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王新玲
如果由你来分配
本刊记者 王新玲
情景1
为保证校运会顺利进行,学校雇佣三个工人整修操场。甲的速度最快,完成了全部工作的1/2,乙完成2/5,丙是残疾人,加班加点,最终只完成1/10。整修完毕,校长决定给他们2000元劳务费。如果你是校长,如何分这些钱?
情景2
某公司初创,新招三位业务员,负责面向企业销售软件。甲是大专毕业,有6年销售经验,乙是应届博士生,成绩优良,丙的父亲任当地企业联合会主席。出于成本考虑,三人的年收入总和不能超过15万元。如果你是老板,如何在三人间分配?
情景3
北京市,三位老同学同时退休,甲为保险公司总裁,退休后每月可领取9.28万元,乙为事业单位员工,每月养老金6000元,丙为企业单位员工,每月养老金2500元。2009年,全国职工人均养老金1300元。如果你是市长,如何理解这种局面?
情景4
2007年,平安总裁马明哲年薪6600万,平均每天18.12万元。山东省东营原副市长陈兴銮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受贿2100万元,被称“日进万金”,二审被处以死缓。按照2009年确定的人均年收入1196元的标准,我国还有3597万绝对贫困人口。如果你是总理,如何理解三种现象并存?
1 在不清楚他们劳动成果差别的原因的情况下,作出分配决策是困难的。只能假定他们之间存在着体力和技术上的差异,同时假定他们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我的分配方案是先拿出600元钱,每人200元,以解决其生活必需。剩余的1400元根据其劳动贡献大小分配,甲700元,乙560元,丙140元。
2 如果我是老板,就意味着我要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我的分配原则是看谁对企业作出的贡献大,即谁的销售业绩好以及是否会给企业带来额外效益。也许丙的销售业绩不行,但是其老爸能够通过其他途径给公司带来利益,而且其老爸与公司又有默契,需要对其孩子薪酬给予照顾,那么公司就会考虑这一点。
3 这种养老金的差异主要反映了养老体制的“碎片化”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行机关、企事业养老保障的一体化。不然,即使我是市长,也没有办法解决这种差距。因为你要将高水平养老金调低,会得罪一大批人,有可能市长当不成了。如果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高,钱从哪儿来?市长没权力印钞票,自己掏钱也掏不起。总之,当这个市长也没办法解决养老金差别问题。
4 平安保险毕竟不是一个国有企业,对它内部的收入分配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但是,对于马明哲的高薪,我会找有关部门研究一下为什么,是行业的高利润问题,还是公司内部分配制度上的问题。如果是公司的外部市场环境导致了公司的超高利润,从而带来高管人员的超高薪酬,政府有责任去监管市场,创造更加竞争的市场环境。
对于如何处置陈兴銮等腐败官员的受贿行为,还是要从源头抓起,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让政治决策过程更加阳光透明,让公众、媒体对官员实行更多的监督,让纳税人决定官员的仕途命运。
1 因为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发的又是劳务费,只能按劳分配。丙是残疾人,可适当考虑其个人情况。一次分配中,甲得1000元,乙得800元,丙得200元。二次分配中,甲乙各让出8%给丙,这个嘛,没啥标准,实际上可在5%~10%之间浮动。最后,甲得920元,乙得736元,丙得344元。如是,和谐了应该。
2 如果让我选人,博士肯定不在销售员的行列。因为此人肯定不会长久呆在此处,不如把机会留给有发展潜力的人。这样,腾出来的薪金空间由另二人分配则很宽裕。甲有经验,如果此人可靠,且对公司的价值观认同,可以作为骨干培养。丙是官二代,如果其父的关系能为公司所用,且本人也不至于太差,可与甲同等待遇。不过,比较可悲的是,官二代的个人能力总是让人备受质疑。
于是,乙博士放弃,15万元分两个部分,基本工资10万元,甲、丙各5万。余下5万作为绩效奖励。可设年销售收入指标为100万元,按5%提成。这样,如果没有完成100万元销售目标,则总支出低于15万元。如超出,公司收入增加,适当增加个人收入亦无不可。
3 可借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收入分配再调节制度,既包括工资调节税,也包括退休收入调节税。设一递增的区间,低于平均水平的可适当增加(因为低收入群体基数实在太大,所以只能适当增加),中间水平的维持现状,高收入的40%左右可调节。
收入调节后,甲:9.28万×(1-40%)=55680元,乙:6000元,丙:2500×(1+20%)=3000元。
4 做总理,的确不容易。平安的事情,让银监会去管吧。但由于平安是股份制银行,周小川也不太合适管得太细,只能出台金融体系内的个人收入调控指导意见,国有金融机构严格遵照执行,股份制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山西阳泉一个小的巡警队长资产都过亿了,这说明贪腐问题不是个案。作为总理,给再多子弹也不管用。要改变目前的为官执政体制,也不是总理力所能及的。这是个长期的过程。
中国有大量绝对贫困人口,政府已经出台了很多惠农措施,但不可能完全消除绝对贫困。抓大放小是整体思路。
1 我的分配方案是人性化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先从2000元劳务费中取出400元,给丙作为特殊补偿,剩余的1600元实行计件分配,甲、乙、丙三人依次得800元,640元,160元。这样,丙实际得到的劳务费为560元。当然,甲乙两人可能会有点意见,只有靠校长的智慧来化解矛盾了。
2 如果我是老板,肯定采取销售人员成熟的分配制度模式:底薪加提成。底薪按照当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余按照销售业绩分配。可能甲有推销经验,卖出的软件最多;也可能乙是博士,点子多且信用好,卖出的软件数量也不会少到哪儿去;特别是丙,依托他爸最有可能把业绩搞上去。猜测终究是猜测,一切以成败论“英雄”。
3 估计市长也难以在短期内改变这种状况,但既然是市长,就要“越是艰险越向前”。首先召集相关部门了解国家有关养老保险待遇的法规政策,对照检查三人所在单位在支付养老金时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然后根据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责成有关部门加紧落实其中一些新的法规规定;最后,虽然丙的养老金水平高于全国的人均养老金水平,但毕竟北京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且物价较高,可逐步合理提高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从而提高养老金计算基数水平,并适时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养老金水平差距。
4 如果我是总理,首先将陈兴銮2100万元贿款收缴国库;然后对证券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进行控制,事实也是如此,2009年国家人保部联合六部委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明确规定了上限;最后我要将陈兴銮们和马明哲们的巨大款额用于扶持绝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按照2009年人均年收入1196元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出转移收入支付的标准,以充分体现中国政府消除贫困的决心。
1 劳务费是指提供劳务和从事各类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应该按劳分配,而不应该考虑其他因素,只能按照完成任务工作程度来计算。因此甲1000元,乙800元,丙200元。
2 公司是初创阶段,既要考虑学历、引进人才,又要考虑工作业绩,但是绝对不能考虑其他因素的关系。在15万元中提取10%作为人才分配,其余严格按照个人业绩完成情况分配。
3 应该分两步走,首先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金向事业单位靠拢,第二步,调低高收入人群退休金,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养老金的比例。
4 首先让审计局的审计人员进驻平安公司,计算平安公司到底为国家创造了多少效益和税收收入,同时比较总裁和职工之间的差距到底是多少,总裁的年薪取得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其次应该加强党内廉政工作的开展,从中央开始抓,从而落实到基层。最后以科学的发展观,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增加贫困地区人均收入,同时加大社会慈善工作的发展。
1 人人都要吃饭,先从2000元劳务费中提取基本保底收入,每人400元,剩余800元按奖金处理。甲分 400元, 体现鼓励工作绩效;丙虽然残疾但最努力,分300元, 体现鼓励努力工作的态度;乙工作成效和努力程度都无可圈可点之处,本不应该有奖,还是发100元的安慰奖,体现社会和谐。
2 如薪果加提我是成,老但板如,果对我销是售中人国员企当业然的要采老取板底,还必须考虑和谐因素。甲经验多,容易取得正常市场销售环境下的优秀业绩,但乙的博士招牌对公司形象很重要,丙的社会关系对公司发展也很重要。
所以,每人3万元保底年薪,余下6万元纯粹按绩效奖金提成,早见效早发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如果三人年终都各自销售了公司年初预计的全年总量,意味着销售业绩扩大三倍,人员费用就应该增加,那时,三人奖金各按6万元,首先完成的人再多发3万元。因为,尽快实现销售是公司发展的关键。如此,三位的年收入是一位12万,另两位9万。差距不太大,和谐局面,也体现了多劳多得。
3 这如很果简市单长,的看养市老长金的按养公老务金员是计多算还也是不少。太多,就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不管你交了多少,发放时的差距不能太大。养老金交得多说明其工作时期的收入高,生活本来就好过交得少的。
可以搞个发放公式:以10分为限,上交金额占4分,余下的6分按工作时期所交金额画三条线。交得少的一般都是企业普通员工,计3分,中等的一般是事业单位,计2分,交得多的高收入人群,计1分。要体现如下原则:多交多得;体现工种差异;生来平等(小孩儿都不能创造财富,老了也要基本平等);结果差别不大。
4 如果我是总理,首先通知检察院对陈兴銮实行“双规”,将2100万元贿款上缴国库并罚没超出其需要抚养成员生活必需的家产;再对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制度进行改革,对高收入的可以征不超过总收入60%作为个人所得税,对遗产可以按照不超过遗产总额50%进行征税;同时加大对多缴税就是成功标志的宣传,成功人士的收入取自社会,当然要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