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耀鹏
(祁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山西 祁县 030900)
祁县属水资源匮乏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7492万m3,其中河川径流量2410万m3,地下水资源量5082万m3。在水资源总量中,可利用水资源量6 373万m3,其中地表水1 500万m3,地下水4 873万m3。按2010年人口和耕地计算,人均占有量280.6 m3,每公顷耕地平均占有量2 497.5 m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祁县水资源严重短缺,同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时空分布不均,丰枯悬殊,年内年际变化大。春季干旱少雨,夏季雨水集中,65%以上的降水主要集中在7—9月,且多以洪水出现,形成河流的汛期洪水和非汛期枯水。二是地区分布不均。受境内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降水量分布不均及水文下垫面条件的差异,致使水资源地区分布极不平衡。由于全县53.1%的水资源集中于山区、92.8%的耕地分布在平川区,因此只有通过水库调节,才能为平川区提供灌溉用水。三是河流泥沙含量大。泥沙淤积致使部分水库效益逐年衰减。
根据祁县近10年《农水年报》统计,按不同用户用水平均统计,全县总用水量8 480万m3,其中农业用水7 652万m3,工业用水310万m3,城镇生活用水203万m3,农村人畜饮水315万m3。按不同水源用途统计,地表水用量604万m3,地下水用量7 876万m3,其中地表水供农业用水464万m3,供城镇用水140万m3;地下水供农业用水7 188万m3,为工业供水310万m3,为城镇生活供水63万m3,为农村人畜饮水供水315万m3。
据统计,全县年平均灌溉用水量7 652万m3,占总用水量的90.2%,地下水开采量7 188万m3。在2.404万hm2有效灌溉面积中,纯井灌和河井双灌面积达到2.054万hm2,平均实灌面积2.38万hm2,扣除渠道损失及田面损失,有效灌溉水尚不能满足作物正常需水量。从渠系利用系数来看,地表水灌溉渠系利用系数为0.45,井灌区仅0.63。因此开展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是解决全县水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
祁县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工业经济起步较晚,水资源配置不合理。从行业用水结构来看,农林牧渔用水达90.2%,工业用水仅占3.7%;从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结构来看,地表水开发利用量增幅较少,而地下水开采量增幅接近1倍。在地表水开发利用不足的同时,部分地区地下水出现超采,主要表现在:地下水超采、水位持续下降,平川大部分地区开采量已达到极限。据统计,由于水资源分布与工农业布局不协调,城区附近的61 km2范围内地下水可采量1 119.1万m3,2005—2010年实际开采量1 853万m3,超采734万m3。由于采补失调,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区,目前漏斗中心水位下降到55 m以下,直接影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环境。
全县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2009年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35 m3,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仅5%,自来水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2%。水资源的严重缺乏及水利用率低下,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随着用水量的不断增加和污水排放量的增长,水源污染日趋严重,全县工业城镇用水总量平均为520万m3,污水排放量平均为256万m3,排污率达49.2%。由于废水排放量的不断增加,尤其是部分企业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导致水环境不断恶化。据分析,县城及工业区附近的浅层地下水普遍遭受污染,深层水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因此,地下水环境质量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与城市水事管理分割,水量与水质管理分离,导致水资源难以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优化配置,未能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县农村防洪、灌溉、排涝、节水、水土保持等由水利局管理,城镇供水、用水、排水、节水由城建、市政部门管理,水质、污水处理与回用由环保部门管理,出现了“管水量不管水质,管水质不管供水,管治污不管污水利用”的状况,形成“多龙管水、政出多门”的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和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的战略,按照水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的总体要求,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的规划和开发、利用、保护工作,以缓解全县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在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建议通过东山供水工程跨区域引水,解决缺水问题;充分利用子洪、杜家庄、杨庄、峪口、北关5座水库,实行联合调度、优化配置,同时恢复里村高灌站和汾东灌区灌溉面积,充分利用好汾河过境水量,加快实施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提高区域内水资源的利用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全县城镇及农村生活生产提供用水保障。
随着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和保障作用的日益加强,必须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目前,全县水利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水利建设,使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依法治水,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水资源的治理与保护。一要加强地下水开采、水域占用、取水许可管理,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提高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二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水事行为,坚决遏制超采地下水、违法占用水域现象发生。加强对机井审批管理,严格水域占用审批制度,做到占补平衡。三要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切实预防和治理人为水土流失,提高对生态环境的自然修复能力和水平,尽快研究生态长效补偿机制,实行全区域综合治理。四要齐抓共管,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地表水治理和保护及地下水开采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水井运行的日常管理,落实废弃井口的封堵措施,切实做好地下水体污染预防工作。
水利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在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相分离的前提下,采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解决区域水资源紧缺矛盾。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特别是供水单位要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建设管理。进一步健全价格机制,用政府引导、市场定价的办法,形成合理的水价机制,确保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科学管理供水企业,做到“权责分明、产权明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将供水、排水等单位组建成水务公司或集团,加大投融资力度,扩大经营规模,实行跨区域经营。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要求,整合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有关水资源管理职能,建立职能明确、责任落实、运作协调、管理高效、城乡一体的新型水务管理体制,推行集源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于一体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企业化运作模式,真正实现水务一体化,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议把水务体制管理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尽快研究成立市水资源局,统一行使水资源管理职能,真正形成上下一致、城乡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