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烜
(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数据显示,2011年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比1—5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6月份当月,CPI同比上涨5.9%,为近3年来的新高,涨幅比5月扩大0.9个百分点。从翘尾因素看,6月份当月翘尾因素约占80%左右。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来看,价格涨幅最快的依然是食品类。1—6月份,全省食品类价格上涨11.3%,影响CPI上涨3.3个百分点,占CPI同比涨幅的65.3%。从逐月环比数据看,除去6月微涨外,3—5月环比均呈现连续下降态势,物价的整体调控呈现好趋势。
图1 山西省2006年1月—2011年6月的月度CPI走势
从长期趋势来看,山西省月度CPI从2006年1月—2011年6月,经历了一个完整的波动周期,并开始了新一轮的周期波动。具体来看,从2006年底2007年初低点开始至2008年年初达到一个波动的高峰,此后一路走低,到2009年年初跌至新的低点,然后再度走高呈现一轮上涨趋势。2011年6月的CPI仍然处于该轮上涨周期中。
山西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八大类商品构成,不同收入群体的消费结构不同,CPI的构成也由上述八大类商品构成。不同的商品物价涨幅不相同,因而物价上涨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也大不相同。根据《山西省统计年鉴2010》中关于城镇居民不同收入家庭2009年的年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将山西省城镇居民家庭按收入等级分组,分为最低收入户、更低收入户、低收入户、中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上收入户、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8个组别,进而可以算出山西省城镇居民家庭不同收入户的年人均消费支出结构和其中的食品消费支出结构。在此基础上,结合近期山西省的物价变动结构和趋势,可以分析物价上涨对山西省城镇居民不同收入家庭的影响。
从表1来看,在总平均消费支出中,食品、衣着、居住类处于八大类商品人均支出中的前三位,分别占到总平均消费支出的32.8%,12.4%,14.1%,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比最高。
从不同收入组来看,最低收入户、更低收入户、低收入户在食品消费支出所占比重最高,分别为38.6%,40.5%,40.9%,都保持在40%左右,分别高出总平均水平5.8,7.7,8.1个百分点。衣着占比与总平均水平相近,而居住支出占比高于总平均水平,除了低收入户为13.9%外,其他两个组分别高于总平均水平2和2.7个百分点,表明上述3组低收入家庭受居住价格影响明显。
与上述3个低收入组相比,中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上收入户的食品支出占比相对较低,分别为37.1%,34.7%,31.9%,与总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衣着、居住类支出的占比也接近总平均水平。
从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这两个组别来看,食品支出占比分别为29.4%,25.6%,分别比总平均水平低3.4和7.2个百分点,明显低于总平均水平。衣着占比与总平均水平大约相当或略低于总平均水平,而居住占比最低,分别为12.5%和13.5%,分别低于总平均水平1.6和0.6个百分点,表明上述高收入群体满足自身居住需求的能力较强。
表2 不同收入户全年人均消费支出中食品消费结构 /%
从表2来看,在食品类平均消费支出中,饮食服务、粮食、肉禽及制品、菜类所占比重较高,分别为22.1%,14.1%,14.9%,11.9%。
从不同收入组来看,最低收入户、更低收入户、低收入户的粮食支出占比最高,分别为21.5%,23.3%,18.6%,高出总平均水平7.4,9.2,4.5个百分点。肉禽及制品占比较高,与总平均水平大体相当。菜类支出占比略高于总平均水平,而饮食服务占比明显较低。
中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上收入户在饮食服务、粮食、肉禽及制品和菜类支出方面占比与总平均水平大体相当。
而高收入户、最高收入户的粮食占比分别为10.9%,9.5%,分别低于总平均水平3.2,4.6个百分点,明显低于总平均水平。肉禽及制品、菜类所占比重略低于总平均水平。而饮食服务占比明显高于总平均水平,分别达到27.3%,36.4%,高于总平均水平5.2和14.3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食品类支出在人均消费支出中所占比例递减,而非食品类支出所占比例递增。在食品消费中,中低收入群体对粮食、肉禽及制品、菜类等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占比较高,而高收入群体则在饮食服务方面占比较高。从山西省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来看,价格涨幅最快的依然是食品类。1—6月份,全省食品类价格上涨11.3%,影响CPI上涨3.3个百分点,占CPI同比涨幅的65.3%。可见,近期的物价上涨对山西省中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最大,可能导致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稳定物价的要求,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实行扶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粮、油、肉、菜等重点商品储备制度,进一步增强平抑物价的能力。
(2)进一步加大物价监管和执法力度,努力稳定物价,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防止和杜绝恶意炒作,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3)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临时价格补贴,确保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4)疏通流通渠道,切实降低过高的流通成本。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保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有序衔接。
(5)坚定不移地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到实处。继续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计划,加强金融支持,推动制度建设。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防止居住成本过快上涨,稳定居民居住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