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文超
“今天,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它构成了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种根本变化。恰当地说,富裕的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1]。在今天的消费社会,大量的丰盛的物的消费,刺激着人们不断增长的消费欲望,进而产生了大量的一味附和人们欲望的毫无价值的物品,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浪费,进入新的世纪,人们开始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这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和环境的重视与反思。
20世纪后期开始,适逢西方消费主义发展及消费社会的全盛期。在后现代消费社会背景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消费主义文化借助商品、广告、媒体的时尚视觉叙事对社会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具体说来当前消费文化的特征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消费分层与消费认同的不断增大。在现在社会商品象征着购买力、地位、品味以及时髦,消费成为一种文化价值倾向。通过对不同品牌、生活方式的消费选择展示他们的地位。人们在选择消费商品时已不仅仅是消费物品本身具有的内涵,而是消费物品所代表的社会身份符号价值。
2)消费个性化逐步代替模仿型消费。在消费社会,人的身份地位、阶层的划分越来越转向消费方式、生活风格与文化品格。在消费领域中,个体需要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消费行为来确立自己在消费领域的话语权,以此来获得对社会潮流的领导。
3)奢侈消费与炫耀性消费的享乐主义文化的蔓延。收入的提高、消费品的不断丰富,加上媒体广告和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富裕的消费者中正蔓延着一种享乐主义文化观念。及时享受、充分体验人生乐趣,“我消费故我在”“我们正活在一个贪婪是好的时代”,这一切都在为享乐主义文化的流行提供注脚。各阶层都在不同的层次水平上炫耀着他们的消费能力,被刺激出来的欲望不断增长,奢侈之风在蔓延并正在演变成一种时尚文化。
关于“适中性”的最早论述见于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科伦理学》,在这本书中,他基于理性思考,提出了“中道论”的著名观点,亚里士多德从伦理道德的观点出发论述了人们精神需要时所要掌握的限度,他指出:“一切懂得科学的人都在避免过多和过少,而寻求中间和选取中间,当然不是事物的中间,而是对我们而言的中间。……从而人们对于优秀成果的评论,习惯说增一分则过长,减一分则过短,这就是说过度和不及,都是优美的破坏……”[2]而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涂尔干在他的《社会分工论》一书中提出了“适中论”,他指出:“任何人都承认,人体的需要是有限的,肉体的快乐不能毫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因此,总有一个最高的限度是不能随便逾越的而且它随着大脑的容量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在人类之初,它还处在非常低的水平上”[3]。
从亚里士多德和涂尔干的解释中不难看出,就人类的肉体和精神的发展程度而言,始终都有一个合适的限度,不论是健康、道德、审美还是快乐,就像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最高点一样,是不可逾越的,如果过度的自我满足和膨胀,超出了一定的程度,就会脱离严肃的生活。到这时,关于“适中性”的理论已基本形成,到了20世纪70年代,由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的报告中提出的零增长模式和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论都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
时至今日,设计的适中性具有了相比产生之初更丰富的内涵,在现在这个以消费为主导的社会下,更加具有现实的特点。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由匮乏经济进入到消费时代的社会,社会的整体生产力远远超出社会总体的需求水平,大规模的商品消费成了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它打破了原有的交易关系,使“消费欲望”得以无限的扩张,逐步取代了具体的“需求”,同时使生活的中心转移到消费,造成过度的商品化,出现资源的浪费。这种消费模式代表的是传统的消费文化,它是一种享乐主义,虽然能够获得一时的发展与满足,但是前提是以消耗大量的资源为代价的。而“适中性”则代表了一种新的消费观念的发展,它强调既不过火也不落后,一切恰到好处。推之以文化角度,可以说是一种“作用中的文化”。
纵观现在的消费社会,交换价值占据了支配的地位,非物质形态的商品日益成为主流,与此同时,由微处理元件操控的产品其功能的表达方式已不显然,这一切造成了设计上功能主义造型的溃散,“功能”这一概念失去了统帅性[4]。新的设计物品,很多失去了本身的使用功能,沦落为收藏家的艺术品。如近年来比较关注的关于城市“均质化”的问题,目前正在建设发展中的各级城市,忽视了自己本身的文化传统和地域特征,呈现出雷同的建筑设计风格和城市面貌。
在无特征的、粗糙的城市环境里,人们变得很难和其生活的城市发生情感上的联系和记忆,城市的均质化不仅切断了原住居民的地缘情感,也丧失了每个城市的个性魅力。而“作用中的文化”强调以“功能”作为先导,结合文化的差异性进行有针对的设计。
马林诺斯基曾在他的《文化论》中说道:“木杖之成为一文化工具究竟在它的什么地方?一根掘木的木杖,各人各用:有时用在田园里,有时用在森林里,各有各的用处,要用时随意拾一根,用完了又随意丢了。”[5]同形式的木杖,可以用来耕作,用来做简单的武器,它所代表的不同功能,都反映了所处的不同的文化布局。简单说来,物品成为人们生活文化的一部分,只是在人类活动中用得着的地方,只是在它能满足人类需要的地方[5]。由此看出,设计的适中性反映着文化的内在价值,不同的物品的所有意义都是依照其在社会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它所关联的思想及价值所定。
由前文所述,可以看出设计的适中性体现了一种新的文化价值,然而我们还应看到设计中最重要的一个主体,就是“人”的需求。从一种广泛意义上讲,设计的“以人为本”是毫无疑义的。设计的主体是人,设计的目的在于满足人的需要。所以,在设计中人是必定处在核心地位的。但是,工业社会以来的设计中,设计师或者商人企业家关注的“人”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并不是代表所有的人。相反,它偏重于“个人”,设计成为一定的个人或团体、阶层的特权,而普通劳动人民却没有合适的设计可以享用,或者说设计并没有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而“设计适中性”不仅是字面上的设计的合理性,在更深层的背后体现的是对最完整意义上的人的关注,是让所有人都有机会享有最优秀的设计。
纵观人类历史,由人的需求推动而产生的实践活动是社会进步和人类生活方式变革的源泉。设计本身也是人的一种实践活动,它由人的需求所刺激。所以,以满足人的需求为起点符合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是历史主体的原理。当然了,这种满足不是无限度的满足,不是随心所欲的索取,而是建立在限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否则就违背了历史本身。
人是具有生物和社会特征的统一体,人的需要源于人的本性。因此不能离开人的本性来抽象地考虑人的需要。马克思指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6]人的本性的需要不只是维持自身新陈代谢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实现主体自我创造、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而设计的适中性一方面强调以人的需求为设计的出发点,结合现实的特征,保持“使用功能上的实质”,另一方面还使设计具有了“关系上的实质”和“价值上的实质”。
在现在的社会,设计一方面作为一种“有用物”不断满足着人民的物质需求,器物的消费、持有、使用支配着设计的目的、制造和销售。而另一方面,成为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媒介,而这个交流的中介是由“符号”所决定的,人生活在符号的世界中,处于具体的符号情境中。
乔治·米德在他的《心灵、自我与社会》中指出,个体通过想象性预言将自己置于他人的地位、承担他人的角色由此调节控制自己的行动,力图使自己对符号的理解同他人一致,从而产生并维系人类之间的交往互动。人类既能用符号定义环境中的客体,也能用符号来定义自己、将自己视为客体,有着充分的主观能动性。
可以看出,一方面人们观察彼此的姿势、预演不同的行动路线,把自身作为一个客体理解广泛的文化期待;另一方面,个体的反思、角色承担和自我的能力又是在一定关系下互动过程累积的结果。可以看出人在对待事物时往往具有主观的能动性,人会出于本能的对接触的东西进行有目的的甄别和选择,因此适中性的设计重视对设计语意的选择,充分考虑不同消费者的情感诉求,使设计做到贴合人的使用和审美需求,在这里,设计强调了通过符号的互动手段,实现了物与物、人与物的交流。
在当今的社会中,设计的伦理性已逐渐深化到设计的领域内,最早提出设计伦理性的是美国的设计理论家维克多·巴巴纳克。他在《为真实世界的设计》中明确的提出了设计的三个主要问题:
1)设计应该为广大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少数富裕国家服务;
2)设计不但为健康人服务,同时还必须考虑为残疾人服务;
3)设计应该认真地考虑地球的有限资源使用问题,应该为保护我们居住的地球的有限资源服务。从设计的发展来看,这种观点与设计的适中性的要求不谋而合。
从设计的伦理学的角度看,设计适中性的目的不仅仅是为眼前的功能、形式和目的服务,而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设计本身具有形成社会体系的因素。为此,设计的构思必须包括对社会短期和长期因素的内容,这其中就体现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可持续发展设计要求要关注环境,与环境相融合,形成一个共融的空间氛围。注重人与人、人与设计物的交流、沟通。伴随着设计自身的不断发展变化,在以可持续发展设计观的导向下,促使设计的伦理性要求成为现代设计新的关注点和着力点。
一个国家或一个名族的文化传统必定要影响他们的设计伦理和思想意识。中国从古至今就是一个讲求伦理道德的国家,其影响时刻贯穿在我们的日常行为和生活之中。因此,结合设计适中性的内在要求,我们更需要建立自己的设计伦理体系。
1)提升设计师的基本素养与精神境界。
设计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行为,设计师设计的产品通过大批量社会化生产进入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就必然要对社会和他人负责,因此促使伦理自律意识的形成就成为设计师的首要责任,要时刻保持一种对社会和消费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准确的自我定位社会角色。
设计师应意识到,设计是人类生存观念、生活状态、生活方式的设计。它不仅仅是为了现在,更重要的是为了人类的未来而进行的。设计应是积极主动的行为,是一种有意识、有智慧、有灵感、有创意的努力,不能只停留在记取前人经验、总结历史教训的阶段,更不能是一种消极、被动地等待现实选择的状态。
3)强化人文关怀意识的培养。
作为关怀人类、造福人类的手段和工具,设计的基本宗旨和长远目标应该是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精神和物质的双重需求,而最高宗旨和终极目标,则应该是为人类创造人人感到幸福的生存与生活方式,从这种意义上讲,设计的起点和重点应该是人而非物,决不应该沦为利益竞争的手段和工具。
[1]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112.
[2]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选集·伦理学·尼各马科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39.
[3][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 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194.
[4]鲍懿喜.消费文化风潮下的设计走向[A].江南大学设计学院教室论文集2003-2005.屡痕集[C].2006.
[5]费孝通.费孝通译文集[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2:211-212.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