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清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也一直是国内公司治理的顽症,而由于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最终提供者,因此各界必然顺理成章的将会计失真的责任与会计人员相联系,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责任应当由会计人员承担的观点似乎也符合逻辑。
一、会计人员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观点和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其中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是单位负责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则进一步说明,单位负责人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责任主体,而会计人员的职责则是向单位负责人负责,有维护会计信息质量的义务。
二、会计人员不具备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权力和能力。会计信息是对单位经济业务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从发起到终结需要经历单位不同的业务环节和岗位,从单位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不同的岗位对应相应的权力和职责,而会计人员只是整个业务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无法对其它环节的业务提供保证;从信息链条的角度分析,会计人员往往处于会计信息链的终端,对于前端信息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会计人员只能根据职业技能进行合理判断,而无法对整个会计信息链的质量提供保证。
三、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责任归于会计人员,有可能误导管理认识,造成对会计职责的错误延伸,而束缚了会计人员的管理职能。会计人员对单位的经济业务不仅有核算和监督职能还具有管理职能,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会计人员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从传统繁琐的记账核算中解脱出来,更多地参与到单位的日常管理,参与经济业务的过程控制。但是由于受目前国内社会环境、市场环境以及管理者意识等因素制约,往往使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还大量停留于对会计基础资料的归集和辨识,而根本无暇顾及参与经济业务的过程管理以及更高层面的财务分析。
四、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责任归于会计人员,有可能形成弱化过程控制的错误导向,弱化政府相关部门对会计信息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会计信息质量源于对经济业务有效的过程管理,只有过程控制的各个环节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由于会计人员在管理中的局限性,如果让会计人员承担信息质量的保证责任,有可能使社会舆论过度聚焦于会计人员,而掩盖了过程控制其它环节所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忽视了政府部门的有效作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反而更不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
事实上,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需要企业内部各控制环节的有效运行,也需要企业外部具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只有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才能够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保证。
一、政府部门的有效作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会计信息的质量首先源于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原始凭证,因此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首先需要政府部门有效遏制非法原始凭证的源头,从而保证企业经济业务能与合法的原始凭证相匹配。同时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管等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督力度,严惩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督促企业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二、企业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运行,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而经济业务的真实和信息传递的畅通是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的前提。在有效的内部控制运行环境下,经济业务严格按照业务流程有序进行,与之对应,经济业务的相关信息也严格按照相应流程及时传递,同时业务流程的各关键控制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各环节严格按照授权分工履行职责。
三、会计人员必须恪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同时转变传统观念,使会计工作更多地融入企业过程管理,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传统的会计工作往往局限于会计核算,甚至部分会计人员为了粉饰企业业绩而沉溺于数字游戏。单纯的会计核算和数字游戏都不能为企业管理创造实质性价值,只有在对准确、及时和完整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管理者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因此会计人员应当更多地参与经济业务的过程控制,促进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的提供,发挥会计人员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作用。
综上所述,会计信息质量是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企业角度而言,会计人员应当保证的是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行会计工作,而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则应当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作者单位:川庆钻探工程公司成都审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