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翟中华 尚时宝
“十二五”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趋势
◎文/翟中华 尚时宝
目前中国区域经济东中西协调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国家主导下的区域发展版图修订已经清晰,接下来所期待的便是区域增长格局的重大转变。然而,要实现或者推动这种转变,则必须打造出区域经济增长新动力
区域经济发展正遭遇到了新困惑新考验,这也成为“十二五”期间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失衡的区域经济结构,既限制了珠三角作为发展引擎的动能,也难以改变相对落后地区的现状。
当广东都有“西部问题”的时候,中国的“西部问题”所凸显的东西发展失衡更为严峻。几乎东南西北中的所有区域都有同样的“西部问题”。
以广州为代表的珠三角地区“富可敌国”的气势,证明了一个发达的区域经济圈的形成,这里创造了广东速度与经济发展的奇迹。然而,富裕发达的广东依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贫富差距扩大化的问题。
高速发展的珠三角地区,事实上难以回避区域发展失衡的问题,即便珠三角城市,几乎都有“落后地区”的困扰。经济总量在该区域中靠后的珠海市,现在开始举全市之力发展西部,因为珠海西部与现在的珠海主城区发展相差悬殊。
事实上,广东区域经济一直由珠三角地区“单极驱动”,珠三角独领风骚的发展格局,恰恰描述了区域内发展的不平衡特征。
10年前的“西部大开发”是一个标志性的转折点,解决区域经济失衡已经到了国家非出手不可的地步。
其背景是,纵使国家扶持政策不断,但长久以来累积的因素,以西部为代表的不发达地区先天不足的区位劣势,维持了发展差距的长期存在。尽管地区间经济增长速度差距趋于缩小,但是区域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而且追赶的难度不断增大。
更为核心的问题是,区域经济中以行政区为板块的发展模式被持续地强化,地区间无序开发与恶性竞争,成为一种持久的消耗战,非均衡的发展模式已经走到尽头。
对于实现了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改革开放而言,这只是战术手段的落实,要实现战略目标上的“共同富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亟待变革。
改变发展的不平衡,必须由国家层面的区域协调体制来完成,于是,就有了一系列的“区域规划”的密集出台,这种景象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前所未有。
2009年无疑是区域经济政策调整最密集的一年。这一年,为实现西部大开发的继续推进,涉及新疆、宁夏、广西、陕西、甘肃等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得到完善。北部湾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一一出台实施。接踵而至的是东北也站上了“全面振兴”的起点。“中部崛起” 随之跟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也正式公布。
与此同时,东部的改革开放开始向纵深发展。一方面,长三角、珠三角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另一方面,海峡西岸经济区、江苏沿海地区、黄河三角洲、上海“两个中心”的开发开放和建设意见相继出台。
去年6月出台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除了对珠三角、长三角等重点地区和优化地区的开发提供更确切的政策依据,更提出要对需要保护的区域和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实行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战略,促进了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的完善。
据国家发改委官员透露,在接下来的区域规划工作中,国家将继续把缩小地区差别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区域整合,促进经济与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有专家预测说,中央适时启动内需发展战略,逐级展开区域发展规划,中国有望进入新一轮的经济增长周期。
支撑这种乐观预期的来源有两个方面:首先,2007年,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4.6%,超过了东部地区的14.4%;2008年和2009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面加速,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2.4%、13.3%、12.2%;13.4%、12.6%、11.6%,连续两年超过东部地区11.1%和10.7%的增速;2010年,这一良好趋势将得以实现。其次,新的增长极不断涌现,重点地区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区域发展将在五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一是形成主体功能区;二是推动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三是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五是建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架构。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前不久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地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表示,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及中部崛起等战略的实施,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有所改善,奠定了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十二五”期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将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确立了未来5年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
在“十二五”时期,我国将着力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着力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着力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着力促进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和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未来5年,国家将大力促进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经济板块均实现较快增长,坚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势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支持东北地区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研究制定符合中部地区特点的新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就区域经济而言,“十二五”时期将是推进主体功能区实施的重要时期。
有关专家认为,“主体功能区规划涉及到的内容广泛,牵扯到的利益关系复杂。”为此,建议及早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制定应对预案;加强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特别是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人口迁移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办法等的研究;着手研究并推动建立务实有效的组织实施体系和运行机制。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还应建立起制度和法律保障。”杜鹰表示:“十二五”时期,要在完善财税体制、加快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等方面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对区域政策体系框架设立的目标、原则、内容、实施机制等方面的内容能够明确并固定下来。
据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条例》和《区域规划编制与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目前已在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