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1年第三季度药品抽验情况及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2011年第三季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监督性抽验1560批次,其中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为0.58%(结果详见附件:药品质量公告)。
2011年第三季度,在全市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三个环节共完成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品专项抽验任务1047批次,经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公告中所涉及产品的跟踪抽验。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若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药品质量公告》([2011]第3期,总第36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10月26日
附件:药品质量公告([2011]第3期,总第36期)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首都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北京市药品抽验计划,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抽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2011年第三季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监督性抽验1560批次,其中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为0.58%(具体品种见附表)。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根据情况在本辖区内继续进行跟踪抽样检验。
附表:北京市2011年第三季度药品抽验不合格品种汇总表
附表:北京市2011年第三季度药品抽验不合格品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