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云
摘要: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我国人事档案应采取何种管理模式,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提出了挑战。本文提出了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创新的几点建议,希望对我国人事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所裨益。
关键词:人事档案 管理模式 创新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才管理模式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需要创新和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的需要。
一、人事档案实行开放式管理势在必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事业正面临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机遇和自身变革的挑战,户籍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正在发生较大的变革,人事档案工作如果继续沿用老的管理模式,则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事档案管理的新思路。
几十年来,我国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在干部选拔培养、人事管理、职工工资福利、退休养老等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未来的社会将更加开放,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才资源的比较优势将越来越明显,人才流动的数量与质量逐步增强。这将更有利于人才的吸纳、流动。作为人才信息资源的载体,人事档案在更大范围内实行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是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
我国需要建立具有较强社会性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产生了多种经济组织形式,这有利于人才的吸纳和流动。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如人事代理制应运而生,人事管理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行为,作为人事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人事档案工作,也必然具有这种社会化的性质。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是我国较早出现、较为成熟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它于1997年就上了因特网,在这个网址里,可以搜寻25000条人事档案信息,它已经向数万个单位提供了人才信息网络的终端,还开发了人才测评软件系统,为几万人进行了评估。尽管在现阶段主要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但今后必定会在更大范围内、更多类别的人事档案管理中得到广泛运用。我们期待着这种管理模式的早日形成,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信息技术和因特网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方式,我们也可以在行政事业单位采取不属于个人隐私的档案材料内容上网,与社会档案管理机构联网,实现资源共享。采用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方式,可以使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与外界进行人才信息交流,由单一的途径变为开放式的交流模式。现阶段,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模式,是对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
二、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在我国,人事档案反映了人员在社会活动中的经历、德才水平和工作表现,以供单位集中保存、备查。我国的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履历,自传,考核材料,学历材料,政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工资晋升、职务任免、出国材料,及其他材料。我国的人事档案内容目前尚不包括信用档案。
“信用档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我国处于初级阶段,只存在于个人、企业在进行商务往来中由工商、银行、税务等单位所形成、保管的资料。但不向社会公开,而人事档案中档案主体缺乏关于诚信的记录。
中美人事档案的包含内容因社会制度、经济发展、历史文化的不同而存在差别。美国人事档案的内容包括:公民个人履历情况,诚信状况,公民在录用、考核、晋升、培训、工资福利、退休等方面情况的记录,以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交付情况,工作中受奖情况的记载等。信用档案是美国人事档案的重要内容。
在美国,有一个专门管理和提供信用资料的公共机构:即信用局。个人的消费信贷和服务的企业将信用数据定期传送到信用局,信用局同时从各服务机构获得个人工作情况数据,每年负责向法律规定的合法机构和个人提供信用報告,信用局记录这些情况所形成的材料载体,就叫做“信用档案”。在美国,个人信用评估报告是区分不同个人信用质量的关键。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才国际化,流动人员队伍越来越壮大,相对封闭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弃档而不顾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人们档案意识越来越淡化。美国为公民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做法启示我们,应加强信用档案建设,在人事档案中增加个人信用情况的记录,包括公共机构形成的个人信用记录和用人单位建立的职业信用记录。通过供职的单位对员工的绩效以及信誉作出评估,建立员工翔实的个人职业信用记录,并予以存档,使之成为个人职业生涯的信用资本。
在我国,应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机构。美国信用档案的管理模式较为成熟,公民的信用档案由专门机构管理,即信用局。美国是一个讲信用的国家,公民在进行商务及社会活动中,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而我国信用档案的建立刚刚起步,需要利用国家行政部门的权力资源,工商、税务、劳动、司法、纪检、教育等部门可相应成立信用档案内设机构,行政上受所在机关的党委统一领导,业务上可由地方的社会信用监督局垂直指导,其形成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确立信用管理体系的法规和制度。要提高社会信用意识,除了道德教育外,还需要一定的法律来约束。由于建立“信用档案”工作,在我国还不成熟,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条文,制订一整套相应的法规是打造“信用社会”的前提和保证。
通过法律法规来保障社会信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具体可以通过制订信用激励和信用处罚机制等一整套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部门还可制定和推行使“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的惩治机制,让失信者得不偿失,不敢冒失信的风险,努力把我国打造成一个讲文明、守信用、崇尚诚信的国度。
参考文献:
1.朱玉媛.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变革:社会化、开放式管理[J].北京档案,1999(7):20-22.
2.孙立杰.浅议改革开放形势下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J]. 天府新论,1994(5):88-90.
3.张向远.建立和健全信用档案管理体系的构想[J]. 浙江档案,2002(12):12-13.
4.郑关虹.美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及对我们的启示[J]. 四川档案,2006(1):46-47.
作者单位:郑州轻工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