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严谨、认真、负责,做好检查评估工作。”北京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丛骆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明确要求
▲检查评估组成员在延庆县查阅资料
▲检查评估组在听取怀柔区汇报
本刊讯(记者 陶菲菲)2011 年8月9 日~8 月12 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评估组,由北京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爱丽,袁林,郝田仓,王福义分别带队,对北京市16 个区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北京市各区县主管区(县)长等相关负责人也参加了此次检查评估。
此次检查评估的内容包括北京市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等方面。此次检查评估采取各区县自查自评与市级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各区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期四天的检查评估结束后,检查评估组高度评价了北京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致认为,在各区(县)委、区(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区县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多部门积极参与、通力合作,有针对地重点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检查评估组对各区县结合区域特点,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