伤经历的关系》,《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1年第9期。。此外,各种神经症 (抑郁神经症、焦虑神经症、恐怖症、强迫症、疑病症、神经衰弱等)服刑罪犯精神障碍患病率调查、癔病、人格障碍、性心理障碍、心身疾病等在监狱罪犯中也比较常见。因此,很有必要在监狱中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危机干预,帮助罪犯调节情绪,解决心理问题,消除不良心理,克服“监狱化人格”,预防和矫治罪犯的心理问题与心理疾病,维护和增进罪犯的心理健康。应当说,这些年,全国监狱系统普遍成立了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开展了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治疗、心理危机干预,建立了罪犯心理档案,在维护和促进罪犯人群心理健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客观来说,与维护罪犯心理健康的需求相比,当前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与监狱和罪犯的实际联系还不够密切,运作还不够规范,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等等。鉴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与社会上心理矫治工作在维护患者心理健康这一目的上是一致的,因此,要在充分学习、借鉴和移植社会通行的心理矫治方法的基础上,立足监狱实践,结合罪犯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形成符合监狱特点、适应罪犯心理健康需求的心理矫治方式方法、技术规程和运作模式,不断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切实维护和促进罪犯心理健康,并在维护和促进罪犯心理健康中实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这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第一个重要思路。
监狱系统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目的除了维护罪犯心理健康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促进监狱安全稳定。尽管人们的心理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但社会上心理矫治工作通常都不会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自身的一个直接目的。在这一点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则有所不同。保持监狱安全稳定是监狱工作的“硬任务”、“第一责任”,是监狱工作的重中之重。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既然是监狱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促进监狱安全稳定理所当然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职责使命。而且,由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能够帮助监狱人民警察比较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掌握罪犯深层次的异常人格状况和心理、情绪问题,进而预防、缓解甚至消除安全隐患,因此对于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基于此,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对于维护监管安全的作用,越来越受到监狱理论和实务工作者的认可和重视。近些年来,全国监狱系统在发挥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作用、促进监狱安全稳定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尝试,取得了积极成效。比如,许多监狱对新入监罪犯开展以危险性程度为重点内容的心理评估,要求对罪犯发生自杀、自残、脱逃、暴力等事故的危险性程度作出风险等级预测,并提出管理和矫治建议;许多监狱还要求,在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过程中,一旦发现罪犯存在行凶、自杀等影响监管安全的倾向,应立即通报监狱有关部门;有的监狱积极探索心理测试手段在耳目物建中的运用,用精心选择的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标准来筛选耳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等等⑦注:某监狱通过研究和观察提出根据卡氏16PF量表结果并结合日常观察来挑选耳目。具体标准为:F分 (兴奋性)等于低于4分,表明办事严肃审慎;G分 (有恒性)等于高于6分,表明做事尽职尽责、工作细致周全、有始有终;L分 (怀疑性)等于高于6分以上,表明猜忌心较重,警惕感强;H分 (敢为性)等于高于6分,表明敢作敢为、敢冒险;N分 (世故性)等于高于6分,表明精明能干,能冷静地分析问题。根据上述标准,该监对全监“狱内耳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测量、考核、评定和筛选,对不适合的耳目予以了淘汰,重新物建了6名耳目。实践证明,经过筛选和重新物建的耳目使用状况良好。。这些做法充分表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刑法修正案 (八)》颁布施行,监狱押犯人数会逐渐上升,无期、死缓等重刑犯所占比例会增加,他们的实际服刑刑期较以往长,被依法决定限制减刑等罪犯发生暴狱、袭警、行凶、劫持人质等暴力案件的危险性会增加,这些情况对监管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切实维护监管安全,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提供了难得的用武之地和良好的发展机遇。如何抢抓机遇,积极探索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促进监管安全的形式与载体,充分发挥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罪犯危险性评估,狱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自杀和脱逃等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处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监狱安全稳定,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第二个重要思路。
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监狱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监狱系统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使命。这使得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不仅要维护罪犯的心理健康,而且还要矫治罪犯的犯罪心理,促进罪犯成为守法公民。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现矫正目标上的价值取向,是其不同于社会上心理矫治工作的又一个显著特征。需要指出的是,不健康心理与犯罪心理既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同时也并不完全一样。比如,一些具有较强犯罪心理的罪犯,其心理健康水平却较高,没有明显的心理疾病。因此,不能将矫治罪犯的心理疾病和矫治罪犯的犯罪心理完全等同起来。一般认为,解决罪犯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变态”,更多地属于维护罪犯心理健康的范畴,而实现罪犯的动机转变、价值观塑造和行为养成,则更多地属于促进教育改造的范畴。从以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实践来看,由于主要是借鉴、移植社会上心理矫治工作的做法,因此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矫治罪犯的不健康心理,维护和促进罪犯心理健康上面,而在如何促进罪犯的改造、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方面下的功夫不够。笔者认为,在教育改造方面,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发展潜力巨大。一方面,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有助于科学认识罪犯。科学认识罪犯是科学改造罪犯的前提。以往我们对罪犯的认识往往凭经验、凭感觉,定性的成份多,定量的成份少,而在引进心理矫治工作后,我们可以运用科学的心理测量工具,对罪犯进行心理测试和评估,深入了解罪犯的内心世界和人格特征,从而为制定改造方案对策、科学改造罪犯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罪犯心理矫治的原理和技术是罪犯教育改造的依据和基础。笔者曾对我国以往教育改造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了初步研究,发现这些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 (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了心理矫治的有关原理和方法技术,都可以在心理矫治中找到依据。表一列举了一些成功的教育改造方法及其背后的心理矫治原理。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仅以亲情教育为例作一简要分析。亲情教育背后的主要依据是心理矫治中的“重要他人”和“情感和归属需求”理论。所谓重要他人,是指对个体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士。要改变或者改造一个人,除了直接施加影响外,一种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该人的重要他人来施加影响。而一个人的父母或家中长辈是他十分倚重的重要他人,对他具有巨大影响力。因此,通过罪犯父母或家中长辈来影响和改变 (改造)罪犯,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情感和归属需求来源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把人的需
表一 一些成功教育改造方法及其背后的心理矫治原理
求从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 (即对食物、水、空气和住房等需求)、安全需求 (包括对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胁或疾病等的需求)、情感和归属需求 (包括对亲情、爱情、友谊以及隶属关系的需求)、尊重的需求 (包括对成就或自我价值的个人感觉,以及他人对自己的认可与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认为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求就成为驱使个体行为的动力。对正在服刑的罪犯来说,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通常能够得到满足,这时候情感和归属需求就会成为罪犯非常关注的突出需求。而亲情教育则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满足罪犯的情感和归属需求,对罪犯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而罪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感和归属需求,容易接受亲情教育,并积极作出配合和改变。由此可见,亲情教育之所以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改造效果,其中的关键是遵循或运用了“重要他人”和“情感和归属需求”等心理矫治原理。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创新教育改造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矫正项目是教育改造罪犯的一种新型手段或和有效载体,是创新教育改造的一种新思路⑧周勇:《矫正项目:教育改造的一种新思路》,《中国司法》2010年第4期。。所谓矫正项目是监狱系统专门用来实现罪犯某个具体矫正目标的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可操作性的干预措施或课程。一个矫正项目无论是设计、实施还是评估、考核环节,都离不开心理矫治工作的参与。下面以笔者与北京市第二监狱共同开展的暴力预防项目实证研究为例作一分析。暴力预防项目的适用对象为有暴力犯罪史或者无暴力犯罪史、但具有较强暴力倾向的罪犯,主要目标是提高罪犯参加者的技能、进而减少其将来再次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可能,具体目标包括帮助参加者提高对暴力的认知,充分认识到暴力行为的后果,把握暴力行为的影响因素,学会愤怒控制和冲突解决技能,提高移情和自我控制能力等。在理论支撑方面,暴力预防项目主要以个性差异性理论、人本主义理论、团体动力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认知信息加工理论以及认知行为干预理论等指导。在干预方式上,暴力预防项目主要有个别干预与团体干预两大类,其中,个别干预包括访谈、咨询、治疗、作业等;团体干预主要有讲解、示范、观看录像、案例分析、角色扮演 (心理剧)、游戏活动、心理测试、讨论 (辩论)、表达 (分享)、模拟练习、行为与拓展训练、家庭作业等。在评估方面,暴力矫正项目采用了基本情况问卷 (用于了解社会人口学等基本情况。含社会人口学、宗教信仰、成长环境、儿童受虐、犯罪学信息、酒精毒品使用、家庭和同伴犯罪性等信息)、COPA-PI、危险性检测表、人格障碍诊断问卷、自尊问卷、社会支持量表、人际反应指标问卷、自我控制问卷、内在羞耻感量表等通用工具,以及攻击信念量表、童年期创伤经历问卷、愤怒问卷、攻击问卷、攻击偏好问卷、攻击行为自评量表、攻击评定问卷 (民警他评)、攻击行为访谈问卷 (用于了解和评定个体暴力攻击行为的性质、特征和相关因素等。主要包括早期暴力经历、冲动性或事前缺乏计划、好斗、易激惹、难以控制发怒、猜疑、长期心存怨恨、缺乏同情心、缺乏共情心、共情测试、受暴经历、暴力崇尚、暴力常习性、家庭暴力,改变动机、改变尝试、改变期望等)、项目效果评估量表等专用工具。在内容组成上,主要包括了评估与诊断、团体建设、暴力探究与改变动机形成、愤怒控制、共情训练、问题解决、回顾与总结七个模块,共35个团体干预单元和若干个别干预单元,每个单元2个小时左右,个别干预单元数量因需要而定。暴力预防项目由2名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警察担任主持人或指导者。通过对第一轮10名罪犯被试的干预效果的分析发现,暴力预防项目对于降低罪犯的暴力倾向具有显著效果。从上述暴力预防项目中,不难看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对于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具有的作用和价值。因此,着眼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第三个重要思路。
总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与社会上心理矫治工作不同,只有紧紧围绕维护罪犯心理健康、促进监狱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三个思路来谋划、来推进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才能实现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科学发展,也才能发挥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应有的作用价值。
(见习编辑 迟 洋)
*本文为2008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研究项目“监狱体制改革背景下的罪犯改造方法研究”课题 (编号:08SF40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