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淞园社区的检察官

2011-10-27 06:44王雍尔摄影郑建华赵永超
检察风云 2011年8期
关键词:检察室零距离检察官

文/王雍尔 摄影/郑建华 赵永超

半淞园社区的检察官

文/王雍尔 摄影/郑建华 赵永超

2010年11月30日,黄浦检察院作为市检察院试点单位之一,在黄浦江西岸的半淞园路街道成立了社区检察室。这延伸了法律监督的触角,为居民提供了‘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早春二月,乍暖还寒。

这天是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新村居民区举办为民服务日活动的日子。一早,居民们就纷纷走向居委会,在一字排开的各家咨询服务摊位前,有两位身穿制服的检察官正耐心接待一个个前来咨询的居民。边上,整齐排列着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图板更吸引了不少居民驻足。一位老伯感慨地说:“真没想到,社区检察室把法律服务送到了家门口,专为我们排忧解难,太好了!”

2010年11月30日,黄浦检察院作为市检察院试点单位之一,在黄浦江西岸居民集聚的半淞园路街道成立了社区检察室。四个多月来,他们积极探索实践,延伸法律监督的触角,为居民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受到社区群众的欢迎。

深入社区建“桥梁”

半淞园路社区检察室挂牌伊始,检察干部就先后走访了辖区内的区法律援助中心、街道司法科、综合治理科等相关部门,以及本街道辖区内的22个居委会,了解社情民意,宣传社区检察室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分发了150余份《检察室联系单》,还在社区设置联系信箱,方便社区群众随时与在社区“坐堂”办公的检察官取得联系。

为了在短时间里熟悉社区,他们随之开展了“服务社区暨检务公开巡讲活动”。社区检察官们先后到新村、瞿四等居委会,利用多媒体等形式,为社区居民、退休党员进行法制宣讲。通过宣传,推进检务公开,他们向居委会干部和群众发放检务公开宣传小册子,如公布检察室工作职责、办公地点以及联系电话,包括社区检察干部的手机号等。巡讲活动至今已举办4场,参加人员300多人,受到了广大居民的欢迎。居民们说,希望检察官能常来社区走走,及时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渐渐地,居民们把社区检察室的检察官当成了“自家人”。新村居民区举行兔年闹元宵联谊会,也不忘向他们发出邀请,检察官和居民一起写春联、剪春花、包汤圆……祥和的气氛把他们融合在一起。

法律服务“零距离”

社区检察室既是检察机关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社区建设的重要前沿阵地,也是检察机关倾听群众呼声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实践中,检察官既热心关心群众疾苦,还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

去年岁末,社区检察室派员深入居委会了解社情民意时,得知有一名行动不便的80岁老人,因工伤腿部致残后就医、生活都发生困难而信访不断,即到老人家中探望。在耐心倾听他的反映后及时与其原企业退管会沟通,希望能尽力为老人解决医疗费用补助问题。同时,还及时向居委会反馈情况,并再次上门向老人回复并解释有关规定,老人表示理解并感谢。

今年春节前,有一对中年夫妻手持法院判决书怒气冲冲来到社区检察室,声称法院判决不公,要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原来,这家兄弟俩为了父辈的私房遗产对簿公堂,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代书遗嘱不符合有效条件而认定无效,判决按法定继承处理。这对夫妻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手中明明持有老父亲的代书遗嘱怎么竟然会败诉?!面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检察官和颜悦色送上热茶,先仔细听取他们的想法,再耐心解释法律对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经耐心释疑解惑,这对夫妻的心态渐渐平静下来,并表示服判。临走时他们说,回去后要告诉周围的人们,今后生活中如遇到法律问题,先到社区检察室咨询,这样就可以避免矛盾发生了。

半淞园路街道新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为此撰稿《法律服务零距离》,在上海市基层党建网和社区网站上发表,热情赞扬检察官与社区共同做实“零距离服务”平台,将法律触角延伸进社区,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做文章,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配合开展社区矫正

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的监管,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社区检察室的又一重要职能。

今年1月,社区检察室在工作中发现,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疏忽,在对本辖区部分非监禁罪犯缓刑宣告前,未发函或致电征询其所在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能部门意见,之后也未及时通知,这对非监禁刑罚执行衔接工作以及街道司法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和日常监管工作带来影响。为此,他们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被采纳。同时,社区检察干部还主动将全区社区矫正的社工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告知法院,以保障非监禁刑罚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不轻易放过丝毫可疑的线索。一次与地区居民偶尔的交谈,检察官获悉本地区一名因诈骗犯罪被判处缓刑的女青年有挪用本单位资金的嫌疑,即紧追不放深入调查,经初步查明,该女子在2010年9月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10万余元。检察干部及时将此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今年初春,社区检察室在对监外执行罪犯日常检察活动中发现,一名曾有吸毒史的缓刑犯李某在缓刑期间不思悔改,于今年1月22日在本市宝昌路、虬江路附近吸食冰毒时被警方抓获,即向院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对该缓刑犯予以收监的检察建议书,被采纳。

合力维护和谐稳定

在积极参与社区综合治理等工作中,检察官重视监外执行人员的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努力。

在开展监外执行人员帮教工作中,社区检察干部发现有一个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由于服刑期间原居住地动迁时没有将他列入安置范围,所以刑释回沪后成为无住所、无户口、无工作的“三无”人员;另一刑释人员由于服刑期间当地房管部门将其原租赁房收回,回沪后也成为“三无”人员。这两人为此到处上访,寻求解决未果。社区检察室了解情况后积极参与,会同街道司法所、矫正社工一起做安置帮教工作,同时积极呼吁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半淞园路街道领导也高度重视,经区有关部门多方努力,近期将为其办妥相关事宜。

如何对待监外执行人员的诉求?社区检察室的做法是:耐心倾听、实事求是,努力保障其合法权益。今年3月初,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韩某向该社区检察室反映,自己在服刑时被本市某监狱没收了人民币3700元,他认为监狱没有此权力,要求如数拿回钱款。检察官耐心倾听他反映的情况后即展开调查。经走访该监狱,了解相关情况和本市有关监狱防控违禁品工作的文件规定,认为监狱将韩私自带入监狱的3700元没收上缴国库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当,然后及时将调查结果告知韩某。韩对社区检察室的调查结果表示接受,积压在他心头多年的结终于解开了。

编辑:靳伟华 jinweihua101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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