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发展加大五个力度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全系统要积极寻求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从五个方面加大服务力度,促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
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也是质检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努力方向。一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试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产地证书、良好农业规范和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促进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二要围绕工业由大变强,促进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强质量管理,改善品种质量,帮助企业提高品牌创建能力,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要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以自主创新技术和标准为基础形成国际标准。三要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建立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体系,推动认证机构创新开发服务认证,提升传统服务业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服务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狠抓节能减排,质检部门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一要完善节能减排标准,加快建立碳排放认证认可制度,加快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认证实施进度,不断拓展节能减排认证领域,扩大节能产品认证范围。二要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组织开展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加快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重点抓好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管,加强供热计量监管。三要加大对节能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力度,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四要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力度,完善节能监管制度,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五要加强对“两高一资”出口商品的检验把关,严格查验进口商品的能效标识。六要引导企业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规范,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
服务外贸发展大局。一要围绕稳定和拓展外需,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保持现有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引导企业培育出口品牌,提高质量档次和售价,在保持“中国制造”优势的同时,形成“中国创造”新优势。继续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扩大优势食品农产品出口,促进行业自律,防止恶性竞争。二要围绕出口和进口并重、优化进口结构、扩大进口规模的要求,大力支持增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能源原材料的进口,积极服务沿边和西部重点地区战略能源进口桥头堡建设。三要围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加强质检国际合作,扩大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交流,深化与周边及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拓展与新兴国家的发展合作,积极参与质检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实施。在针对我国贸易摩擦明显增多的新形势下,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同时,积极推动与港澳有关部门建立高层质检合作磋商机制,服务粤港澳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海峡两岸质检合作协议,推动建立符合两岸实际和满足两岸经贸文化交流需要的制度化质检合作模式。
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应有之义,是质检工作执法为民的应尽职责。要带着感情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绝不能让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要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不断研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产品质量的新期待。通过12365、政务大厅、报检大厅、质检报刊、质检网站等窗口和平台,拓宽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了解利益诉求,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确保群众遇到质量问题有处说、有人管、有回音。通过开展“3.15”、质量万里行、春雷护农等活动,加大对关系百姓利益的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打假,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组织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加大对重点市场计量专项整治。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工作,增强老百姓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增强老百姓对质检部门的信任。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要积极服务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认真落实总局召开的援藏和援疆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积极服务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要积极服务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辽宁沿海经济带、珠海横琴新区、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试验区等建设,特别是要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生产力状况和发展需求,制定和落实服务区域发展的质检政策措施,特别是通过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合理布局国家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建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立不同层级的产品质量技术保障体系,扶持当地支柱产业,培育地方特色优势产品,提升产业产品竞争力,满足不同地区产业产品发展的质量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