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月览
在2月16日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支树平指出,质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清醒认识质检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坚决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从纪律和作风上确保质检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质检队伍树立一个新形象。
2月24日至2月25日,全国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在广东东莞市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到会并讲话。据了解,全国质检系统将采取“6+1”措施,即全面推进大规模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质检法规和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审批制度的深层次改革、质量安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设、法治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质检法律宣传,从而贯彻落实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要求。
2月24日,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讲话中指出,要把握质量工作发展大局,通过标准化创新发展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发展和做强质检;标准化工作要率先讲法治、率先讲科学、率先讲和谐。国家标准委主任纪正昆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将对406家企业的423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企业名单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据悉,2010年,质检总局共注销6905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其中注销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4036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严格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
站在“十二五”新的历史起点上,未来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该如何定位,成为2月22日至2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重点和热点。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参加了此次会议并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刑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