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强
(山西省汾河灌溉管理局一坝分局,山西 太原 030002)
汾河出兰村山口,河道由150 m左右拓宽到300~500 m,大量河沙在此淤积。由于沙层厚、沙质好,非法采砂活动十分猖獗。巨大的沙坑遍布河床,对河道和周围生态破坏十分严重,不仅无法行洪过水,而且严重威胁两岸堤防和桥梁等建筑物的安全。
为修复汾河流域生态环境,2008年山西省水利厅启动了清水复流工程。当年2—3月,汾河灌区结合春浇灌溉情况,制定了局部供水,打通流路,为清水复流创造了条件。但打通后河槽下切10 m左右,太钢输矿粉管悬空8 m,跨30 m。汾河一坝站上下游建筑物受淘刷严重,局部被冲毁。
20世纪90年代,汾河一坝枢纽所在河段河道坡降为1‰~1.63‰,该段河道基本冲淤平衡,河床稳定,各建筑物基本正常运行。但由于人工挖砂使河道冲淤平衡遭到破坏,汾河一坝枢纽下游河道逐年下切,坡降增大到20‰,致使河流流速加大,冲刷加剧,一坝枢纽无法安全下泄上游来水。
汾河一坝枢纽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区内分布有太原钢铁公司、太原市第二热电厂等大型企业,该河段的安全事关太原市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尽早对汾河一坝枢纽进行保护。采用滚水坝可以抬高水位、防止或减少冲刷,是解决沙坑破坏河道问题较好的办法之一。
滚水坝位于汾河一坝枢纽下游400 m处,该处汾河流向 S15°~20°E,主河槽居中间偏右岸,宽 50~80 m,左侧形成河漫滩,谷底较平坦,高程789.0~791.5 m,左右岸为Ⅰ级堆积阶地和防洪堤,高出河床8~10 m,坡度30°~60°。汾河Ⅰ级堆积地阶面高出河床3~5 m,阶面较宽,主要由全新统早期洪冲积卵石混合土等组成。坝区出露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早、晚期洪冲积物和人工堆积物。
坝址区地下水位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为全新统早、晚期洪冲积卵石混合土、级配不良砂、级配不良砾等,富水性较好,地下水埋深大于15 m。河水补给地下水,为补给型河谷。
该河段在太钢输矿粉管道上下游各有1个大沙坑,考虑沙坑填平后该段的河道坡降为2‰左右,出太钢输矿粉管道后,下游河道坡降2.3‰,接近采砂前坡降,基本稳定,初步制定了同时采用三种措施来控制侵蚀面的方案:一是在西冲砂闸口修建消力池,防止淘刷西冲砂闸;二是在第一个沙坑上游修建滚水坝,抬高水位并使其逐步淤积,保护一坝枢纽;三是在太钢输矿粉管道上修建钢桁架桥,保护太钢输矿粉管。
由于该处基底持力层为卵砾石层,两岸均为透水层,地基及两岸渗透严重,对坝体稳定不利。考虑坝体安全,设置坝高5 m,以上三种措施结合使用可将纵坡由20‰调整至9.3‰。工程投入运行后,该河段重新达到冲淤平衡需要一段时间,一坝枢纽出口会继续淘刷,所以此段时间仍需对枢纽的消能防冲设施进行保护。
滚水坝总库容7.5万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工程为小(二)型水库,工程等级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洪水标准设计采用2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2000m3/s。
因滚水坝高度不够,形不成完整的WES曲线,所以选择了宽顶堰。滚水坝宽顶堰顶宽5 m,坝顶高程794 m,坝底高程 789 m,坝高 5 m,上游边坡 1∶0.6,下游边坡1∶0.8,下游消力池长13.5 m,池深1.0 m,海漫长40.0 m,海漫后接防冲槽,槽深1 m。宽顶堰采用M7.5砂浆砌石,表层为M10浆砌料石。
工程位于汾河一坝枢纽以下400 m,该处已有管理机构汾河一坝管理站,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基本按现有规模不变,新增项目机构管理由原有职能科室承担,不再新增管理人员。汾河一坝管理站隶属汾河中下游水务管理局,其工程运行由汾河中下游水务管理局统一调配。
该滚水坝是为保护汾河一坝枢纽防止或减少冲刷而建,建成后可抬高枢纽下游水位至794 m以上,下游纵坡从20‰调整到9.39‰。滚水坝投入运行后,可减少水流对坝体的冲刷,但要达到冲淤平衡还需要一段时间。待冲淤平衡后,枢纽下游段河道主槽将会稳定。
为保护太钢输矿粉管道,修建了钢桁架桥,将管线架高于797 m的高程上,保证了管线安全。
汾河一坝枢纽担负着向太原钢铁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以及下游2.4万hm2农田的灌溉任务,滚水坝建成后可为调节水库、保障供水安全、稳定当地经济发挥作用。
近年来,由于地下水的开采,太原市地下水位逐年下降,该地段地层透水性好,且滚水坝未对库区进行全面防渗,因此滚水坝建成后将对该区域地下水补给发挥很大作用。同时,可形成2万m2的水面,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