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库集中支付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2011-10-09 07:05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财经界(学术版) 2011年4期
关键词:统管国库财政资金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任 辉

浅谈国库集中支付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任 辉

我国的集中支付改革经过了十多年的实践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影响着财政资金的安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有效控制和防范集中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探讨。

集中支付 内部控制 改革

我国自2001年起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经过十多年的实践规范了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使支付更及时便利,强化了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但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财政资金从原先的 “分散管理”变为 “集中管理”,支付中心管理的资金量极大、资金支付频繁,财政资金风险也随之从“分散”转为“高度集中”,因此加强支付中心内部管理,有效防范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阐述了集中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就如何予以控制和防范作如下探讨。

一、集中支付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风险

1、统管单位对集中支付制度仍缺乏足够的支持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大变革,有效扭转了以往统管单位支出随意性大,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局面,提高了统管单位的报账要求,规范了单位的支出行为,使财政资金拨付更趋科学,规范。但由于改革影响到了部分单位和部门的利益,致使部分单位认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就是财政部门的集权,从而对此项改革缺乏足够的支持,而支付中心作为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者,也就成了财政资金支付矛盾的积聚点,在对单位支出审核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办事,极易引发与统管单位的矛盾。

2、存在较大的资金风险

根据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统管单位凭手续齐备的原始单据到中心报账,只要支出符合预算安排和开支标准,并有足够的预算指标余额,中心就根据单位需求拨付资金,但由于单位极有可能虚构经济业务,伪造购销合同,提供虚假票据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支付不合理开支等,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资金风险。

3、统管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难以保证

随着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区除极少数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由中心代理记账外,绝大部分单位实行了远程记账,即由单位记账,中心专管会计进行月度审核,这是支付中心工作重心由会计核算向审核监督和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控制过渡的重要举措,但由于中心同志分管单位多,凭证审核期间相对集中,对远程记账单位核算中的存在的问题难以完全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4、中心内部管理还存在一定隐患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作为一个年轻的团队,有着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自成立以来规范运作,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事件,但湖北省潜江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樊红利用单位内部管理的漏洞,多次转移财政资金,最终携580万元潜逃,酿成了自全国成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来最大的挪用、盗窃国库资金案,这无疑给加强中心内部控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敲响了警钟。

二、解决措施

1、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宣传力度,使改革深入人心,争取统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政府尤其是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宣传力度,真正明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用来规范统管单位的资金使用,是防止出现“贫富不均”现象、实行“阳光财政”的有效举措,而不影响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和自主权,不影响单位合理的支出安排,同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进行财政资源统筹的重大改革,而不是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财权的重新分配。同时财政部门尤其是支付中心的同志要牢固树立财政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统管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以化解工作中可能引发的矛盾,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政改革落实到位奠定基础。

2、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

要在加大各种新业务、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能力的同时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勤政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增强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上防微杜渐,减少“道德风险”,从思想政治上减少精通业务流程的人员利用内部控制的漏洞影响财政资金安全事件发生的几率。

3、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运作

财政部门要加大力度排查内部控制风险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同时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大岗位之间的制约、监督力度,确保规范运作,同时强化对各岗位、各环节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发现不规范操作的予以及时纠正,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4、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确保财政监管有法可依

建议结合目前的集中支付改革形势和现状,尽快修订《国家金库管理条例》、《预算法》等与集中支付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集中支付的原则、制度,逐步形成与改革相协调的整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并结合地方预算体制改革实际,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集中支付改革向纵深推进。同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单位预算执行、支出绩效等情况的审计稽查力度,对发现的虚构经济业务、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处,为深化预算体制改革,推进集中支付制度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只有取得统管单位的支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人员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集中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才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为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奠定基础。

[1]宋楠楠.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理论界2009(9)

[2]刘忠勋.国库集中支付风险与控制探讨,现代商贸工业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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