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多点执业喜中有忧

2011-10-18 09:36陈淑玉陶菲菲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1年11期
关键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精神科执业

□本刊记者 陈淑玉 本刊实习记者 陶菲菲

▲北医六院率先签订多点执业协议的医生胜利(右一)与专家一起探讨病人情况

2011年3月1日,随着《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开始实施,一直存有争议的北京医生多点执业开始正式合法化。然而,多点执业实行两个多月之后,北京市医生多点执业的进展如何?多点执业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医院的院长和专家对医生多点执业持有怎样的看法和建议?日前,记者采访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市垂杨柳医院、北京阜外医院、煤炭总医院等医院,对多点执业的情况进行了了解。

科室协作模式走向阳光层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实施以来,广大医生反应积极,目前北京市已有100多名医生提出意向。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目前已有一名精神科医生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签订了多点执业协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煤炭总医院正在制定关于多点执业的相关措施。一名三甲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医生多点执业已经合法,但是有些医院专家到外地“走穴”的现象仍然存在,跟以前相比变化不大,有的“走穴”医生并没有向医院提交多点执业书面请求。

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记者见到了该院率先签订了多点执业协议的医生胜利。他是一位青年医生,是精神科的主治医师。胜利告诉记者,他在3月7日就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签订了多点执业协议,但是具体程序仍在办理中,他还没有正式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执业。当谈及签订多点执业协议的原因时,胜利说:“我所在的科室很早就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开展了会诊合作,这次协议的签订让我们有了法律的保障,更容易开展管理,更加合法化了。”他笑着补充说:“这就像小二黑和小芹本来就很好,正好赶上了自由婚姻的好政策,俩人就登记啦!”

胜利告诉记者:“精神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科室,主要处理心理障碍的患者。现在很多有心理障碍的患者并不都到专科医院精神科求诊,我们必须要延伸服务。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发现患者存在明显的心理障碍,如果没有精神科专业医生的帮助参与,治疗起来比较困难。我所在的科室是联络会诊科,与其他医院开展合作也是我们的工作内容。我们科室与其他医院以前的合作方式是有患者需要精神科医生帮助时,我们就赶过去,很多的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签署多点执业协议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可以将需要精神科医生帮助的患者集中起来,我定时去看诊,这样就提高了效率。”

提及大多数医生担心的医疗风险问题,胜利告诉记者:“不管在哪里执业,都会存在医疗风险。精神科是一个医疗风险相对比较低的科室,我签署的多点执业协议中标明,医疗过程中,如果是因为医生的责任出现医疗事故,医疗风险由医生承担。如果出现意外医疗事故,医疗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我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执业的报酬是双方医院协商后,决定按患者人数收费的,和在本院差不多。不过这些手续办理比较烦琐,需要提供执业证书、身份证、专业职称证、医疗保险证书等。两个月过去了,手续还是没有办理好。”

北京安定医院是精神专科医院,平时经常有一些医院约请他们的专科医生前去会诊,但并没有医生提出签订多点执业协议意向。对此,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告诉记者:“我们和一些医院建立了稳定的协作关系,医生会到对口支援的医院会诊、查房、指导工作。我们医院是鼓励医生去多点执业的,但是目前这种状态能够满足双方的需求,因此,对口支援的医院和医生都没有提出多点执业的要求。”

采访中,北京天坛医院乳腺科一名年轻医生表示,自己资历尚浅,一般不会有医院考虑邀请他去多点执业。此外,医生的工作压力本来就很大,业余时间除了提升业务素质,还要安排个人生活,没有时间精力去其他医院多点执业。

多点执业具体实施需完善

刚刚实施不久的多点执业有关试行规定,在医疗行业中引起很大反响,不少人在采访中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认为,多点执业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虽然合法化了,但是劳资分配关系、人事关系还应有相应的变化。“比如医院给医生分了房、给了户口,他到3家医院执业,医院该怎么管呢?”我国的医生主要是“单位人”,由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因此,我国多点执业应在各医院有序的管理下进行。他告诉记者:“我不久前曾去澳大利亚专程考察医生多点执业,那里的医生身份主要是‘自由人’,一名医生经常到三四家医院执业。澳大利亚的医疗体系是医生起主导作用,医院提供平台,按服务和病种收费。澳大利亚政府会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医生到社区医院、边远地区医院执业,从而达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同样的政策在我国就不一定适用,目前我国全科医生的比例和专业技能还不能满足社区医院的需求,老百姓对社区医生的认可度也不够。此外,我国的医生都是‘单位人’,要到其他医院多点执业牵扯到医责险、劳资关系、养老等问题。因此,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就要营造好的行医环境、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在法律、待遇、保险等层面都应做好相应的改变。”

郑毅说:“大医院的专家应该去社区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多点执业,但是实际上大医院的医生本来就很忙,精力有限。而且医生是一个很稳定的职业,没有到多家医院签约的动力,目前签约的环境和形势也不好。近些年来,我们医院一些有名的专家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没有时间和动力去多点执业。而更多的情况下是一种任务,是义务去帮助其他医院。”

多点执业试行办法的颁布是医改的重要举措,需要医院、医生和社会各种力量共同促成,回避不是办法。郑毅说,只要医生把自己的田耕好了,大医院的院长不会反对医生参与多点执业。而且,公立医院的全职医生用本职工作时间去其他医院执业,应该由医院对医生的所得收入进行二次分配,这些具体制度都需要细化。

针对医生多点执业这一问题,郑毅结合在澳大利亚的深入考察提出以下建议:现行法律法规亟待修改;应加强医生的自律和考核制度;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强调收入透明化和科学管理;加大社会环境的改善和宣传力度。应该以“科学发展观”的思路,科学地借鉴澳大利亚医疗改革的模式,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特点的医生多点执业模式。

多点执业相应措施需细化

针对多点执业合法化后可能带来的问题,有关专家和政协委员也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刘迎龙提出,我国的医疗改革都是在经济上说话,改革进展到一定程度,人事也需要配套改革。人事不改革,什么都免谈。如出了医疗事故怎么处理,这要在合同里定好。如果患者去医院看病时,医生到外面执业了,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还有一些院长反对医生多点执业是因为医院收入会受到影响,因此才三令五申规定不许医生乱跑,担心会把医院的整个秩序打乱。如果医院的费用90%都由政府来管,那多点执业可能就比较容易执行。如果90%的医院收入都是靠医院去挣,多点执业就不太容易开展。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院长俞光岩说,如果说一名医生一星期工作5天时间,在原单位工作3天,在第2执业单位工作2天,那原单位凭什么要给他发工资、支付养老保险?如果医生在原单位完成5天的工作后,在业余时间去其他医院执业,这种情况可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然而,如果原单位占用医生的时间比较多了,这里面就会产生问题。因此,多点执业具体怎么操作值得研究。但至少有一点比以前好一些了,医生把所有的注册手续都办了,在业余时间去执业,属于合法行医,这个做法是很好的。当然,多点执业具体操作起来很难,还有很多问题需要一一解决。

北京友谊医院党委副书记张仲民认为,大多数医院愿意选择具有一定知名度、业务水平高的医生来医院多点执业,大大缩小了能够参与多点执业医生的范围。有能力参与多点执业的医生本来就有很多患者,平时也很忙,还要抽出业余时间去其他医院执业,医生的精力实在是难以应付。

北京同仁医院副院长徐亮说,院长和医生考虑的问题不一样,如果病人到某家医院住院开刀,而这家医院的医生去其他医院执业了怎么办,而且这并不只是开刀的问题,而是和院长的管理对立起来了。如果医院的技术力量一般,其他医院就会竞争,所以院长还得解决医院整体的问题。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曹洪欣认为,专业委员会、医师协会对多点执业这个政策必须研究,因为这是件好事。医生多点执业的情况现实存在,如果不承认多点执业,又制止不了它,还不如令其合法化。如果医生多点执业不通过院长,医生不向医院打招呼,直接去另一家医院执业,这样就不是好的方式,应想办法进行规范。多点执业是长期的社会化的过程,医生到其他医院执业,再领工资,那院长肯定说,这名医生的养老保险应由社会来承担。因此,这需要很多配套的措施。多点执业是非常慎重的事,每个大夫都不会草率去办,都需要经过一个慎重长期的磨合,包括整个社会体制改革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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