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桑菊
深度剖析二
公务接待困局待破
文/桑菊
这些年来,公务接待的失控,已呈越来越严重的状态,接待费用居高不下,问题反复出现。公务接待的失控导致了财政资金耗费巨大,并衍生出腐败,毒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2011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指出,必须“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财政预算公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中央财政预算部分重点支出的公开要细化到“项”级科目,地方政府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出国出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这是一个非常明晰同时也是非常强烈的信号,表明党和政府对“三公消费”的高度重视和遏制公务接待失控局面的决心。
公务接待的出现由来已久,问题的出现也由来已久。
据媒体披露,2006年,全国的公款吃喝费用大约在2000亿元左右。事实上,近几年这一数字还在上升,而且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因为在会计课目中没有明确的统计分类。
公务接待耗费巨大,已经引起了民众普遍的不满。
那么,为什么我们国家公务接待奢侈浪费严重?应该说,既有传统观念上的问题,更是现实不正之风的折射。
考察学习过多过滥,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公务接待的负担。现在,上级机关到下级单位视察、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汇报工作非常多,再加上横向交流十分频繁,直接造成了公务接待出现过多过滥的现象,而且,现在相当多地方的公务接待,不但标准混乱,范围也不明确,基本是各地根据当地财政状况而定。尤其是接待标准,虽然有规定,但往往更多的是“临时动议”并常常突破标准,比如,一顿宴席花费多少,常由接待单位领导即时拍板。在一些地方,甚至是只要领导批准的接待就是“公务接待”,只要领导签字的发票就可报销。
这种情况,从宽泛的意义上说,还属于正常的公务接待。
广受诟病的是,将公务接待异变为办事打通关节,甚至是个人打点关系的一种交际手段。民谣说:“兵马未动,酒肉先行。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嘴上抹油,原则全丢。吱溜一响,有话好讲。小吃小办,大吃大办,好吃好办,不吃不办”,即是现实情况的真实写照。
公务接待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像中饱私囊,一些领导干部和经办人员利用操办公务接待的便利条件,虚报公款,甚至侵占财政资金,也已经不是个别情况。
比如,本来只用2000元的接待,开发票时开成4000元,或者上万元,然后要么私分,要么独占。至于不属于单位接待的对象,或者是个人的朋友宴请或是家庭会餐,由单位接待,则更加司空见惯。当然,还有将个人的开支开成接待费单据,然后拿到单位或下属单位报销。
再比如,地方、部门和单位上项目、要资金,甚至个别领导请客送礼,跑官买官,所支出的费用,往往也以公务接待的名义入账报销。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甚至以公务接待的名义,开假发票套取预算内资金;个别领导干部甚至通过这种办法将财政资金据为己有,如先将一笔财政资金拨到某个单位,然后,再用接待费单据将其领出。
可以说,公务接待中存在的漏洞,为奢侈浪费和贪污受贿开了方便之门。
对于诸如此类的现象,中央一方面出台规定,严肃纪律;一方面积极推进改革,着力防控。然而,不必讳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对改革举措应付了事乃至敷衍失责、阳奉阴违的同样较为普遍。
这一两年,中央要求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公开收支预算。去年,有35家中央部委公布了部门预算。但从各部委公开的信息来看,并没有涉及公务接待这样的“热点细节”。对于这些部委而言,公务接待还属于“保密范围”。
今年,尽管中央部委和陕西、广西等地方预算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加大,但大多数被认为“不适宜”公开的预算条目仍然隐藏在名为“其他支出”的大类里。一些地方政府的“其他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比重非常高,竟达30%甚至40%;在西部地区的基层政府尤高,最高的占到本级财政支出的42%。
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则发现,“其他支出”使用频繁,且金额较大。安徽灵璧县审计局发现,当地“其他支出”有扶贫慰问,也有捐款赞助,更多的是支付奖金补助、吃喝招待、考察学习。湖南浏阳市广电局奢侈消费清单中,甚至连足浴中心、水疗中心的消费也都通过“其他支出”列支。
这就是,“公务接待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其他支出也是个筐,不宜公开的都往里装”。
财务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导致了“其他支出”的居高不下,并成为了遮羞掩丑的“筐”。寻根溯源,可以发现,预算外资金是公务接待失控的源头。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政府预算归一化管理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以致大量预算外、制度外资金存在,这就使公务接待有了可以随意使用的资金。
当然,监督不到位也是公务接待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各级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在监督制止公务接待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但由于目前一是相当多的公务接待费用在预算外循环,人大很难掌握具体数目,二是在各级政府预算及其执行的权力分配格局中,实际决定权掌握在政府而非人大手中,政府既是预算的编制者,也是预算的执行者,因此人大的监督还比较困难。
然而,即便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棘手困局,我们也必须正视困难,并有所作为,加快改革步伐,拿出破解的办法。
从具体的治理和改革路径来看,应该着力于标本兼治。
最基本的,是加强宗旨观念、公仆意识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思想的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尤其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自己仅仅是接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将自己看成是人民的管家,牢记国家财政都是纳税人的贡献,是人民的财产,财政资金的使用应请命于人民的安排,从而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厉行节约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同时,加大在公款招待、出国(境)考察、国内出差等方面消费的控制力度。对每一笔吃喝款项,包括支出的去向、用途,招待的规格,都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标准进行审核,具体说,就是要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实名制、公示制。公务接待单应有统一格式,其中内容包括:来客时间、地点、人数、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内容,接待地点、人均标准、接待总额、经办人、陪客、客人、审批人等,报销单位财务存档备查。
其次,进一步节减公务并明确公务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愈繁,公务接待就愈滥;公务边界越宽,公务接待面就越广。所以,要不断规范公务范畴,要在科学界定公务接待范围的基础上,明确各项具体的接待范围、程序和标准,哪些可以开支,哪些不可以开支,以及开支的标准,必须有明细的项目,使公务接待有章可守、有规可依,将那些个人事项、私人事宜剔除出公务范畴,防止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一些领导干部和经办人员超范围公务接待。同时细化财务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报销单据要求,尤其是,实行公务接待公示制度。
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制度改革。
要建立起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预算制度,具体说,就是要把预算外收入纳入体制内管理,杜绝体制外循环。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防止让“其他开支”成为公务接待中不当开支的“遮羞布”。这就需要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将“其他开支”所涵盖的基本类别、开支大致内容进行公开,并尽可能提供具体的开支概算,便于人大代表审议和审议后相关监督机关的监管。在开展日常财政预算开支情况审计检查时,应把“其他开支”当做一项正常的审计检查对象,并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中的开支进行详细的审计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随意开支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于财政预算中科目之间的流转,也要及时进行审议表决,不得进行审议机关不知道、不批准的科目流转,杜绝借科目流转用“其他开支”掩盖不合理财政开支的行为。
同时,加大执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尤其要促进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结合,建立起相应的审核监督机制,以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加大惩治和曝光力度。对一些典型案例,不仅要严肃查处,还要公开曝光,以起到切实的警示作用。应该将有关制度上升到法律,像治理贪污受贿一样治理公务接待中的腐败,一旦违规,即受严厉的处罚。比如芬兰,上至总理下至普通公务员,一起吃饭的有哪些人,点了什么菜,花了多少钱,都要在网上公开其清单,每位公民都能看得到、查得清。芬兰就曾有一位中央银行高官,在公务接待中不小心上了一道鹅肝,被媒体上网查阅菜单曝光后下台。
总之,必须以政府成本控制作为改革的工具,以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动力,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走向深入,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遏制住公务接待过多过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