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莲
(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直都是关系国家稳定发展的大计。如今,“吃得安全”已经成为广大老百姓的最大诉求。
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性,[1]交易双方对产品的信息存在卖方知道的多、买方知道的少的情况,由此带来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不安全感。要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消除消费者内心的不安全感,关键在于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着重加快可追溯系统建设,进而全面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追溯是指根据产品供应链,通过记录的标识来识别产品来源、历史、用途或位置的能力。这个概念最初是西方物流管理科学提出的。可追溯系统最初是在1997年欧盟为应对疯牛病问题提出的。欧盟委员会关于食品可追溯性的定义中指出:食品可追溯性,就是要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环节中,对食品、饲料、食用禽畜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及其信息,进行追溯或追踪能力。[2]
一个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应当具备记录管理、标识管理、查询管理、责任管理、企业信用管理等多方面的功能。[3]而根据追溯的方向,可将其分为:向上追踪和向下追溯。向上追踪主要是为了确定农产品的源产地及产品的特性信息;向下追溯则是要查找产品的位置,实施召回。[4]
可追溯系统的主体包含政府、企业、消费者三大块。政府作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问题,迅速指导协调各方解决问题;企业是可追溯制度的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消费者是可追溯制度的参与者,享有相应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可追溯系统,美国学者Elise Golan设定了其体系的三个标准:宽度、深度和精确度。[5]其中,宽度指系统所包含的信息范围,深度指可以向前或向后追溯信息的距离,精确度指可以确定问题源头或产品某种特性的能力。
可追溯系统的硬件设施包括其数据库和追溯设备,系统数据库通常采用中心数据库与子数据库相对接的“主系统—子系统”模式,中心数据库是数据库信息交换的神经中枢,各子数据库的全部数据都于中心数据库汇总。子数据库可以依据行政区域或行业分类等标准来建立,各企业内部也可以建立自己的追溯数据信息系统,向中心数据库或子数据库传递。在可追溯系统中最常用的关键技术有条形码技术、RFID射频识别技术和EAN·UCC系统(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等信息标码技术。
西方国家关于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相关研究起步早,以欧盟、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理论和技术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从2000年以来,欧盟理事会相继颁布了“食品安全白皮书”“178/2002号法令”,全方位加强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其中,吸取疯牛病事件的深刻教训,欧盟对畜禽动物的可追踪制度发展成熟,很值得各国借鉴。美国政府在“9·11”事件后,对食品溯源的重视上升至国家安全的高度,由总统签发《生物性恐怖主义法案》(2002);同时美国的种植业者拥有一套详细的操作标准GAP(良好农业规范),而在加工和运输环节则同时推行GAP和HACCP(危害分析及食品安全关键点控制)双重认证制度。日本推行食品生产履历追溯系统,其特点是十分注重消费者的诉求,2001年以来该系统对农产品采用身份证认证制度,并于2003年开始对牛肉实施类似管理。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继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国家选择了北京、上海、天津等8个省(市)试点。其他各省(市、区)也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可追溯系统。
2008年,北京市在举办奥运会的背景下,大力发展蔬菜质量追溯管理,以建立生产履历表为重要手段,通过蔬菜追溯标签或种植者的IC卡,实现蔬菜产品的各种质量信息的查询。2004年元旦,上海市正式启动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系统采用全球统一标识技术(EAN·UCC)系统,对包括猪肉、大米、蔬菜、食用菌等一百多种食用农副产品贴制标识条码,在超市、大卖场安装查询终端机。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在企业内部生产管理系统和超市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了农产品单品质量信息的跟踪。2009年8月,成都市中心城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正式启动,该系统依托无线射频信息技术,通过后腿上绑定代码芯片实现质量可追溯,并由此严格控制猪肉入市时的市场准入;在消费环节通过溯源电子秤打印带有“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购物小票收银条,以帮助消费者实现肉品质量查询。从2007年起,广西南宁、梧州、凌云等市县以建立“质量追溯码”为主要方式,对无公害蔬菜、茶叶等农产品开展质量追溯。
总的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是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可控制来实现产品质量安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对农产品产地规范、生产要求、包装和标识、产品流通、销售等方面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点,制定出具体标准的法律要求;依照种植业产品、乳制品、水产品、畜禽类等不同农产品分类方法,分别制定相应法律规范;针对目前我国在可追溯制度方面的空白,尽快制定一整套完善的质量追溯制度。二是明确政府的监督检验职责。确定中央、省、市、县级政府监管职责范围,对检测机构和人员职责做出具体要求,制定政府抽查检验标准,对检查结果复议以及损害维权等方面内容进行法律规范。三是明确法律责任、强化处罚力度。要制定严格细致的法律规定,对农业生产中不按规定使用化肥、农药,产品加工中不符合规范使用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违规排放废水、废气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等,以及流通领域造成二次污染等情况,要加大处罚力度,严厉制裁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行为。
首先,对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要通过教育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使命感;另外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尽快构建起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其次,对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要通过培训明确具体的工作操作规范,通过教育使其在道德层面得到提升,加大对食品从业者行业道德伦理的教育。再次,对广大消费者,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突出监管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要建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要做好质检体系建设,加快从部级到区县一级的农产品综合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形成涵盖全国的监测网络;健全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制度,加强检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大例行检测力度。
做好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理论与技术研究。广泛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做好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清理和制修订,重视对国际标准及出口贸易国标准的系统研究,加快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控制、产品质量分级、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有害重金属限量及检测方法等标准的制定或修订,确定配套的检测分析方法,加强对适用于现场应用的快速检测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要进一步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创建蔬菜水果茶叶种植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等一系列具有示范作用的标准化区域。同时,要加大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力度,完善农业标准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化协会,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点转化为生产者能用、爱用的生产操作规范。
做好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要继续抓好“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协调的认证体系,积极推进认证机构社会化改革,组建权威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行为,强化认证后执法监管,实行考察和审核,并对其认证的经营企业进行抽查等;积极宣传和普及认证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认证的认知程度、对认证产品的认可度;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标”政策扶持,加强农产品品牌打造,积极推进认证工作国际化接轨。
政府应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范围、任务划分、项目建设要求等,制定财政支出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监督、检查制度。政府的财政支持要重点用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投入,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建立质量可追溯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更新检测设备;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和政策研究投入,加大科研和科技推广投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政策宣传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队伍建设,提升从业队伍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
[1]Nelson,P.Information and consumer behavior[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0(78):311-329
[2]李广领,张利丽,吴艳兵,王建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J].湖南农业科学,2009,(2):120-123
[3]许靖波,邓后勤,周华玲.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探讨[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9(2):24-28
[4]孔洪亮,李建辉.全球统一标识系统一掌握食品安全跟踪与追溯的命门[J].包装与机械周刊,2004年11月
[5]Golan E.Krissoff B.Calvin L Traceability in the US Food Supply[J].Economic Theory and Industry Studies 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