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有力保证
——中共辽宁省纪 委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既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坚定信念,充满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今后五年是我省实现全面振兴、步入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关键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系统性、监督的约束性、改革的配套性、纠风的实效性和惩治的严肃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继续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期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资金投入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工程建设顺利。要健全和完善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教育和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注重领导干部的自我教育。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积极运用各类教育资源,加强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基地等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档案和廉政谈话等制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继续加强对各市、县(市、区)的巡视,扩大对省直部门、省属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学校的巡视范围,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纪律检查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加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坚决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或租赁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继续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三)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查办案件和安全文明办案的双重职责。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等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加大对重大案件协查及对重点人员提级调查的力度。建设省纪委办案基地及数字化办案指挥监管系统。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四)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以民生、社会管理领域为重点,针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过程中以权谋私和暗箱操作、损害农民利益、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食品药品安全、公路“三乱”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党政机关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坚决刹住公务开支中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防范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有效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推动各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把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省民心网要在各市和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省直部门建立分平台,拓展民意诉求反馈功能。广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抓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继续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着力公开涉及民生问题的信息。
(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构建符合辽宁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眼于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规范以及公民道德和诚信建设,推进覆盖全社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部署,到2012年年底前完成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和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基本框架的构建,并通过不断完善和继续探索,以明确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为保障,强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着力构建以“五大系统”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反腐倡廉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动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建立企业和其他营利性组织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和公民个人的廉洁信用库,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切实当好参谋助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政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继续坚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制度,推动其履行好监管职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对于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督促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方面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方面抓好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精力集中到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上来,除一些突发的紧急事件外,坚决防止直接参与具体的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化监督体系,依靠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八)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纪律检查工作水平,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凡是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要求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做到的,全省纪律检查机关和纪律检查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加强学习型纪律检查机关建设,教育引导纪律检查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履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围绕强化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实践锻炼,组织岗位练兵,促进纪律检查干部强化理论武装,认真钻研业务,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本领。要完善纪律检查机关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激励纪律检查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好传统、好作风,讲责任、比奉献,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要严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纪律检查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坚持和完善纪律检查机关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对违纪违法的纪律检查干部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切实加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加强派驻机构、未派驻部门和单位的纪检机构建设。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开启了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新征程,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而光荣,党和人民对纪律检查机关寄予厚望。全省各级纪委和纪律检查干部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促进我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