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莹燕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09)
中专校升格前后教育培养成本个案分析
顾莹燕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09)
在探讨教育培养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某两所中专校合并、升格为某高职院校前后的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核算、比较、分析,并就提高高职院校办学效益、节约教育培养成本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中专校;高职院校;教育培养成本;办学效益
1998年至今,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促进学校之间的合并与合作,扩大学校规模,实现联合办学、资源共享,进而达到节约教育培养成本的目的。在这期间,出现了一批由中专校合并、升格而成的高职院校。这类学校在合并、升格前后教育培养成本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学校规模的扩大是否产生了规模效益、节约了教育培养成本呢?笔者拟在探讨教育培养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某地两所中专校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校前后的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核算、比较、分析,并就提高高职院校办学效益、节约教育培养成本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本研究仅对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核算 教育经济学界对教育成本的本质已基本上形成了共识,即教育成本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的价值,它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教育资源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教育所造成的价值损失(机会成本),而学者们在有关教育成本的分类上仍存在着较大分歧。笔者假设教育成本由财务成本和机会成本构成,其中,财务成本包括学校培养成本和个人成本,机会成本包括公共机会成本和个人机会成本。笔者的研究仅仅是基于中专校、高职院校的财务资料进行学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而不是总的教育成本核算,即个人成本和机会成本均未包含在内。
确定教育培养成本核算的项目 教育培养成本项目的确定是进行成本核算的关键所在,但从现有研究文献来看,学者们对哪些项目应纳入教育培养成本,哪些不应纳入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本研究根据现行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出的实际情况,将以下五部分列入教育培养成本核算: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支出及固定资产折旧。
本研究假设不同专业培养成本相同 鉴于目前学校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没有实行分专业管理,学校的公用支出也很难按专业进行区分,因此,现在的研究只能在假定各专业的培养成本相同的基础上进行。
本研究假设学生各年教育培养成本均等 实际上,根据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学期差异性,不同时间段的实际教育培养成本是不同的。而本研究主要基于学校的财务会计账户,只能以年为单位,因此,笔者将学生各年教育培养成本均等作为研究前提。
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核算 本研究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是指培养一个标准学生的成本。由于每所学校总体规模不相同,总的教育培养成本缺乏明确的意义和比较的功能,因此,有必要计算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计算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涉及学生数的计算,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对于合并前的中专校,笔者将中专生、五年制高职生均按标准生处理。而对于合并后,按2005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专科学生及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作为标准学生,成教学生折算为标准学生的权数为0.3。
本研究对教育资源的耗费进行理想化假设 假设研究时间段内物价水平保持稳定,没有通货膨胀;假设所有的资源耗费都是必要耗费,没有浪费和不合理支出,并在此前提下进行研究。
本研究进行教育培养成本核算的五部分的具体内容及计量方式如下。
人员支出 主要指学校支付给在职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福利费及其他人员支出。此项全额计入教育培养成本。
日常公用支出 主要指学校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其中购买商品支出不包括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商品,包括办公费、专用材料购置费、专项业务费、劳务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及其他。此项全额计入教育培养成本。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主要指学校对个人和家庭的一般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此项全额计入教育培养成本。
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支出 主要指学校购置或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支出,包括建筑物购建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大修费、更新改造费和其他。根据成本计量原则,这笔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教育成本。本研究将建筑物购建费按2%、其余部分按10%进行计提,计入教育培养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 由于采集的数据未将固定资产细化分类,所以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统一定为20年,计算应计入该年度教育培养成本的折旧费。
根据以上论述,笔者在拥有2000~2003年某两所中专校和2005~2008年某高职院校会计年度数据及学生数据的基础上,对合并、升格前后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核算,具体结果如表1、表2所示(2004年为两中专校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校的过渡期,故未考虑该年度的情况)。
表1 两中专校合并、升格前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单位:元)
表2 某高职院校合并、升格后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单位:元)
由表1、表2可见:合并前的两所中专校在2001~2003年均出现了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下降的趋势;而合并后高职院校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远远高于合并前的中专校,且在2005~2008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逐年递增。这是否与高等教育改革节约教育培养成本的初衷相违背呢?
笔者认为:(1)学校升格、培养对象转型是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激增的主要原因。原先的两所中专校都是省级重点中专,教学设施、师资队伍等各方面对于培养中专生而言均已达标,所以,2001~2003年,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出现了生均成本下降的趋势,产生了规模效益。而升格后,原有的硬件、软件都已无法满足培养大专生的要求,故在2005~2008年,高职院校加大了对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新校区建设等多方面的投入,从而导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激增。(2)物价上涨也应为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提高买单。笔者的研究是在假设物价水平保持稳定、没有通货膨胀的前提下进行的,但在上述时间段内,物价上涨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变相提高了教育培养成本。
上述只是客观方面的原因。从主观方面而言,高职院校应该有经营理念,树立成本意识,以降低教育培养成本。高职院校作为非成本约束型组织,教育培养成本的趋势是不断增加的,必须加强教育成本控制。美国教育经济学家鲍温在其著作《高等教育成本》中指出,高等学校的运作准则可能是成本最大化;高校为实现其雄心勃勃的目标所可能消耗的经费,实际上没有上限;每所高校都会竭尽全力募集经费,没有学校承认经费充足;所有高校都会花尽其所获得的每一分经费。以上四条定律的总效果是:高等教育服务与其他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不同,其生产成本不是一个逐渐下降的过程,而呈现出成本逐渐增加的趋势,学校生均成本倾向于永远增长。鲍温所提出的成本定律对高职院校也同样适用。高职院校不是成本约束型组织,教育培养成本倾向于不断增长。因此,高职院校要通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树立成本意识,节约教育培养成本。
以下就提高高职院校办学效益、节约教育培养成本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1)合理调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实行教学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建立多学科仪器设备共享的平台。仪器设备共享不仅可以确保使用和管理好所有的仪器设备,而且可以增进学术交流和学科交叉,充分发挥资源的应有效益。(2)在教学和科研中加强新技术的应用。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不断学习。学习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在教学和科研中大量使用新技术、新手段,这不仅关系到高职院校的科研学术水平,还关系到学生培养质量,进而也关系到高校资源的利用效率。(3)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和内部分配体制改革,制定合理的教学科研激励政策。积极引进高水平的师资,提高教师素质,合理调整各类人员的比例结构,加强一线,压缩二线,提高教学科研人员的比例,削减和压缩一般人员的比重。数量足、素质高的师资队伍不仅对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意义重大,也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效果明显。(4)改革学校内部管理机制,走内涵发展之路。规范高校内部结构设置,精简和调整学校内部党政管理机构,能合并的要合并,职能相近的尽可能合并,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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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职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孟子
G710
A
1672-5727(2011)07-0139-02
顾莹燕(1978—),女,江苏南通人,硕士,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