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旭萍,王 丽
(1.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武汉 430071;2.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湖北黄冈 438000)
论对贫困大学生的精神资助
姜旭萍1,王 丽2
(1.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武汉 430071;2.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湖北黄冈 438000)
对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的“精神资助”问题展开研究,对当前贫困生精神资助工作中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对提升贫困生精神资助效果的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论述。
贫困生资助;精神资助;方式方法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扶志是体现教育公正公平、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中央和各级政府、高校均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从“教育公平工程 ”、“民心工程 ”、“人才培养工程”、“和谐校园工程”的高度来认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高校作为资助工作的重要主体之一,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以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为主要途径,确立“助学育人”的工作理念,做到教育与资助并举,资助与扶志并重,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已经成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主旋律。
高校贫困生在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往往被视为一个特殊群体,准确地把握其思想状态、心理状态、学习、生活状态和发展状态,能够增强资助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大部分贫困生能正视自己的困难,学习勤奋刻苦,性格开朗,自立自强,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勤劳质朴的品格。但仍有部分贫困生在思想、认识和行为方面存在偏差。要解决这些问题,仅仅经济扶贫是不够的,我们有必要认识到在经济资助的同时加强精神资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贫困生与其他非贫困生相比较,在经济状况、社会背景、成长道路、生活态度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一些贫困生家处偏远山区或贫困山乡,经济窘迫、信息闭塞、文化落后的现实和差距往往使他们产生自卑、人际敏感、抑郁、孤独、心理失衡、愤世嫉俗等问题,从而难以适应大学生活,和较好地完成其社会化的过程。由贫困带来的学业、能力、就业上的弱势地位给贫困大学生带来较之一般同学更大的压力,应对不好就极易陷入困惑和迷茫,不利于他们的发展和成长。与此同时,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认定不准确、民主评议不够客观的现象,部分受助学生产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这些都对贫困生以及一般学生思想上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使他们对于“公平”、“诚信”、“和谐”等社会基本价值形成了一些误解,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特别是精神资助工作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是对高校贫困生资助特别是精神资助工作普遍存在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当前,在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作为资助工作的专门机构起枢纽作用,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如财务处、教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协助工作,基层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发挥基础支撑作用。这样的体系基本涵盖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几个层面,但在实际工作中,贫困生资助工作任务还是集中落在具体承担学生资助工作事务的人员身上。他们的工作事务性强,不少人只是将工作重心落在物质资助上,因为这是实际完成工作,也可用数字来说明工作业绩和成效,故而忽略了精神资助;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对精神资助是认同的,但他们的认识还只局限在做做宣传,搞搞活动,简单地树树典型上,工作容易应付和浮在表面。
二是缺乏相应配套制度的支持。首先,是资助队伍建设方面。学生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队伍建设是关键。高校应当出台相关规定,建设一支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包括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顾问 (对外联络、培训工作高级顾问等)、编制内专职人员、临时聘用专职人员、学生助理等;其次,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与评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与跟踪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则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再次,对于资助工作的评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不光要制定资助人数、资助金额等物化标准,还应当从资助工作结构、人员、工作开展层面、学生评价、社会反响等各方面进行考评。有了这些配套制度的规范和支持,精神资助才不是一句空话,不是完全隐性的,才有可能做到方向明、影响正、效果好。
精神资助往往体现为一个个活动,如:一次贫困生自强演讲活动、一个诚信还贷主题征文活动、一次优秀困难学生事迹报告会,等等。这样的活动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是必须的,但如果缺乏精神资助的核心理念和一以贯之的资助育人体系,精神资助工作就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此外,资助育人也是“育心”,资助工作一旦仅仅被诠释为一项活动、一种宣传、一定效果,是很难打动人心的,也缺乏感召力、渗透力,更不可能起到良好价值观的塑造作用。
强调贫困生资助中的精神资助,是要把资助与育人结合起来,增强助学工作的人性化和教育功能,推动助学工作向纵深发展。笔者认为,精神资助应强调助学过程的育人化、全员化、全程化、系统化和多元化,以此来实现和提升精神资助的效果。
(一)开展贫困生教育工作时要处理好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精神资助是一种理念,是将教育与资助并举,资助与扶志并重。在精神资助的方式方法上,首先要处理好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既要承认贫困大学生的经济上的弱势地位给其学习生活带来的困难,又不能将其过于特殊化,过于区分于学生整体。原因有三:一是贫困生的心理需求。标签化、特殊化会加深贫困生的自卑感和孤独感,使他们成长的心理历程面对更多暗流;二是学生整体的心理诉求。立志成才不仅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追求,更是所有学生的目标。对贫困学生的资助过于“大张旗鼓”,易在学生中形成分化,特别是当一个高校缺乏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时,更容易激化矛盾,扭曲思想;三是思想教育规律的要求。在资助教育过程中强调立志、诚信、自强、关爱、感恩等价值,以期使贫困生成长为人格健全、道德品质优秀的合格建设者。但目前,不少学生在认识论上存在着“非此即彼”的误区,一些贫困生甚至将物质资助和道德教育也理解为一种简单交换,他们的逻辑演算模式是:“施者”给予“受者”金钱物资并理所当然地对“受者”提出道德品质要求,这“要求”即回报,因此“施者”的“施”并非“无条件的爱”和纯然的“善”,所以“受者”也无需感恩。在这种推理下,贫困生由认识错误演变为心理异化,悖离了资助的初衷。事实上,上述品质也是对所有学生的道德期许。正确处理好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将这些道德教育贯穿于全员教育始终,而不是在贫困生资助过程中过分强化,更符合教育的精神和规律。
因此,在资助工作中开展的诸如与困难学生谈话、与家长通信、指导困难学生撰写自强规划、参加励志讲座、诚信讲座、公益活动等精神资助方式都可以推而广之,覆盖于所有学生,在成立学生服务组织时,也可将受助学生编入组织整体,而不是过分强化在贫困生中。
(二)设计精神资助产品时要注意系统化、全程化和多元化 有效的精神资助方式能够给予贫困生精神力量和行动力,能够让他们正确体认自身的价值而不会因“受者”的身份自卑、疏离。因此在设计精神资助产品时,最重要是创造一个平等的语境,系统贯穿于资助全程,激发学生的自强精神,培养他们的自强能力。如以下资助方式就能较好地发挥作用,并具有推广的意义和可操作性。
“绿色成长方案”。旨在建立个性化资助与服务制度,针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全程展开资助服务。“绿色成长方案”紧扣“三个关注”(即关注学生入学状况、学习过程、毕业去向)针对“四个不同”(即针对学生不同年级、不同性别、不同民族和不同经济情况)推出适合每个人情况的资助办法:对一年级本科新生主要给予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资助;对二年级学生适当鼓励其参加勤工助学;对三年级学生,侧重对其进行能力培养;对四年级学生,除了国家助学贷款和少量的助学金资助外,还尽可能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和实习机会,使他们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爱心奉献基地计划”。学校可针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助学金的学生群体,开展了“爱心奉献,回报社会”的教育活动,使他们在得到奖励和资助的同时,能够感激国家、社会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并将爱心继续传递。但这种爱心奉献活动不是零散的,学校可以在市内的街道、社区、养老院、儿童村设立一批爱心奉献基地,长期并规范地组织获奖和受助学生开展环保、校园卫生清理与绿化维护、送爱心到社区和街道、黄金周义务导游、义务家教等公益活动,使学生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得到锻炼,培育爱心和感恩精神。
“爱心超市”。高校“爱心超市”的创办旨在有效地整合各种慈善资源到“爱心超市”这个平台上来,让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有尊严地到“爱心超市”来选择、领取自己生活需要的物品。既让困难学生能够获得爱心物品,又让捐赠者在关注他人、帮助他人中,享受到奉献的快乐,个人的思想得到升华,是一种全员性、良性循环、传递式的资助方式,有利于创建和谐校园。
(三)开展资助项目时,要进行项目评估并将精神资助效果纳入评估标准 高校应当建立学生资助项目评估制度,并定期推出学生资助工作报告。建立学生资助项目评估制度,邀请校内外专家对资助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科学测评,以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思路。同时,就工作开展情况推出定期工作报告,有助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将精神资助纳入评估指标,可以促使高校进一步对高校贫困生精神资助方面开展研究,就学生精神资助工作的设计原则、资助项目的权重、项目安排的逻辑次序和实施效果、精神支持和素质支持等资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学生资助工作。
精神资助其实质就是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探索并积极实践资助育人的长效机制,不但重视对学生物质上的各项资助,更加注重对学生思想教育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科学发展,人文相伴”,只有做好了“精神资助”这个文章,我们的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和谐地科学发展。
[1]姜旭萍,姚娟.高校经济贫困生思想现状及教育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0).
[2]辛勇.贫困大学生自尊与社会支持、应付方式的比较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0).
G641
A
1003-8078(2011)02-110-03
2011-01-04
10.3969/j.issn.1003-8078.2011.02.33
姜旭萍 (1956-),女,湖北鄂州人,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研究员,硕士;王 丽 (1981-),女,湖北武汉人,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责任编辑 袁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