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 伟
(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山东 济宁 272000)
梁济运河是京杭大运河的一部分,全长87.80km,流域面积3306km2,是一条具有防洪、除涝、引黄(黄河)补湖(南四湖)、灌溉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河道,同时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国家八大煤炭基地之一兖矿集团北煤南运的主要黄金水道。
自工程运行以来,已累计引用黄河水5.00亿m3,堤防绿化植树80多万棵株,成为一处资金雄厚的“绿色银行”;兴建各类码头20多处,年吞吐量超过500.00万t。为确保沿河防洪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改善沿岸生态环境发挥了巨大作用。其主要做法如下:
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因素,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在工程管理上偏重技术管理,忽略了综合经营,河道应有效益得不到发挥,管理单位抱着“金饭碗”讨饭吃。近几年,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在搞好河道工程管理,确保度汛和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着力构建“资源开发、参股经营、工业供水、水利施工、工程绿化”上大做文章。
水土资源是水管单位的最大资源优势,管理处在这方面大做文章,首先是对河滩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签订承包合同,进行租赁承包。引导沿河群众发展优质高效种植业,走专管和群管相结合道路。不仅根除了原来沿河群众因土地资源紧张,抢占工程用地、垦堤种植现象的发生,而且土地资源得以合理开发,年征收滩地使用费30.00万元。
在不影响工程度汛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岸线”经济。先后批准兴建临时码头10多处,以滩地参股、联合经营的方式,对码头收费进行改革,将过去按占用面积收费改为按码头吞吐量收费。从而规范了收费标准,制止了相互压价和无序竞争,年可实现收入100多万元。既增加了经济收入,又推动了济宁航运业、煤炭业的发展,活跃了济宁经济,使梁济运河又恢复了昔日的繁荣,成为贯穿济宁南北的一条经济大动脉,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管理处充分利用梁济运河独特的地理优势,把发展工业供水作为主导产业来抓,以优质的服务,为济宁电厂、运河电厂等工业企业供水。在水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清淤输水,千方百计挖掘水源,全力搞好供水服务,努力扩大供水量。同时,按照市场规律,积极争取供水价格调整政策。经省物价、水利部门批准,工业供水水价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30元调整到0.50元,年可收取水费300多万元。
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成立了堤防养护服务中心,重点搞好工程养护施工,并积极承揽社会施工项目。同时,还利用人员、设备、闲置房地产等发展其他产业,兴建了近1000m2的商业用房对外出租。真正做到人尽其能,物尽其用,为今后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天地。
为搞好工程绿化,加大了林权改革力度,采取统一规划、分段承包、社会招标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植树造林。对树木收益按一定比例提成。极大地调动了社会搞绿化的积极性,目前运河堤防宜林绿化面积达到100%,存木量70多万棵。不仅使梁济运河成为纵贯济宁南北的绿色长廊,还逐渐成为一处资金雄厚的“绿色银行”。
近几年来,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十分注重政策法规研究,依托政策优势,顺着水路找财路,借土生金,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之路。
在全市河道管理单位率先出台了 《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办法》。该办法以现行水法规为依据,着眼于当前水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定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沿河县(区)、各企事业单位、公民协助做好梁济运河管理工作的法定责任、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规范了梁济运河管理工作,从河道整治、建设、保护、利用、防汛等方面都作了规定,为保护梁济运河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堤防养护费征收政策。由于梁济运河沿岸码头较多,防洪堤防成为码头营运车辆的必经之路,行驶车辆给工程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为确保工程安全,及时做好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弥补管理经费不足,不等不靠,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现行水法规政策和有偿使用的原则,克服困难,主动工作,积极争取,在上级主管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立项和核定标准,在全省率先出台堤防养护费的收费政策,填补了全省的空白,得到省、市水利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这项政策出台后,管理处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征收措施,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目前,此项收费工作因济宁市滨河路的开通,已停止执行。
受济宁市水利局的委托,管理处负责市中区、任城区辖区内市属以上工商企业的河维费征收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28号令,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发扬跑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的精神,按照企业经营状况,划分为好、中、差三个类型,采取“主攻一类足额收、抓住二类分批收、带动三类多次收”的措施,把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收费工作成绩显著,已累计征收上缴河维费5000.00万元,年均700万元,为济宁市的水利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连年被评为“河维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
济宁市梁济运河管理处为彻底打破 “平均主义”、“大锅饭”等传统观念的束缚,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着力激活全处一盘棋,大胆改革内部管理机制,特别在目标管理、人事制度等热点、难点上,进行了大胆尝试,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各个管理层面上,积极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管理制度,突出责任意识。在堤防管理工作中,依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有关规定,制定了《梁济运河工程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从工程管理、经营创收、班子和队伍建设到文明创建活动等都进行了量化细化,实行千分制考核,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兑现奖惩。基层管理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了充分发挥。
在人事制度改革上,打破身份界限和任用终身制,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对中层以上干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和评聘分离,定期考核,按岗定酬。建立了《中层干部年度考评暂行规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推行竞争上岗暂行规定》等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按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岗位;对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2年竞聘一次,均按现岗位确定报酬,实现了干部能上能下、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的灵活用人机制,有的落聘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月工资下调300~400元。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紧迫感,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在收入分配上,实行工作目标、单位效益与个人工资挂钩,按照考核结果,实行重奖、重罚。同时,还引入了待岗学习和下岗分流等制度,待岗学习期间只发300元生活费,直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通过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目前全处机关和基层管理单位面貌焕然一新,干部职工信心十足,工作效益显著提高,使干事的职工得到了实惠,受处罚的职工心服口服,大锅饭、铁饭碗的传统观念得到了彻底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