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邱记东
古代传说的“瑶池仙境”基督教的“伊甸园”佛教的“西方极乐世界”这些都是优美的自然环境并加以理想化的美好境域。这些都是风景区的前身,它起源于名川大山,是人类人文历史文明的见证,是珍贵的自然遗产。这些名川大山经历的历史演化,形成了现代的风景区,它们是以具有美学的自然美为基础,于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主要满足于人对自然山水美景的向往供人们游憩的环境优美地域口。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逐步发展起来的。
在国外多种类型的旅游规划中,旅游风景区的规划一直受到国外规划专家的重视。在过去的几十年实践和研究中,国外规划专家们针对旅游风景区的特点提出了许多分析方法和理论,并且把其他领域中的一些理论方法应用到旅游风景区划中,效果明显。国外一批著名的学者和专家如墨飞(Peter E.Murphy)、玛洌士(Marris.B)、刚恩(Clare A.Gunn),概兹(Getz D.)、八特勒(Butler R.W)、因思克普(Edward Inskeep)等做出了非常杰出的贡献。他们创造了很多新理论和新方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应用。
我国风景区规划的实践与理论的探讨与研究,还处的起步阶段,风景区规划的目标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我国风景区得到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对风景区的整体规划设计,使旅游风景区的开发与环境保护相接合,最终达到旅游风景区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和谐发展。
规划专家马列士提出了临界值理论,所谓临界值就是指,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将要发生质变的量就是一个临界值。生态系统的承载力极限定义为终极临界值理论,如果超过这个极限,生态系统就会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就不能恢复到原有的状态。整个景区环境设计容量是一定的,就会超过景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旅游基础设施的承载量,就会造成对景区的基础设施的破坏和对整个景区的生态系统的不可恢复的破坏。
风景区的持续健康发展依赖于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根本、是发展的保障。所以,要对旅游风景区内的的物种多样性进行保护,尽量减少旅游风景区建设对生态的破坏,保证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才能保证风景旅游区旅游区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
生态景观学一词是德国专家C.特络儿(C.Troll)在利用航空照片研究东非土地利用问题时提出来的。C.特络儿认为: “生态景观学的概念是由两种科学思想结合而生产出来的,一种是生态学,另一种是地理学的。生态景观学表示支配一个区域不同地域的自然-生物综合体的相互关系”。以生态景观学理论为指导的旅游风景区规划,是生态景观学中生态景观规划中的一种。广义的理解是以生态景观学原理为基础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狭义的理解是以生态景观学的基本原理为基础,不仅综合考虑的生态、社会过程,而且利用生态景观学理论来进行管理,以达到对环境的保护和维持生态系统稳定性,又满足持续健康利用发展的目的。
中国的风景区开发与规划起步比较晚,由于我国风景区功能性质、体系类型的多样性以及隶属关系、管理体制的复杂性,以及对景区管理方法不是很科学,使得我国对旅游景区规划的研究严重滞后于景区开发建设的实践需求,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有不足之处。
根据我们对85个风景区的调查(1999 年),在我国风景区内的人口密度是5.75人每平方公里。我国风景名胜区人口密度是268人每平方公里 (根据对46个风景区的调查)。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每年平均经费是52.7US$每平方公里(包括运行费和基建费,国家投人和自我创收),其中四十六个国家级自然风景区每年平均经费是113.1 US$每平方公里。目前国际上缺乏资金是自然风景区的普遍现象。(见下表)经费短缺已成为我国风景区健康发展的障碍。
我国的风景区很多委托给有些开发公司经营,这些公司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可持续发展利用的问题,不注意风景资源的有效保护,国家只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强制性执行办法,而这些强制性政策、规定又缺乏可操作性,由于风景区开发过度缺乏保护,从而导致“无恶意建设性破坏”、“旅游毁坏旅游”的例子很多。由于人类旅游活动可能带来的破坏,很多学者认为应采取慎重的态度,对旅游风景区进行有限的开发,注重保护环境,并且对游客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风景区规划设计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仅仅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理论研究面也比较窄,在理论研究深度方面不够深刻,规划理论对实践的指导相对落后,这些都造成我国旅游风景区开发水平较低,对风景资源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
开发过度的问题是一切问题的根源,过度开发为什么会出现?过度开发的依据又是什么? 具体分析原因非常多,等等有好多问题有待研究解决,如下:
4.4.1 不能协调处理保护与开发的问题
保护强调尽最大的可能保留原有的遗产特征及其自然风貌,而当前的旅游开发强调是完善的服务。而规划是决定开发与保护最重要的阶段。发展到什么程度,保护的什么程度?这个度很难把握,事实上只要有人类只要进行开发,就必然会影响到生态系统,对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破坏,现在的问题是开发到什么程度自然生态系统可以承受可以恢复,能不能对这个程度进行量化?这个“度”受那些指标决定的?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4.4.2 很多规划方案生硬照搬缺乏创意
我国的很多风景区规划在总体或者在局部都生搬硬套国外的案例,这种现象很普遍。这往往会造成,不能和风景区自身地形的相结合,不能和自身周围的环境向融合,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水土不服,会出现多种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在规划中,应该吸收国外的一些经验,但千万不能生搬硬套,设计者们理应有独到的创新意识,不管是整体还是局部上都能相融合。如果我们在规划中却缺少创新意识,只去抄袭别人的规划创意,可能造成整个项目的失败。原创性是设计者的精华。我国地大物博,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极为丰富。具有了十分鲜明的传统特色。这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结合特点,正是我国风景区优势。也是我国风景区的特色,这正是景观真价值之所在,风景区生命力之所在。
4.4.3 我国风景区还不能够和谐发展
提供审美享受是风景区一个基本特征,审美是风景区可持续生命力根源。但随着风景区游客量的增加,物质生产重于精神生产,或借精神生产谋求经济利益,风景区经济发展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城镇化、商业化、三农问题,实质上是风景区人与环境关系中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对立与统一问题。风景区保护与发展是长久要研究的问题。事实上,这种研究只有上升到科学层面上才有现实意义。才会走上“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科学道路。我国旅游风景区建设也明确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向。怎样“合理开发、永续利用”?需要建立评判的标准、准则与技术。建立基于可持续发展的风景区理论体系。
4.4.4 必须依法规划。
风景区规划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工作,涉及到自然与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在现实工作中,某些领导习惯于以自己的喜好,用命令的方法,给设计人员下指示、提意见讲看法,设计人员很多时候要摈弃科学的东西而听领导的意见,工作没有主动性和创造性。当然,对于领导的意见、指示,是应当参考的。怎样把两者密切有效的结合,共同发挥作用。规划完成后,要经过多门学科专家论证,是符合景区发展建设的,是具有科学性,一经上级批准的规划,更具有法律性。可是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一些经济发展利益,经常随意更改规划,一经上级批准的规划就不能随便任意改动。要坚持规划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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