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 刁学锋
这次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分析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改进方法,为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职能作用,保障全省农机化安全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2011年4月21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在云南昆明召开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以下简称“三率”)水平,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方式的“四个转变”,即:监管环节由使用操作向农业机械化全过程转变,监管范围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向所有农机转变,监管方式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机监理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近年来,四川农业机械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2010年底,全省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22.34万台,耕整机械48.69万台,插秧机0.27万台,农机总动力达3 155.14万千瓦。农业机械量大、面广、分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农机安全监管任务艰巨。为预防农机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率,各级农业(农机)部门,特别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广大干部职工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2011年上半年,全省农机事故死亡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范围内。尽管如此,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农机监理法规体系、制度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安全监管与农机化快速发展不够同步,农机安全监管手段和能力与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农机安全监理“三率”水平不高。如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监理装备建设严重滞后,农机安全监理检验、考核、执法监控等工作装备还较欠缺等问题已困扰多年;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脆弱,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范围狭窄;一些地方不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和省上多次重申的有关要求,仍然超范围、超标准为运输机械核发拖拉机牌证,个别农机监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意识欠缺。
全省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监理机构要统一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座谈会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安全发展等原则,按照“四个转变”要求,不断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在认真做好拖拉机牌证管理等安全源头监管的同时,围绕提高“三率”水平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增强农业机械全过程安全监管意识,加强与公安、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及企业的协调,积极推进农机全过程的监管;增强对所有农业机械监管意识,拓展监管范畴,延伸监管触角,切实承担起安全发展的保障作用;增强围绕服务抓监管意识;增强科学化监管意识。
2.1 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农机监理职责。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增强法律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全面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既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又要符合相关程序要求。过去的一些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办法必须进行修改,长期形成的一些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习惯性做法必须纠正,靠收费养人的思想和做法必须改变。各级要抓住当前机构改革的机遇,抓紧理顺农机监理体制,机构设置要与承担的农机监理执法职责统一起来。
2.2 要进一步深化农机监理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要依法登记管理。要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及农业部42、43、72号令和“四个工作规范”办理业务,严格执行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制度,严把考试、发证、检验关。要严格按国家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对于具有机动车属性、主要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运输机组,要严格查验交强险标志。二要规范培训考试。要加强农机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规范驾驶人员的考试,规范考试行为,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盖章、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导致重大事故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
2.3 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2011年至2015年,农业部与国家安监总局每年将推出100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省厅拟每年推出15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和50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推选4个至5个县(市、区)作为四川省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省厅将组织对已授牌示范单位的复查。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按照部省要求,开展好“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及本级创建评比工作,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2.4 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维护农机安全生产。2011年省政府下达四川农机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为2人。3月9日绵阳盐亭县发生1起死亡1人的农机事故,致使四川1月-4月份农机事故死亡人数超进度目标被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省政府有关领导先后批示,要求省农业厅抓好相关工作。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向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安办反映汇报,力争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另一方面,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以盐亭事故为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要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农田、场院等农机作业第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把农机安全检查常态化,严肃查处无牌无证、违章载人、疲劳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争取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执法机制,严格查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有关违法行为,互通拖拉机上牌、检验、违法记录、事故等信息,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不再发生死亡事故。2.5 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为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知识咨询、培训服务,推进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要教育农民群众,特别是农业机械经营者、使用者,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规,自觉注重安全生产。这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宣传教育要丰富内容,更要注重形式,便于群众接受,才能产生良好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3.1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在制定或实施农机化扶持政策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专项作业补贴的农业机械依法接受安全监管,保证其安全技术状态良好。二是在争取政策、资金等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同时,积极落实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站点和农机大户等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其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在加强新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性能质量的同时,努力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故障、事故率。要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严格把好安全性能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运行技术标准的,严禁通过鉴定。要突出安全性能,加强在用农机产品质量评价与监督管理,促进产品性能改进和质量提高。四是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营造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省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省农业厅农机安监处、省农机监理总站)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定期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四川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农机工作全局观念,搞好协调,理顺关系,努力形成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3.2 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结合省内机构改革,加强机构建设,明确农机监理工作行政执法性质,按照管理范围合理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二是要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三是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能力建设。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继续采取分片区培训的办法对全省农机安全检验、考试、事故处理、办证人员进行培训。
3.3 注重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想方设法,积极争取投入,切实加强农机监理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新、配备必要的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和安全检测设备,努力提高全省农机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要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结合全国新增1 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县级农机监理服务体系建设、援藏建设中农机监理服务体系建设等,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将农机监理装备纳入财政投入渠道。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在农机化发展资金中,切块一定比例资金,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勘察装备、信息系统等建设。省厅将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努力改善执法服务手段,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全国新增1 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实施县,要按程序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农机监理装备项目,切实保障相关资金用在监理装备上。