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漏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

2011-08-15 00:51林泉刘轶昆卫星
山西建筑 2011年11期
关键词:宽甸县格构山坡

林泉 刘轶昆 卫星

1 工程概况

东漏河自北向南流向宽甸县城东侧,河流靠近宽甸县城段落,两岸局部地形坡度较陡,第四系残坡积层厚度较大,由于土体稳定性较差,每年汛期都会形成不同程度的边坡崩滑塌及河流塌岸地质灾害。下滑土体破坏了原有的地形地貌条件,不仅破坏了林地、耕地,并且阻塞淤积河道。特别是在2010年8月下旬极端天气导致的几十年不遇的特大暴雨,局部地区日降雨量达到500 mm以上,强降雨造成山洪暴发,导致山坡体崩滑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使宽甸县城乃至丹东地区成为了地质灾害重灾区。项目区内山坡体崩滑塌、泥石流等灾害造成多处道路及河流岸坡受损严重,直接威胁245户,825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且暴雨再次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将威胁宽甸县城内的居民。为了防患于未然,对项目区内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因此,尽快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对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更大损失是非常必要的。

2 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本次宽甸县东漏河地质灾害现场勘查结果,结合本地区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当地社会经济概况,本次治理工程侧重于彻底消除当地崩滑塌、泥石流、河流塌岸地质灾害隐患。因此治理工程的重点放在对发生崩滑塌山坡体的加固防护以及河流岸坡的防护上,采用最为科学、经济、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工程布置及施工。

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按照上述方针,确定本次治理工程包括护坡工程、挡土墙工程、河岸护堤工程、河流疏浚工程。

3 具体工程实施方案

3.1 护坡工程

本次治理的宽甸县东漏河地质灾害区内的不稳定山坡体防护工程主要采用格构锚固。格构锚固技术即利用浆砌块石、现浇钢筋混凝土或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进行坡面防护,并利用锚杆或锚索固定的一种综合防护措施。

由于本次治理区的山坡体主要由于表层风化破碎的岩土体以及松散堆积的残坡积层失稳,造成山坡体发生崩滑塌地质灾害,其底部岩土体的稳定性相对较好,但边坡坡度在22°~40°之间,因此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格构进行护坡,并用锚杆固定。锚杆应穿过下伏稳定岩层1.5 m~2.0 m,采用全粘结灌浆。格构形式采用人字形,即顺边坡倾向设置钢筋混凝土条带,沿条带之间向上设置人字形钢筋混凝土,若局部岩土体完整性好时,亦可浆砌块石拱;格构水平间距应小于4.5 m。钢筋混凝土断面设计采用简支梁法进行弯矩计算,并用类比法校核。断面高×宽为500 mm× 400 mm。纵向钢筋采用φ14 HRB335的热轧钢筋,箍筋采用φ8的钢筋,混凝土采用C25。同时,为了保证格构的稳定性,根据岩土体结构和强度在格构节点设置锚杆。锚杆采用φ30的HRB335级钢筋加工,长度确定为6 m,全粘结灌浆,并与钢筋笼点焊接。锚杆埋置在浆砌块石格构中,应穿透下部稳定基岩。

由于宽甸地区植物适生条件较好,格构间无需播撒草籽即可达到绿化效果。

3.2 挡土墙工程

为加固山坡底部坡脚,防止小规模崩滑塌灾害再次发生,在山坡体底部设置重力式挡土墙。挡土墙高度2.2 m,采用浆砌石,水泥砂浆强度M7.5,毛石强度等级MU30。挡土墙埋深不小于1 000 mm,如底部为风化岩石,应不小于600 mm。挡土墙每隔20 m设置变形缝一道,缝内沿墙的内外顶三边填塞沥青麻丝筋,塞入深度不宜小于200 mm。挡土墙设置2排泄水孔,呈梅花状布置,水平间距3 m,孔径100 mm。

3.3 河岸护堤工程

由于东漏河原有的河岸护堤遭受本次地质灾害的冲击已基本毁坏,因此需要在治理区内沿东漏河两岸修筑护堤。护堤采用浆砌石结构,水泥砂浆抹缝。护堤的边坡率采用1∶1放坡,每隔30 m设置一条马道,马道宽度为0.5 m,河岸护堤修筑总长度4 274 m。

3.4 河流疏浚工程

由于遭受暴雨导致的洪水影响,东漏河河道内淤积了大量的岩土体。淤积的岩土体不仅阻塞河道,并且可成为未来泥石流灾害的物源条件。本次治理工程采用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工程设备在非雨季对东漏河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治理。通过清淤疏浚将河道内较大块的破碎岩体以及松散碎石土清除,恢复到河床原有地形标高。

4 效益分析

4.1 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是由国家出资的,旨在对当地的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进行生态等综合治理的工程,其性质是公益性的。国家的重视和投入将在丹东市社会各界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引导更多更积极的社会力量投入到这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上来。另外国家资金的投入是一个重要标志,它不仅表达了国家对于丹东市的地质环境问题的重视,更是体现了政府致力民生,着重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坚定决心。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会在丹东市灾害治理工作中产生重大影响,并极有利于推进环境治理工作,为建设“和谐丹东”“和谐辽宁”做出贡献。

4.2 环境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项目区原有的恶劣生态环境。在重建绿色生态区,改善局部环境的同时,宽甸县所遭受的生态环境影响压力将有所减弱。本区域内的整体环境将得到根本的改观。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地质灾害发生率降低。

通过对本次宽甸县东漏河沿岸不稳定山坡体以及淤积的河道进行治理恢复之后,现状存在及未来可能加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灾害现象将大大降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本区域居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程度。

2)生态环境综合指标大幅提升。

本项目工程实施后,项目区附近的环境质量将得到大幅度的改善。不仅治理了地质灾害、防治了水土流失,并且美化了当地的环境,格构护坡间自然生长的植被将与周围绿色景观协调统一,很好的净化空气,美化了环境,改善了人民生活生产的环境。

4.3 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潜在的经济效益很大,也是本项目实施的一个重要目的。如前所述,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蕴含在对丹东市宽甸县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当中,蕴含在生态效益当中,蕴含在企业现代化生态环境改造而带来的增产、增效当中。潜在经济效益不可估量。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以及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必然有重大改善,项目区附近的未来发展可以走多种经营的道路,开发多种旅游等资源,充分发挥当地的优势。本项目最注重的是它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其巨大的经济效益蕴含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当中。

5 结语

1)采取护坡工程、挡土墙工程、河岸护堤工程、河流疏浚工程四个方面的措施对东漏河沿岸区域能产生较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达到了治理灾害的目的。

2)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河流两岸较陡山坡体的稳定性,消除了引发崩滑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物源因素,降低了崩滑塌、泥石流形成的位能,从而保护了防治区农田、林地、道路等不遭受地质灾害破坏,保障了防治区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生活生产的发展环境,也将有效抑制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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