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蓉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 成都610031)
近年来,中央安排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持续增加,补贴机具种类不断扩大,进一步调动了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也极大地刺激了农机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农机生产企业为了达到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要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内部管理,积极自愿地向农机鉴定机构提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由于部分申请者对申办程序和要求缺乏相应的了解,往往在申办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因此,申请者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属于企业自愿行为,由农业机械生产者或销售者自愿申请,但是申请者必须要符合推广鉴定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推广鉴定包括部级推广鉴定和省级推广鉴定。部级推广鉴定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直接受理申请,通过后颁发农业部推广鉴定证书;省级推广鉴定由各省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受理申请,通过后颁发各省级推广鉴定证书。通过部级鉴定的产品可不再进行省级鉴定。
推广鉴定的申请者应当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农业机械生产者,具备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申请四川省省级推广鉴定的产品应是定型产品,列入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或计划,批量生产一年以上;小型农业机械产品年销售量一般不少于100台,中型农业机械产品年销售量一般不少于50台,大型农业机械产品或成套设备年销售量一般不少于10台(套)。具备一定批量生产能力,但生产未满一年或销售量未达到以上规定的产品,可以申请试推广鉴定。
申请推广鉴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推广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四川省农机化信息网http://www.scnjj.com.cn/info/“办事指南”中下载,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须到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签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鲜章;
3)样机照片三张(样机的左前方、右后方向、侧面照各一张);
4)产品定型证明文件一份。产品定型证明文件可以是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该产品的检测(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对该产品的质量认证报告和证书等;
首先,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筹资管理和控制。筹资对于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筹资也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而运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种风险。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收集到更多的筹资信息,扭转在筹资中过度依赖借贷资金的模式,使得筹资渠道得到拓展。通过利用数据信息平台进行资本市场信息的收集,再进行深入的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从而为企业通过债转股、重组合并等方式进行筹资提供科学的依据,使得企业的财务决策更加科学化,提高财务内控管理的效果。
5)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一份(加盖法人公章);
6)产品使用说明书一份;
7)产品三包凭证一份;
8)产品注册商标批文复印件或产品注册商标申请证明文件(加盖法人公章)。
推广鉴定申请表应按照一个独立的申请产品填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申请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省级农机鉴定机构受理企业申请后,组织人员按照产品推广鉴定大纲进行鉴定评价,鉴定内容包括:
1)技术要求与性能试验;
2)安全性检查(评价);
3)可靠性评价;
4)适用性评价;
5)使用说明书审查;
6)三包凭证审查;
7)生产条件审查;
8)用户调查(申请试推广鉴定的产品若无用户调查的除外)。
推广鉴定8项内容都合格的,推广鉴定结论为通过;当推广鉴定项目出现不合格时,企业可以整改一次,但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推广鉴定结论为不通过。申请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推广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推广鉴定受理单位申请复验,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有效期为4年,试推广鉴定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获证产品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保持资格,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复查申请。
企业向省级农机鉴定机构提出推广鉴定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的同时,要按照推广鉴定大纲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检测试验用样机的数量应满足大纲中抽样基数的要求并经出厂检验合格;
2)试验用种子、粮食、秸秆等物料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数量应满足大纲的规定;
3)试验用地、地表状况、作物长势等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并按大纲的规定做好长度、宽度等准备;
4)试验用配套动力的技术参数应符合鉴定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技术状态良好;
5)应配备足够的、技术熟练的试验用辅助人员;
6)试验用燃油、润滑油、电源电压、功率等应符合要求并准备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