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介亮
(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天水741000)
2004~2009年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分析
高介亮
(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天水741000)
目的 掌握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方法 收集、整理2004~2009年天水市通过网络直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结果 2004~2009年天水市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92起,报告病例4 079例,死亡15例;传染病是居首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场所;导致死亡的40%是中毒事件,20%是甲型H1N1流感事件。结论 应重点防控传染病的暴发;做好学校,特别是农村小学的疾病监测和晨检工作;重点做好各类中毒事件的预防工作,以减少死亡病例。
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03年5月9日颁布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条例指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自2004年1月1日启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以来,各级医疗卫生和疾控机构均能进行网络直报,极大地提高了报告的及时性,为各级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掌握突发事件的动态和趋势,及时、有效地防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提供了依据。本文分析了2004~2009年天水市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为指导天水市今后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来源于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天水市各级疾控中心通过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发生在天水市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将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将相关监测信息分为8类:传染病事件、食物中毒事件、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中毒事件、环境因素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接种、服药事件和其他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丙3类传染病,共39种。
应用Excel进行统计,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
2004~2009年天水市通过网络直报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2起,共发生病例4 079例,死亡15例,总死亡率3.68‰。其中以传染病事件居多,共发生83起(90.22%),发病3 823例,死亡8例,死亡率2.09‰;中毒事件次之为7起(7.61%),发病45例,死亡7例,死亡率155.56‰;其他1起(1.09%),发病146例,无死亡病例;群体不明原因疾病1起(1.09%),发病65例,无死亡病例(见表1)。
表1 2004~2009年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分析
2004~2009年共发生92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9年最多为54起,2005年最少1起。2009年的54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14起为甲型H1N1流感事件,14起为手足口病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起数呈逐年增长趋势。6年来,全年除2月份外其他月份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呈现出双峰型态势,即分别在3~6月份(52.18%)和10~12月份(28.26%)各出现一个波峰。传染病事件的季节分布与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布基本一致,主要集中在3~6月份;中毒事件则在6~8月出现一个小波峰(见表2、3,图1、2)。
表2 2004~2009年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病月份统计
表3 2004~2009年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发病月份统计
图1 2004~2009年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告曲线图
图2 2004~2009年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月报告曲线图
2004~2009年天水市7个县区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其中报告起数最多的为秦州区,共报告29起,占事件总数的31.52%;其次为麦积区,共报告19起,占事件总数的20.65%;最低的是秦安县,仅报告4起,占事件总数的4.35%(见表4、图3)。
表4 2004~2009年天水市各县区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图3 2004~2009年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区分布
以学生为主的事件共68起,占73.91%,发病3 773例,死亡2例,波及177 666人;以农民为主的事件共7起,占7.61%,发病584例,死亡2例。
2.5.1 传染病事件 共报告83起,占90.22%,发病3 823例,死亡8例。(1)传染病类型分布。乙类传染病事件28起,占传染病事件的33.73%,发病550例,死亡7例;丙类传染病事件51起,占61.45%,发病2 732例,死亡1例;其他传染病事件4起(4.82%),发病541例,无死亡病例;无甲类传染病事件报告。(2)疾病传播途径分布。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共报告47起(水痘7起,流行性腮腺炎12起,流行性感冒21起,风疹5起,麻疹2起),占传染病事件的56.63%;其次为甲型H1NI流感14起,占传染病事件的16.87%;其他22起,占传染病事件的26.51%。(3)发生地点分布。学校67起,占传染病事件的80.72%,发病3 764例,无死亡病例;其他地点16起,占传染病事件的19.28%,发病59例,死亡8例。
2.5.2 中毒事件 共报告7起,发病45例,死亡7例。(1)食物中毒6起,发病42例,死亡5例。(2)其他中毒1起,发病3例,死亡2例。
2.5.3 其他事件 1起,为甘泉镇部分村民血铅超标事件,发病146人,无死亡病例。
2.5.4 群体不明原因疾病 1起,为武山县城关镇韦家庄村一起
疑似食物中毒病例,发病65人,无死亡病例。
2004~2009年天水市共报告较高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起,占事件总数的4.35%,其中食物中毒2起,流感暴发2起,各占50.00%。一般事件61起,占事件总数的66.30%,其中流感17起,占27.87%;腮腺炎11起占18.03%;水痘7起,占11.48%;风疹6起,占9.84%;其他20起,占32.79%。未分级事件27起,占事件总数的29.35%,其中甲型H1N1流感14起,占51.85%。
发生在学校的68(占事件总数的73.91%)起事件中,以小学为最多,33起(占学校事件的48.53%),发病2 008例,死亡2例,波及63 943人,其中以乡小学为主,共31起;其次为中学15起(占学校事件的22.06%),发病848例,波及39 210人;幼托机构9起、中专和技校9起、高校2起。
2004~2009年天水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起数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提示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没有消除,传染病与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仍不断发生,这可能与我市加强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范管理,提高对事件报告的敏感性和及时性有关。
(1)区域分布。事件主要发生在秦州区、麦积区以及武山县和清水县、甘谷县,表明上述地区是预防控制的重点区域。
(2)事件类别以传染病事件为主。占事件总数的90.22%(83/92),这可能与天水市的气候和自然条件,人们的生活习惯及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有关;事件总数和传染病相关事件数在每年的1、2月和8~10月为全年最低,这是因为与传染病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发生在学校(73.91%),而此时学校正值放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间分布(高峰在3~6月,10~12月)与我市传染病发病趋势基本一致。食物中毒事件主要集中在6~8月份,主要与气候炎热、潮湿,食物易被污染,采食野蘑菇、野果中毒以及学生开学易传播疾病有关。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病人群主要是学生、农民。而学校和农村地区是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发区域。发病学生最多,占总发病人数的92.50%(3 773/4 079),且乡小学、乡中学比县小学、县中学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并以传染病相关事件为主98.53%(67/68)。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家庭、学校等,发病主要以农民、学生、民工和工人为主。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学校卫生条件差,人口多,密度大,教室和宿舍通风不良,学校饮用水污染,食堂管理不到位,校医编制不足,缺少卫生防疫组织和制度,教师和校医缺乏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知识;二是农村经济条件差,基础卫生设施缺乏,农民和民工防病治病意识薄弱,喜欢采食野蘑菇、野果等。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传染病事件为主,较高级别事件以食物中毒为主,这说明传染病防治和监测方面工作力度不够,应及时监控疾病的发生、发展,避免疾病扩散造成更大损失;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由于预警和监测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一旦发生,易造成人员死亡。
(4)未达到传染病分级的水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占有一定比例。虽然水痘治愈率高,愈后良好,但是突发疫情给人们带来的健康损害以及心理创伤不容忽视,应引起各级政府的关注。
(1)充分重视尚未达到传染病事件分级标准的突发性健康危害事件[2]。传染病分为甲、乙、丙3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突发性传染病事件未达到该分级标准,可称之为“突发性健康危害事件”。如这次天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调查中,水痘7起,发病224例,波及16 772人。尽管这些事件尚未达到传染病事件分类标准,但若不及时、有效处理,将可能扩大蔓延,损害人们健康,酿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对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予足够重视,并在小型事件的处理中强化应急意识,检验应急能力,锻炼应急队伍。
(2)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发生在学校的现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的领导,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尽量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①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掌握本地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状,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②学校卫生工作经费应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以改善学校及校舍设施,给师生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③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的检查、督导。卫生监督部门和疾控机构应定期联合组织专项检查,加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尽量避免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根据各地学校传染病疫情状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计划地推广预防疫苗接种工作。④建立和完善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行政事件预防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试行)》管理,密切沟通与配合,及时指导和督导,切实加强学校内部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有效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率。
(3)针对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较城市多的现状[3],应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明确政府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建立和培养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队伍;加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通讯和信息传递网络,配齐配好各种消毒药械和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等;完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机制,后勤及经费保障是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环节。
(4)卫生行政部门,尤其是疾控机构不能忽视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与防治工作,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以防甲型H1N1流感再次暴发流行。
(5)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处置程序,建立管理协调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保障机制,加强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预警预报工作,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识别和评价能力;加强对疫情监测信息资料的分析与利用,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强疾病防控知识和食物中毒基本知识的卫生宣教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强化疾控部门职责[4],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相互支持、协调和处理。因此,应对策略的制定不仅是疾控部门的工作,还需要有关部门一起参与,要强化疾控职能,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应对能力,真正担负起疾病预防控制的重任。
(7)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非常时刻,科学的管理、高效的应急处理体系、过硬的技术力量等固然是非常关键的要素,但是政府凝聚力[5]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诸要素中的重中之重。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非常时期,要有果断负责,心系人民群众安危的实际行动,这样才能给人民群众带来满足感和归属感,减少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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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246(2011)05-01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